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贾周重新走入了王宫。
“主公,我有了法子。”
正在看着卷宗的徐牧,听闻脸色大喜。
“文龙,莫非是计杀霍复,已经有了良策?”
“算不得上全之策,但至少,能第一步坏了霍复的将位。主公须知,要逼死霍复,以如今的情况来看,不可能一步而成。毕竟整个北渝,对于霍复是极为看重的。”
“自然。”徐牧点头。霍复对于的重要性,对于西蜀的威胁,非同一般。
贾周坐下,整理了一番语言开口。
“主公,可先送一番厚礼,入内城献给渝州王。”
“这是为何。”
贾周笑了笑,“很简单,这样一来,渝州王便会还礼,到时候,北渝的使臣,也会进入成都。等使臣一到,便可以用反间计了。”
“我听说,霍复有一子,极不成器。而上官燕这些人,藏匿在潼城里,我估摸着,也很难下手杀死霍复。不过,要是对付霍复之子,反而容易得多。到时候,可吩咐上官燕,用替身之法毁了面容,让霍复之子假死之后,掳入成都。”
“文龙,然后呢?”
“主公试想,北渝的使臣入了成都,见到主公赏赐的府邸和将位,还有原本死去的霍复之子,在府邸中。这使臣会怎么想?当然,这件迷惑人眼的事情,不可做得太露,便让那些使臣,最好无意中看到。如此一来,也增加了可信度。”
徐牧想了想,顿时笑了起来。
“不愧文龙,此计大善。”
贾周没有倨傲,面色反而是更加凝重。
“主公须知,此计虽然容易成功,但其中的过程,不能有任何失误,否则,便会被常胜看出端倪。”
“第一步,先让在潼城的上官燕,想办法掳走霍复之子,造成假死的场面。这一步,在日后会让常胜以为,霍复是用了金蝉脱壳,先让子嗣入蜀,做了质子表忠诚。”
“从潼城将人带来成都,这般的天气,不仅要避开铁刑台的耳目,边境的北渝守军,哪怕日夜兼程,小心翼翼,至少也要大半月的时间。而且,这其中不能有任何闪失。”
“至于主公这边,明日便可以送礼了。为免常胜怀疑,主公便用会面的由头,表达一番感谢。西蜀势弱之下,常胜可能会有所怀疑,但应当不会揪着不放。”
“文龙,我明白了。”
贾周呼出一口气,“真能逼死了霍复,拖住北渝操练水师的时间,对我西蜀而言,可是天大之好处。”
“文龙,南海盟那边的人,我打算也见一面,巩固联盟。”
“赵棣这几个州王,虽然和主公有旧,但主公须记住,有一日西蜀大败,这些人极可能转投北渝。比起友谊来说,家族的延续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主公走的还是民道,多少和他们有些格格不入。”
“但主公放心,我相信,只要西蜀没有惨败,赵棣这几位,应当不会背叛主公,转投北渝。”
乱世之中,利益至上,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
现在听到了贾周的计划,徐牧的一颗心,总算是慢慢放松下来。
“前些时候,上官燕送回的消息,也提了那位霍复之子。据说是因为嫡子死在江上,霍复心底有愧,对于这个次子,向来是宠溺的,终归养成了纨绔。”贾周笑道,“我相信,只要上官燕用些手段,要将这纨绔掳来,应当不难。”
“至于密信,我昨日便送出去了。”
……
七八日后。
潼城,风雪之下的清馆,即便近了年关,依旧生意火爆。此时,在清馆里的一位华袍公子,正喋喋不休地开口。
“我爹是霍复,北渝二十万水师的大都督!”
顿时,华袍公子的声音,引来了一阵阵的欢呼。一个投怀送抱的小花魁,披着单薄的绸裙,拼命往小公子的怀里拱。
“你必然是看上了我霍荣的才气。”华袍公子大笑,打了个响指,旁边跟着的一个护卫,取出了一大锭银子,搁在了桌子上。
小花魁笑得更加娇艳,迅速将银子收入袖子。
“等南北之战后,灭了西蜀,我爹霍复,便是北渝首功,从龙之臣。尔等且看着,有一日我霍家,肯定要封侯的。”
一番话,顿时又引来第二阵的喝彩。整个清馆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更加快活。
“傻子。”
伏在清馆的瓦顶上,上官燕冻红了脸,嘴里轻骂了句。在她的身后,另有七八条的带刀大汉,同样将身子伏在风雪之中。
成都来的密信,是要用假死的办法,毁掉面容,将霍家之子掳入成都。
上官燕回头,看了眼旁边的人。
“蓝袍黑巾,银色发冠,怀里有一枚凤字的温玉。上官头领,掉包的尸体,都换好了。”
上官燕重新转过了脸,看向下方清馆的人群。
“那傻子会过夜么。”
“我等查过,霍复不允他在外面过夜,估摸着准备离开了。”
“等他出了清馆,立即动手。莫要忘了,到时添上一把大火。”
“头领放心。”
……
两个时辰之后,天色将黑,霍荣唉声叹气地走了出来,在他的身后,小花魁的眼睛里,分明带着一股子的幽怨。
霍荣急忙又递了一锭银子。
“霍公子刚才好威风啊。”小花魁大喜。
心满意足的霍荣,在众多人的围观中,潇洒地大笑两声后,才踏起脚步,往清馆外走去。
潼城的雪,已经飘成了鹅毛。
还没入马车的霍荣,猛然间抬头,便发现几道的人影,忽然从天而降。随行的几个护卫,抽刀怒喊之后,纷纷迎战而去。
四五柄的飞刀,穿碎了雪幕,钉入护卫的身子,瞬间,便有两个护卫死在了马车边上。
“谁敢动我,我爹是水师都督霍复!”霍荣急得大喊,又不敢拾刀迎战,只能抱着头往清馆里冲。
踏。
遮着麻面的上官燕,仗着轻功跃下,一脚将霍荣踢飞。没等霍荣喊痛,又像拎小鸡一般,将其往瓦顶上提去。
嘭。
一记手刀打晕之后,上官燕打了打手势。
不多时,另一具替代的死尸,血肉模糊地从瓦顶上摔了下去。
“火。”
火势熊熊烧起,将几个护卫,以及“霍荣”的尸体,统统都裹在了其中。
“我家头领说了,他看不惯霍家人富贵,今日先杀霍家一子,明日屠霍家满门!”
只等喊完,上官燕带着人马,迅速消失在了风雪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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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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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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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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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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