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领,是蜀人的援军。”
常霄昂起了头,看了看前方,又看了看左右。西蜀的白甲骑,已经被杀得步步后退,再也逞不了威风。当然,死去的步卒甚多,甚至还有近千人卖米军。
至于后面赶来的西蜀轻骑,同样死伤过半。
如这个代价,于北渝而言,已经算得不错。自家小军师计谋有方,阻马而围,才有了第一场的威风。
“常统领,蜀人退了。”
常霄眼睛发冷。他巴不得再带人,将那些白甲骑杀个干净,但现在,西蜀的援军,已经快冲到了近前。
不仅是狼族的骑军,更有一支古怪的西蜀步卒,背着大盾,步步紧逼。
“听人讲,西蜀的狼族晁义,亦算天下名将。”常霄笑了笑,“并非是轻视,但在我看来,西蜀名将之说,除了定州陆休,余者皆是泛泛。”
“统领,蜀人要围过来了……”
“莫惊,我燕州弓骑也该到了。战事在前,若能拖住一些时间,是再好不过。左右,副统领杜巩那边,还没杀死卫丰。”
“蜀人如何答应,必然要整个杀来,但将军放心,我等除了三千卖米军外,还有近两万的步卒。先前的时候,尉迟定和胡贯那边抵挡不住,已经从另一个方向,绕了回来。若加到一起,我等还有近四万人,无忧矣。”
“骑军太少,终归是劣势。”常霄半眯眼睛,“先前拿住的蜀人俘虏,共有多少?”
“约莫四五百,其中有一个叫鲁当的小将,先前跟着蜀骑杀来被俘。据说,是西蜀破陵将军鲁雄的舍弟。”
“鲁雄?”
“西蜀与东陵打仗时,留在东陵内应的蜀将。”
“甚好,将这些人取来,置在阵前。”只说着,常霄勾着手,将手里的短锤放下,又从旁抓了一柄梨花枪。
“统领这是……”
“以战俘为子,吾常霄,欲与蜀人斗将!”
“战事已开,厮杀正烈,蜀人如何会答应。”
“无非是拖延时间,等我燕州弓骑。蜀人不答应,那便将那些被俘的蜀人,当着面一个个地砍了。”
提了枪,常霄声音不变,“诸位袍泽,便在此地替我掠阵。内城常枪,吾常霄,亦有六七分的本事!”
只说完,常霄再无犹豫,单人一骑,面色清冷地往前踱去。
“统领万万不可,小心蜀人的阵斩!”
“袍泽之谊,若晁义罔顾,便是杀了蜀人的士气。若是如此,吾常霄即便一死,能击破敌之士气,又有何妨!”
“姓常者,无匹夫!”
单人一骑,常霄停马在阵前,垂下累赘的厚甲,枪指前方,发出声若惊雷的怒吼。
“内城常家,卖米军大统领常霄,欲与尔等斗将!若不敢接,便做狗夫抱头,速速离开!”
……
踏。
晁义勒停战马,皱着眉头,沉默地看向前方。在后边不远,几乎同行而来的三千虎步,亦是缓缓停下。
若是普通的斗将,晁义只会当面前的卖米军统领,是个傻憨,直接大军冲去,杀个七零八落。
但现在不同,在北渝人的阵前,数百人的蜀卒被推了出来。
“晁将军,是我西蜀七英的鲁当小将。”
晁义面容发冷,隐约明白了北渝人的意思。斗将,不过是拖延时间。但若是不斗,这些作为彩头的被俘蜀卒,只怕要被一个不剩地杀光。
“晏雍兄弟,你怎么看?”晁义转过目光。
皱着眉,晏雍想了想开口,“晁兄,若不斗将,北渝人便要杀俘,杀我西蜀一波士气。”
袍泽之谊,向来是西蜀军伍的魂。
“前方不远,卫丰将军尚在苦战。我等要杀过去,这些北渝人同样不好对付。但若是说,斗将一赢,不仅能救回俘虏,更能反其道而行,挫败北渝人的士气。”
“我听说……晏雍兄弟在西域,力拨千斤,挑翻了那头傻虎的战马。”
晏雍点头,“取巧罢了。”
晁义叹着气,“这种时候,我突然很想那头傻虎。此时若有他在,斗将几无悬念。”
“晁兄,便让我晏雍——”
“晁将军,余当豹愿出战!”
没等晏雍说完,这时,蜀阵中一骑虎背熊腰的人影,迅速奔了出去。
斗将之功,若能阵斩敌将,几乎与先登无二。自然有人愿意,去赴死一搏。
只说了句,羌将余当豹已经拖着狼牙锤,呼啸着冲出了阵。
晁义面容沉默。
西蜀诸将,数他和老余当王的关系最好。这余当豹,是老余当的第四子,素有武勇,但愿不要出事才好。
……
“来者何人!”赤着上身,常霄勒着缰绳,冷声开口。
“西蜀余当豹,来取尔的首级!”
“如你所想,能挑了本统领,西蜀俘虏,皆可一并交还。”常霄大笑三声,打了缰绳,夹了马腹,也同样冲了出去。
他并非是傻子,早就打听到,那位西蜀的虎将军,并未在北面随军,若不然,他如何敢作斗将之事。
马蹄碾起阵阵尘烟,二骑错身之时,开始第一个回合的接刃厮杀。
“呀呀呀!”余当豹抡起狼牙锤,从侧往常霄砸了过去。
常霄淡笑,一个回手戳枪,戳在狼牙锤上,“铛”的一声,将怒叫的余当豹,震得人马摇晃。
“渝贼!”余当豹稳住身子,刚要调转马头,准备再战。
却在这时,一点寒芒掠过余光,等他扭头,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那位北渝敌将,已经迅速奔马而来,梨花枪凶狠刺出——
嗝。
手里的狼牙锤落地,余当豹咳血坠马,死在了血泊中。脑袋之上,已然被戳出一个血窟窿。
“杀你一介庸武,吾常霄,并未有丝毫欢喜。”
回了枪,常霄扯起缰绳,踱着马蹄回到阵前,挑衅地重新看向前方。
“西蜀,可有一战之将!吾的常家枪法,渴血久矣!”
常霄怒吼扬枪,直指蜀阵的方向。
在他的身后,数不清的北渝将士,皆是怒吼连连,止不住地高声喝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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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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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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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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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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