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守再城关上的徐牧,此时沉默地探出头,看着下方的北渝大军。鏖战多日,倚仗老黄埋下来的粮草辎重,常胜并没有任何的优势。
前日,双方又攻守一场,各死了不少人马后,开始鸣金收兵。
“伯烈那边,战事如何了?”徐牧转头远眺,远眺着定州的方向。若无猜错,善于度势的东方敬,肯定会趁着机会,在常胜没来得及回师前,想办法打下大宛关。
只可惜长路迢迢,又是雪冬,一时间无法收到消息。为今,他只能死守在这里,堵住常胜的折返。
“主公,探子回报,城外的北渝大军,已经缺衣缺粮,冻死了不少人,也逃走了不少人——”
听着的徐牧,抬手打断了陈盛的话。
不管是不是常胜的迷魂汤,他反正不会看一眼,就守在陈水关,拖住这支人马。
当然,他也猜得出来,在陈水关的北面方向,要不了多久,北渝肯定会另派一支大军,配合常胜夹攻。
但他浑然不惧。毕竟眼前的恪州,离着江南也很近,樊鲁那边,要不了多久,同样会带来一支援军。另外,他还暗令樊鲁,若事出紧急,便去找山越人族长费秀,让他配合调动数万的山越营,赶来围堵常胜。
无非是一场较量,谁生谁死罢了。
陈水关外。
站在营地里的常胜,也皱着眉,紧紧看着面前的陈水关。
和徐牧一样,此时的他,也并不知道北面的战事。但现在,不管他用什么计策,城头上的徐蜀王,都当了个瞎子,是眼不见为净,死死守在城关。
“西蜀大谋,徐蜀王当有一席。”常胜声音苦涩。
若在当初的蛇道,他放弃一竿打二蛇的贪婪,只堵杀徐蜀王,说不得已经成功了。
但他明白,徐蜀王哪怕死了,有东方敬和青凤在,同样能辅佐西蜀幼主。蜀人之谋,向来比北渝更加厉害几分。
那时候,明明只差一点,只差一点的。
常胜面色不甘,立了许久,才艰难叹出一口气。
“军师,当真不往鲤州方向走么。”在旁走来的阎辟,犹豫了会开口。
“不走,走也无益。”常胜闭目,“失了战机,为今的办法,只能等陈水关的北面,另派大军过来……我现在担心的,反而是大宛关。跛人善于度势,他若是趁机用计,大宛关危矣。”
“军师,有羊倌先生,还有申屠将军,肯定能守住的。”
常胜摇头,“你不懂,我了解跛人的性子。我最怕的,是他会用我困在恪州的事情,来大做文章。如此一来,羊倌说不得要上当。”
听着,阎辟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担心之色。
“那军师,还攻关么……”
“暂时不攻,徐蜀王堪比名谋,并不会中我的计。你我便在此地,等候北面城关的狼烟。但不管怎么样,哪怕杀了青凤,吾常胜这一回,亦愧对主公啊。”
风雪中,常胜的声音里,带着一股子淡淡的失落。
……
铺雪的内城官路。
一袭厚重的人影,披着金甲,沉默地骑马前行。在他的后面,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黑甲军,正紧紧跟随。
“主公,鲤州急报!”便在这时,一骑飞马迅速奔来。
被称为主公的常四郎,捧着手里的情报,皱着眉头打开。只看了几眼,面庞上露出一丝的清冷。
前线急报,等不到他大军来援,西蜀的跛人东方敬,不到五日的时间,便奇袭攻下了大宛关,以至于,又趁机抢下了大半个鲤州的疆土。
“羊倌与申屠冠何在?”
“中了跛人之计,被骗出了城关,如今正往主公的方向,转道赶来,准备会师。”
“告诉我,江聪呢?”
“逃回内城了……听说是要自刎谢罪的,但被亲卫拦住。”
常四郎沉着脸,一时间陷入两难。摆在他面前,如今有两个选择。其一,继续奔赴鲤州,说不得能打退蜀人,逼迫蜀人退回大宛关。
其二,往南行,救下常胜,再攻破老友驻防的陈水关。
“南行。”常四郎没有犹豫,沉声开口,“另外,派快马通传羊倌与申屠冠,命他二人无需会师,立即赶回内城,防住跛人的攻势,戴罪立功。”
虽然说,以现在的情况,跛人攻关之后剩下的四万余人,加上雪冬,根本不可能深入攻城掠地。
但不管如何,终归要防住这一波。
鲤州,失了便失了。但他的族弟,如何能不救。
“急行军——”
南行的北渝黑甲大军,只过了一日余的时间,一下子,又收到了快马飞书。等常四郎再打开,发现是羊倌所送。在书信上,除了告罪的悔恨,另外,还分析了现在的局势。
其中的意思,常四郎已经听得明白。大概是,用陷入困境的小常胜,换同样陷入夹击的小东家。
“常威,在小东家面前,我的脸面还管用么。”
随军的常威,正和一个裨将说着长阳的头牌花魁,冷不丁听到自家少爷的话,急忙跑过来开口。
“自然管用,少爷,你和小东家是老友啊。”
常四郎叹了口气,久久闭目。
战事到了现在,双方各有损伤,认真来说,北渝的损失要更大一些,不仅蒋蒙战死,还失去了大宛关,所损的兵力,也几有五六万人。
至于西蜀那边,青凤战死,云城将军马毅战死,所损的兵力,也差不多有近四万。
立在风雪中,这位卖米起家的北渝王,忽然觉得有些乏累。
“主公,若按我的建议,不若一鼓作气……不惜一切困杀徐蜀王。徐蜀王一死,主公的大业,几乎成功一半。”在旁,一个骑马的幕僚,想了想拱手开口。
“常胜小军师,当如何?”常四郎转头。
“先有西蜀青凤战死,现在以小军师……换一个徐蜀王,主公已是大胜。古往今来,成大业者,当不拘小节。”
常四郎收回目光,没有责骂,也没有生气。
他抬起头,看着风雪之中的山河。
“我若是如此择选,那我便不是常四郎了。我曾经有很多机会,譬如小陶陶清君侧的时候,我明明可以颠覆内城,自立为帝……但他几乎没有留人防我,他猜着,我常小棠这一生,恐怕都是这个死性子。”
“我更明白,老仲德的雪中誓军,是让我下定死志,与西蜀不死不休。可这一场争霸,我并不想,一个人孤孤零零的,坐在最后的龙椅上。”
骑马的幕僚,叹息一声,退到了一边。
常四郎闭了闭目,复而睁开,重新恢复了沉稳之色。
“都下雪了,要过年了,还打个鸡毛,各回各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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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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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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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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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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