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家父的意思,是念着同族之谊,帮他在沙海站稳脚跟。但后来,家父不知为何……改变了注意,资助的钱财也越来越多,帮助他在沙海部落,一度成为大巫祝的左长老。”
徐牧坐了下来,开始细听。他终于明白,老黄留给他的东西,当真是不简单。
该死的,怎的会一下子忘了,那算灶大师的狗名。
“之休,有个赵青云的,可有消息?”
若无记错,当初逃到沙海的,不仅是黄道春,还有个赵青云。
“去戎人部落后,原本是要被烧死的,但黄道春帮了他一把,再然后,他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娶了一个戎人酋长的女儿,便活了下来。眼下,已经成为沙戎人的一员大将。”
徐牧揉着额头。从黄之休的嘴里,说出的信息量,一时间有些大。原本各走一方的人,仿佛又一下子出现在他的面前。
当然,这种引外族入关的狗夫,若见,必然要杀的。
“主公,若想与那位黄道春相见,并非难事,只需以家父的名义引见即可。”黄之休补了一句。
这位老实孩子,至始至终,都不愿称黄道春为叔伯。
“之休,兹事体大,我需要好好考虑。另外,这事情的话,暂时不要对别人说。”
黄之休急忙抱拳。
“主公放心,道理我都明白。”
“甚好。”
回王宫的路上,徐牧一路心事重重。
很明显,在沙戎人的事情上,老黄给他支了一招。至于这一招要怎么用,还需要深思熟虑。
老黄啊老黄,这心思何其老辣。
“孙勋,狗福回来了么?”
“按着以往,狗福大爷只在坟山的小屋过一夜,便会回成都,我估摸着准备入城了。”
“他若回来,便请他来王宫。”
“主公放心。”
坐在王座上,徐牧抬起头,沉默地看着旁边的火烛。
赵青云,黄道春,这两条丧狗,真是祸害遗千年。
稍稍分神,徐牧让人取来纸笔,写下了一封密信。
“孙勋,告诉夜枭的兄弟,想办法送去河州,给六侠军师。”
……
内城,长阳。
和西蜀一样,也到了回京述职的时间。
此刻,几道人影沉默地同坐。依次左数的话,分别是常四郎,常胜,申屠冠,羊倌,两个世家老者,以及在旁边端来酒坛的常威。
这几人,几乎是整个北渝,最为顶尖的上层。
这一次的冬战,虽然杀死了青凤,但无奈的是,丢了大宛关,连着名将蒋蒙,也死在了恪州。
常胜赤脚薄衫,面庞上还有鞭痕。当然,并非是常四郎所鞭笞,而是他自罚,为这一次的战事失误,罪加己身。
“常胜,穿衣。”常四郎叹着气。
常胜摇头,“一冬而已,主公便随我的意吧。”
“我怎的发现,你跟老仲德一样的死性子。”自知无法相劝,常四郎登时骂了一句。
常胜沉默垂头。
“常威,取两个手炉来,今日怎的有些冷。常胜,你他娘的这副脸色,莫不是要哭出来?”
又骂咧了句,常四郎才认真开口。
“得了,讲事情。告诉我,明年的鲤州,当如何?你们也知,因为鲤州失守的事情,现在内城的许多老世家,生出了不满。”
“主公,当夺回大宛关。”
“如何夺。”
开口的一个世家老者,沉默了会,终究没有想出办法。
“常胜,你可有建议。”
常胜想了想,“主公,唯有想办法,逼迫蜀人大战,我等才能占到优势。”
常四郎陷入沉思。
“我知晓鲤州的地势,大宛关之后,便是一片不小的平地。若是大战,必然会有骑营厮杀。虽然,我当初捣了公孙祖的燕州,得了一万余的弓骑。但不管如何,那小东……那位西蜀王,对于骑兵的掌握,是极为可怕的。而且,还有个东方敬在。”
在场的人,听到东方敬的名字,都变得有些不甘。放在中原来说,明明北渝的兵威更盛,却屡屡让西蜀占尽了上风。
“小规模的开战,是跛人最为擅长的。”常胜沉住声音,“唯有大战,以北渝压倒性的兵威,我等才有一鼓作气的机会,攻败西蜀。但要诱西蜀决战,还需要一个契机。”
“小军师,什么样的契机。”
“古往今来,会战的起因,往往都是四方援军汇聚。便如这一次的恪州冬战,不管是我北渝,还是西蜀,都因为驰援,派出了不小的兵力。若按我的建议,择一城,屯兵运粮,再使其成为孤城,诱蜀人不断来攻。当然,如这样的择选,需要一位顶尖的大将,才能守住。”
几人的目光,都沉默看向了申屠冠。
申屠冠并无二话,拱手抱拳,“若如此,吾申屠冠愿领军命。”
在旁的羊倌,想了想开口。
“小军师,那又如何诱跛人来攻?”
“若发现破绽,跛人会用计的,中计即可。”常胜冷静开口。
“若中计,岂非陷入了歹势?”
“所以,才需要申屠将军这样的名将,镇守孤城,诱蜀人不断来攻。我还是那句话,小规模的战争,北渝很难打,且打不出强势。倒不如,想办法和蜀人打一场大的会战。而会战的起因,便是镇守的孤城。”
“常胜小军师,需选一处战略地,才能吸引跛人的目光。”又有一个世家老者,想了想开口。
“自然,便是鲤州内的落雁城。”
“落雁城……现在已经被蜀人攻下了。”那世家老者惊了惊。
“落雁城离着大宛关很远,且四方都是开阔的平地,跛人不会浪费太多兵力,在此死守。他也猜得出,明年开春后,我北渝是要想办法,夺回整个鲤州的。所以,明年要打下落雁城,并不会太难。到时候,以此扮作中转的粮城,诱跛人争夺。”
常胜声音还在继续,沉稳至极,“到时候,只要申屠将军能稳守落雁城,等双方援军争相赶来,必然会酿成一场大会战,与蜀人一决胜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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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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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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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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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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