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青凤没有离开陵州,反而是派了大将带人过去。”
“正是,那青凤一直留在陵州不动。”
“不愧是大谋。”荀平子眯了眯眼,“若是如此,倒是有些碍事。”
“军师,申屠将军那边,很快便要赶来了。”
“我当然知晓。”荀平子站起了身,“莫得办法,我亲自去一趟吴州,看那羊倌,会不会跟着过来。他明白的,我与他的计谋厮杀,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了。我出现在吴州,他岂能放心?”
蒋蒙脸色狂喜。
荀平子笑了笑,“但这样一来,攻楚州的事情,我便不得参与了。蒋蒙将军,你我同僚多日,这一回,便恭请尔三位天下名将,打下楚州!如今,苗通已经先行去了吴州,只剩一个青凤,又无大军,说不得,他发现我在吴州,也要跟着去的。”
“大事可期!”
蒋蒙的一张脸庞,也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我听说,那楚州于文,是什么西蜀第一将,这一次,我定要亲手,斩下的他的首级!”
……
楚州,半岛上的一座江城。
此时,一员三十余岁的西蜀大将,正坐在案台上,认真地看着兵书。在案台的旁边,还搁着一份密信。
从成都送来的密信。信是自家主公寄过来的,里头的内容很简单,说定州战事紧急,南军北调,正在和北渝厮杀。但叮嘱他在楚州,亦要小心为上。
呼。
于文放下了兵书,沉默地抬起头。若无记错,他跟着自家主公,从长阳告老开始,再随着拒北狄,占蜀州,已经是六七个年头了。
当初的金刀卫,已经成了西蜀的一员大将。只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他总觉得,自己寸功未立。不像晁义苗通那些人,他的为将资质,约莫是有些庸碌。
所以,他两三年的时间,他只得以勤补拙,不断研读兵书,希望有一日,不负自家主公所托。更要堵住天下人的嘴,说什么西蜀第一将,居然是个名不经传的庸将。
于文抬手,捋了一把蓄起的山羊须。
在西蜀里,他并不显眼。但至始至终,他有一点做的极好,便是主公说什么,他便做什么,没有任何的怨言。
起了身,于文走去楼台,远眺着半岛外的江色。
他的同僚大将,正在定州厮杀。只可惜,他是不能参与了,还要守着这襄江,提防北渝人的进犯。
吾于文,终有一日,要成为西蜀第一将。
……
踏踏踏。
夜色当空,在恪州西岸的一座小城,忽然间,密密麻麻的都是黑影。
虽然只有二郡之地,但恪州的疆域,便如一只卧蚕,江岸线极长。但不同于恪州中段的疆域,在西岸这边,江岸低洼,时常会有江洪,向来不是造船坞的好地方。
反而因此,滋生出许多的芦苇荡,密密麻麻的一大片。
此时,在晚风中,原本在芦苇荡里的水鸟,忽然间急急飞了起来,绕着头顶长啼。
呼,呼,呼。
紧随着,芦苇荡里又有无数船影出现,从芦苇荡深处,被人推了出来。
“末将蒋蒙,参见小军师!见过申屠兄!”
并没有打起火炬,只在昏色之下,三个天下名将,互相客套了一番,纷纷露出了笑容。
“小军师,申屠兄,商船早已经准备好了。虽然有些拥挤,但足够我等这支大军,渡江攻入楚州。”
“蒋蒙,楚州江域那边,肯定会有于文的探船。”
蒋蒙点头,“小军师放心。楚州在西蜀的布局里,向来是以守江为主,然后是助战陵州,并没有多少水师。苗通的水师大军,已经被羊倌先生用计,诱去了吴州一带。”
“西蜀的青凤呢?”
“他……依然在陵州。”
常胜沉默了下,并没有责怪,点了点头。实际上他也明白,这次千里奇袭的困难。但不管如何,要想打赢跛人,只能出这种奇计。
否则,单单是些阴谋阳谋,很容易被跛人看穿。
“蒋蒙,你带着多少人马?”
“另外之数。羊倌先生为了拖住苗通,带走了一万人。”
常胜点点头,即便合计只有十二万人,对于楚州而言,也是一个极其恐怖的数目了。
要知道,现在西蜀的大军,都已经北调,死守定州。
这江南一带,虽然说不上防守空虚,但终归是兵力不多。如今,正是一鼓作气的好机会。
蒋蒙和申屠冠对视了一眼,两人又转过头,看向面前的常胜。
常胜再无犹豫,这一场奔波,原本要做的,便是奇袭楚州半岛,登岸江南。只要打乱西蜀的江南大势,到时候,有楚州半岛这个桥头堡在,后面的南征大军,会源源不断的赶过来。
定州那边,不管是东关还是北关,不仅城高墙厚,更是西蜀精锐驻防,很难打下来,无疑,江南是更好的选择。
“听我军令。”常胜咬了咬牙。他今年才二十五,却已经是三军主帅,这一次,便要带着三军,去打一场,让整个天下瞠目结舌的奇袭战。
“登船!”
“军师有令,速速登船!”
“登船——”
“攻破楚州,活捉西蜀于文!”
夜色下,急行军的十万余人,只暂歇了几个时辰,便又登上商船,仗着天色,准备奇袭楚州。
……
“于将军,天色暗了,还请早些歇息。”
正在楼台上,看着远方失神的于文,听到护卫的轻唤,才点了点头。
他的人生,算得上出彩。虽然不是个大户公子,但年轻时,便敢抱着一柄剑,遍访天下名师。当然,并非是要做侠儿,而是立志为国效力。
后来他考上了武进士,再靠着积攒的军功,擢升为金刀卫。他以为,他的人生,应该是要在朝堂里,在皇宫的御道上,走完这一生。
直至他遇到了小侯爷,他并无二话,仗着心头尚热的血,帮忙救国,帮忙斩奸相。
又直至他遇到了主公——
他才发现,他三十五岁的人生里,该有一场更大的波澜壮阔,才算不枉此生。
吾于文,字文则。
愿为天下先,以剑杀乱,乞一场太平盛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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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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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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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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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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