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初的憨憨,他已经想到,凭周老板为人做事的方式,后面一定还会有更凶猛的拦截。
高速上的那三辆车,看起来好像是要将程志风的车逼停,但很有可能是在逼程志风离开高速。
当前这片地界,应该还属于周老板的势力范围。
一个为了金剑不择手段的人,一定会在各个地方设下埋伏,等待程志风父子闯入。
周老板有足够的财力和人力,他一定会这么做!
不过让程相儒没想到的是,出现在他们前方拦截的,竟然会是个跟石番年龄差不多大的小男孩。
那个小男孩穿着一身黑色运动服,身后斜背着一个长条形布包,布包长度几乎和他的身高差不多。他双手插在口袋,正站在一方木板后面。
木板上有一头奄奄一息的羊,羊口内衔着一块环形玉,身体微微抽搐,一双羊眼正在渐渐消退生命的光泽。
黑衣男孩一脸冷漠地嚼着泡泡糖,偶尔吹出泡泡,但他却并不关注泡泡吹多大,而是将目光始终落在前方的乡间土路上。
当他看到一辆摩托车卷起滚滚尘土呼啸而来,他皱了皱眉,嘀咕了句“真是麻烦”,然后取下背包,竟从中取出一柄长剑。
那并不是金剑,而是用精钢以现代工艺打造,造型同秦剑相似,但刃口极为锋利,光滑的剑身被朝阳照出流动似水的寒芒。
黑衣男孩双手持剑柄,高举起长剑,稍稍停顿后,猛地将之插入了那只羊的胸膛。
那只羊几乎没有任何反应,生命抵达了终点,它口中那枚环形玉的中心,猛地飙射出白色迷雾。
迷雾螺旋向上,逐渐变粗,化为烟柱,冲击到一定高度后,好似受到透明穹顶的阻挡,猛地向四周散开,覆盖住被羊血相连的石阵,并越来越浓密。
迷雾之内,程志风缓缓将车停下,带着程相儒下了车,抬手从背后抽出一柄金剑作为防身武器。
程相儒也抽出金剑,转过身背靠着程志风,屏气凝神地关注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他们刚开始看到前方有个小男孩的时候,并没太在意,毕竟周老板可以支配的资源那么多,怎么也没理由让那么小的一个孩子独自在这里拦截。
而当程志风嗅到空气中的血腥味儿,发现地上掩藏的石阵后,他才猛然意识到自己上了对方的套。
不过,让他们父子俩都无法理解是,那个黑衣男孩动用祭祀仪式召唤出某尊古神的残存意志,都是虚幻的,仅能对人进行精神上的攻击,产生不了实质伤害。
那黑衣男孩这么做,目的是什么?
难道只是想用这种方式将他们父子俩拖在这里,等其他人过来?
很快,他俩意识到自己想错了!
两人背靠背,谨慎地向着一个方向移动,想要离开石阵范围。
虽然这个祭祀石阵比他们之前见过的都要大很多,但只要他俩保持向一个方向移动,便一定能够穿过迷雾。
忽然,程相儒听到有极细微的鞋底摩擦沙砾的声音出现,同时他感到左侧手臂出现了轻微的凉意。
这是当危险出现时,人体本能产生的警觉反应。
“小心!”程相儒猛地侧过身,挥起金剑横在身前,惊险地挡住了激射而来的一道寒芒。
寒芒是黑衣男孩刺来的剑,力量大得惊人,竟使程相儒连退了两步才停下。
可当程相儒稳住身形,想冲过去将那黑衣男孩揪出来时,却发现那道寒芒已经消失不见,所有的声音也都消隐藏匿。
这是怎么回事?
这篇迷雾中最先出现的,竟然不是古神残存意志,而是祭祀者的偷袭!
在程相儒的印象中,在所有祭祀古神的仪式中,祭祀者都会留在石阵中心,意识脱离身体,深陷进古神残存意志掌控的领域,直至迷雾散尽,仪式结束。
那个黑衣男孩是怎么做到的?不仅没有受到古神残存意志的影响,还能遁入迷雾之中进行偷袭!
这个发现有些颠覆了程相儒的认知,让他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身后,程志风低声道:“阿儒小心,是刺杀秘术!”
程相儒皱眉:“也属于一脉持剑人的传承?”
“是的!岛国的忍术,就是从刺杀秘术发展而成的。千万小心,他会利用环境,寻找一切一击必杀的机会。咱们得改变计划了!”
刺杀秘术是非常古老的搏击术,刺客们或利用幻术迷惑目标,或藏匿气息融入环境,寻找机会对目标实施刺杀,追求一击毙命,往往用于各类斩首行动。
程相儒一开始以为,黑衣男孩的目标是拖住他俩,等周老板的人过来支援。他是真没想到,对方的目标竟是直接对他俩进行击杀。
虽然现在还不清楚为什么古神残存意志没有在迷雾中出现,但如此危机时刻,根本就没精力去思考那么多,必须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提防那位藏身在迷雾中的黑衣男孩。
“又来了!找死!”程志风低吼一声,猛地向侧边踏出一步,避开一道激射而来的寒芒,挺剑向寒芒射来的方向刺出。
但令他震惊错愕的是,他这志在必得的一剑,竟然刺了个空。
那道刚刚射来的寒芒,竟然没有丝毫杀伤力,就像是一道光一闪而过,来得快,消失得更快。
不好!
程志风这一剑刺出,重心偏移,身后以及左右都出现了破绽。
如果黑衣男孩想要击杀他,此时便是最好的机会。
果然,不待程志风调整重心,一道破空声忽然响起,黑衣男孩忽然挺剑从侧边冲出,直劈向程志风脖颈。
千钧一发之际,另一道身影从侧边赶至,又有金光一闪,竟是程相儒及时赶到,“当”的一声将黑衣男孩这一剑给格挡了下来。
程志风已经稳住重心,左脚为轴,扭身横砍。
沉重的金剑在迷雾中带起“呼呼”风声,眼看着就要砍到黑衣男孩。
可难以置信的是,黑衣男孩竟在眨眼间消失不见,如同使用了瞬间移动,出现在了程相儒的身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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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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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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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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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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