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都不满足于生活的现状,渴望自己的一生能够精彩,渴望自己能够成就伟大。但我一直渴望的,只有平凡和平庸,那样就能一直陪在你们身边,照看你和沫沫一天天长大,我一天天老去。等你们成了家,我就守着你妈妈。我俩啊,每天在这座破房子里,烫一壶老酒,看一抹夕阳,忍一顿絮叨,庸庸碌碌地过完这一辈子。”
程相儒第一次见到他爸这个样子,有些动容,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只能紧紧抿着双唇沉默。
“呵呵。”程志风苦笑一声,叹气道:“多少次我都想放弃了。这世界上有无数的人,凭什么这种事情非要我去做?哪怕真有一天世界末日来了,又能怎么样呢?关我屁事!”
他缓缓抬手,轻轻抚摸程相儒的头,好似身旁坐着的仍是那个顽皮好动的小男孩,那个喜欢钻进他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那个喜欢骑在他脖颈上欢声笑语的小男孩。
“你瞧瞧我,现在过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毁了自己这一辈子不说,连你们也全都搭进来了。”他抬手抹了把眼角,笑了笑:“真是造孽啊!”
“爸,你知道吗?以前我真的挺恨你的。”程相儒缓缓开口:“那时候村里人都说你是盗墓贼,被抓走枪毙了,还说我妈不要我和沫沫了,跟野男人跑了。我和沫沫成了孤儿,每天都被人欺负。我倒是不怕,但沫沫太小了,又是女孩子,她不能被欺负啊。”
程相儒鼻头抽了抽,眼眶有些发酸:“我恨我投胎成了你的儿子,恨你毁了这个家,恨得咬牙切齿。所以那时候我看到你的坟,立刻就把坟给刨了。”
程志风听得一愣:“这么狠的吗?等下,我的坟?”
“嗯。”程相儒点了点头:“是冷萤挖的,里面埋的洛书匣,洛书匣里就是她从你们那偷走的环形玉。我本来想着把那块玉卖了,换些钱,给沫沫吃点好的。但在仙人桥遇到了周老板,然后就阴差阳错地被卷了进来。”
“原来如此。”程志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爸,你知道吗?”
“嗯?”
“我其实挺庆幸的,如果不是这样,我和沫沫现在还是孤儿,我可能永远都再见不到你和妈妈。至于未来会怎样,其实对于我来说,都不重要。有什么,会比无父无母、无依无靠,更糟糕呢?”
程相儒站起身,回头目光灼灼地盯着程志风:“爸,既然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那我们一起吧。等把这些事做完,咱们一家人永不分开。等你老了,我给你烫老酒,沫沫陪你看夕阳,我们一起听妈妈絮叨,不在乎是平凡庸碌,还是伟大,只在乎当下。好吗?”
小男孩,怎么就长大了呢?是男人了啊!
程志风露出欣慰的笑容:“嗯!”
“对了,给你讲些有趣的事吧。”程志风拉着程相儒重新坐回他身边:“你想不想知道,这两柄金剑我都是从哪找到的?”
“说说呗。”程相儒还真是有些好奇。
“这柄金剑,我是在东北的大清龙脉找到的,还得到持剑人的传承,学会了御兽术呢。你要是有兴趣,以后找个时间我来教教你,挺有用的。”
“大清龙脉?我去过!”
“听冷萤说了,还说你们遇到了守墓人。我们当时去时,避开了那家伙,我依靠古神的启示,在最后一座大殿里找到了这柄金剑。”
“不对啊!守墓人说大清龙脉里的金剑,在清朝的时候就被人给偷走了,应该就是现在苗疆禁地里的那柄!怎么会还有一柄?”
“那家伙虽然是守墓人,但监守自盗,从他祖上几代就开始了,你没发现你们下去之后,就没找到多少值钱的玩意吗?最后一座大殿里面机关重重,还有几具黑尸守着,守墓人没那能力进去,也不敢进,他怎么可能知道里面都有什么呢?”
程相儒恍然大悟:“难怪他不让我们进后面的大殿,说什么有诅咒有封印的,我一直以为是在吓我们,原来真的是为我们好啊!”
“好个屁!”程志风不屑地啐了一口:“肯定是后面的大殿里有值钱货,他怕你们进去看到了给抢走。”
程相儒苦笑着手扶额头:“我们几个当时竟然都信了。”
“以后别那么傻了。来,再给你说说第二柄金剑。这一柄,我是从一个私人收藏家的家里找到的。”
“偷的?”
程志风大手一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如果我们晚一天出手,这柄金剑应该就会落到海外那股势力的手里。所以我跟你说,做事不能犹豫,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
“你怎么说说着说着就唱上了?”程相儒揉了揉太阳穴:“冷萤在这一点上,肯定也是跟你学的。”
程志风愤然道:“好的不学我,坏的全是学的我。”
程相儒忙问:“你有什么好的可以学?”
程志风揉着下巴,陷入沉思。
父子俩坐在石桌上,聊了很多。
时而分享见闻,时而倾诉心情,时而开怀大笑,时而摇头叹气。
他们是父子,又似老友,好像有聊不完的话题,怎么说都说不够。
不知不觉间,半个晚上过去了,距离天光破晓,只剩下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也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
“走吧,去做最后一件事!报仇去!”程志风招呼程相儒到身边:“你说那个叫什么虎的,住在哪一户,你知道吧?”
“知道!”一提到杨虎,程相儒就恨得直咬牙。
虽然当初他在离开程家村前,已经在周老板帮助下,痛扁了杨虎及其爪牙,狠出一口恶气,但与那些年他们兄妹遭受的欺凌相比,还远远不够。
现在自家房子成了废墟,新仇加旧恨,必须要报!
程相儒在前带路,找到杨虎家的院门前,抬手一指:“就是这里!是准备把他拉出来揍一顿吗?”
程志风摇了摇手指,露出狡黠的笑容:“那样做动静太大,而且也不够解恨。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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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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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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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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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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