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一品布衣>第九百二十六章 开春将至
  这二三年,每每留在内城,常四郎总是很喜欢看雪。唯有面前的雪景,会让他一下子想到,当年的那位老友清君侧之时,也差不多是这般的天时。

  “主公,军师来了。”

  常四郎点点头,沉默转过了身。自从老仲德死后,他发现自个,越来越不像以前那般快活了。

  “常胜见过主公。”

  “不用多礼,有事情便讲。”

  “铁刑台回报,西蜀的使臣团,已经携带着十余辆礼车,准备入内城了。”

  “送礼?”

  “正是。”常胜皱了皱眉,“以徐蜀王的性子来看,总觉得有些奇怪。”

  “他以往也送的,我也时常会送他。当年他送我酒,我送他米,大家都挺乐呵——”

  约莫想到了什么,常四郎笑着停下了声音。

  常胜虽然狐疑,但哪怕十个脑子,也想不到礼车和霍荣的关系。

  “既送了礼,我等便该回礼了。”常四郎仰着头,“前些时候,河北几个世家,敬献了两尊玉雕。便作为头礼,送入西蜀吧。我知他不喜欢这些,但我现在……懒得去挑了。”

  没有问西蜀的礼车,也没有问使臣的安置,只说完,常四郎重新抬头,面朝着皇宫外的雪色。

  年关一过,这雪景要不了多久,便只能等来年了。

  久久,发现常胜还没走,常四郎转过了身。

  “胜弟,还有事情么。”

  “我想了想,霍家的事情有点奇怪。他死的那一子,在这等关头,总觉得有些蹊跷。”

  “你的意思是,霍家还有其他的心思?”

  “按着局势来说,霍复不是傻子,肯定是选北渝的。但我……只是觉得怪,具体的东西,还需要铁刑台查了,方能了解清楚。”

  “常胜,你以前不这样。”

  常胜笑了笑,“兄长以前,也不是这样。”

  常四郎难得放声大笑,一把揽住常胜的肩膀。

  “老仲德一走,除了你和常威,我找不到其他能讲话的人了。”

  “主公,帝者当心有城府。”

  “这话说早了。”常四郎笑了笑,“这天下没有法子的,我突然明白,小陶陶当年为何要这样,真的没有法子,只能去搏一把。”

  “主公莫忘了,你当年可是要拔树的人。”

  “自然,不仅要拔树,我还要重新再栽下一株好的。”

  伸出手,摊开成掌,常四郎接着飘落的雪绒,一双眸子,变得神采奕奕起来。

  ……

  哈赤哈赤。

  坐在马车上,霍荣被颠得直喘大气。酒肉掏空身子,再加上一路奔波,更让他生不如死。

  若是个吊卵儿郎,此时该忍不住破口大骂了。但霍荣不敢,好不容易留着小命,再激怒那些人,可就什么都完了。

  马车外,上官燕的一张俊脸,冻了七八处的红,此刻正裹着厚袍,看去前方的潼城边境。

  要回定州,前方便是最后一道守备的关卡了。

  “有无小路?”

  “上官头领,我西蜀暗堂的人,已经来接应了,当有法子。”

  上官燕放松地呼了口气,随即下马,往马车走了过去。

  刚掀开帘子——

  霍荣便吓得一声“嗷”叫。

  “莫怕。”上官燕笑了笑,“霍公子,先前事情紧急,我等也是身不由己,还请霍公子见谅。”

  “怎、怎的?”

  “你父亲没和你讲?我以为这次的事情,他该和你先通气的。”上官燕“怔了怔”。

  “讲什么。”

  “入蜀之事……罢了,到时候你便知了。”上官燕堆着一脸疑惑,转身取了肉食美酒,放在了马车里。

  “霍公子放心,这一路上,我等会保护你,去了西蜀,你便安全了。对了,霍将军那边还在等着消息,你不若写张纸条,报个平安。”

  即便是傻子,现在的霍荣也几乎明白,他的老爹,果然是投蜀了。

  不敢不写,在上官燕的注视下,霍荣急忙写了寥寥几句,递到了上官燕手里。

  待看了之后,发现没问题,上官燕才笑着点头。

  “霍公子放心,没事情的。”

  “甚、甚好。”

  重新拉下车帘,捧着霍荣的亲笔书,上官燕想了想,唤来死士,认真交待了一番。

  不多时,死士在雪雾中,一下子消失不见。

  ……

  “要开春了。”

  成都的一条小巷,黄之舟坐在酒肆外的木亭子里,放下了书册,看着前方的物景,喃喃开口。

  在他的身边,小书童提着手炉,长长地打了一个哈欠。

  “公子,回不回将官堂?”

  “迟些回。”

  黄之舟仰着头,目光一下子有些失神,不知在想什么。久久,有人影走来之时,他的脸色,才迅速变得沉稳起来。

  来人是一个老樵夫。身子上,还背着一担枯柴,约莫是卖不出,走入了木亭歇脚。

  黄之舟叹了口气,亲自斟了一盏茶,递给了老樵夫。

  老樵夫接过热茶,一口喝尽。

  “今日入山,发现山里的不少冬兽,都开始动了。先是一头狼跑了过来,再然后,另一头也跑过来了。”

  “我在入山之时,便早早明白,迟早会遇到两头狼。要怎么活,如何活,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黄之舟没有出声,站在老樵夫的身后,面容沉默。

  天空上,夕阳坠向城西,没有红霞漫天,也没有百鸟归巢。

  “很久以前,粮王的那一步臭棋,我便知晓,那里留不得了。继续留在那里,只会跟着一起陪葬。”

  “这乱世,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己的。”老樵夫抬头看天。

  黄之舟依然沉默。

  “过来看看你,我便走了。我知你的想法,你虽然不是蜀人,但吃了两年蜀州的米粮,终归觉得自个,已经算半个蜀人。”

  “选好了么。”

  “早选好了。”

  老樵夫点点头,“这二三年的休战,北渝铁刑台的人,应当会潜入西蜀来找你。”

  “你不问我选谁?”

  “猜出来了。”老樵夫摇头,“这一手你怎么做,自个来决定。东陵战败,粮王失势,我趁机割了一大块肉,想要的时候,我会送过来,作为你择选的资本。”

  “你知不知,我当初四处做孙子,是为了什么。”

  “保全家族,再找机会,割下粮王的大腿肉。若非如此,徐蜀王不会留着我。”

  “好大儿。”

  老樵夫满意一笑,将茶盏放下,重新佝偻身子背起了枯柴,摆摆手往前离去。

  黄昏中,黄之舟转身走回,重新坐下,刚翻开书册的时候,一双眼眸子,蓦然红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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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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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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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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