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苏转身,第一次在指挥之中,走下了高地。
“主公当知,是时候了。”多走几步,凌苏才想起了什么,复而转身,向一脸懵逼的左师仁,拱了拱手。
“齐德,此话怎讲?”
“如今,便是我等大破莲城之时!”
凌苏缓了缓脸上的凶戾之色,“传我军令,两万挑选的精锐营,和两万民夫营,开始易甲。”
“军师,先前攻城的三万民夫营,都死的差不多了……”
“我自然知。”凌苏平静一笑。
“早些时候我便说了,要想打败跛人,墨守成规的攻城法子,并没有任何作用。唯有夹攻,巧用声东击西之计,方有一丝机会。”
“天色将黑,当是好时机。传令各营,今夜将夜战!不过在此之前,让前线的人马,先行退回,等待重重的反戈一击。”
“军师,我明白了。”左师仁想了想,“这应当是骄兵之计,我等连败几日,又不曾有夜攻之举,今夜若是夜攻,又让精锐营易了兵甲,必然能出其不意。”
精锐营,不仅仅是东陵士卒,而是在东陵士卒,以及粮王军中,挑选出来的两万精锐。如今和民夫易甲,相当于调换了身份。
当然,战损估计会很高。但只要能打下莲城,赢了胜机,这些东西好像就没那么重要了。
“主公,并非都是如此。跛人心机慎密,要想赢了跛人,便要将其的目光,不断分散开来。”
凌苏抬起头,看着远处的暮色,“今日的时候,糜虎派人回报,已经差不多了。”
“糜虎迂回需要几日,派人回报的话——”
“主公。”凌苏笑了笑,“我先前就和糜虎说,每二十里留下一人,层层通报,并不会耽误什么时间。”
“齐德妙计!”
……
此时的糜虎,仗着天黑,带着人马,匿身在山林之中,并没有立即下山。
“不出军师所料,蜀人在山下的粮道,埋了不少人马,连犄角的城寨都有。”
“糜虎将军,现在怎么做?我等要杀了蜀人,替死去的山越勇士报仇!”
“自然!”
糜虎咬着牙,并未立即下令。
按着凌苏的吩咐,他要配合莲城前的攻坚,才是最好的机会。
“注意看天空,军师会有信号箭。”
……
“丑时。”
凌苏站在风中,负着双手傲立。
“告诉我,前阵还有多少民夫军。”
“不算易甲的,只有不到五千人了。”裨将声音委顿。虽然算不上正规士卒,但同样是东陵人,这般的赴死,他心底也不好受。
“传令,让他们冲最后一阵。”
“军师,若不然我传令精锐营——”
“收声。”凌苏冷冷打断,“我再讲一次,立即去传令,让民夫营的人,今夜冲最后一阵。活下来的,便是东陵的老军,与山越营同饷。”
小裨将咬了咬牙,领命往后走去。
不多时,在命令之下,五千余人的民夫营,急急又被传令整军。许多人的脸色,都透露一种麻木的意味。并非没有人逃走,几日的时间,至少逃了千余人,但大多数被抓了回来,以军法处置,用了膑刑。
死令之下,致使越来越多的人,不敢轻易出逃,只得继续缩在营地里,继续做东陵的肉军。
“抬起头来。”
五千余的民夫,病怏怏地抬起头,一双眸子里,已经没有任何的希望。先前为了给同乡邻人报仇,积攒的那一波士气,也随着不断做攻城炮灰,变得消失殆尽了。
“主公和军师都说了,这是最后一次攻城,若能活下来,便是老军,与山越营同饷!”
“给老子抬头,挺胸!”
一个个的裨将,挥舞着军鞭,从民夫营的侧边走过。不时有民夫,被鞭笞得倒地痛喊。
“住手,给我住手!”
不知什么时候,左师仁从旁边跑出,红着眼睛,夺下裨将的军鞭,愤怒地扔到地上。又伸出手,将倒地的几个民夫,泣不成声地扶了起来。
“是我左师仁,对不住列位。吾左师仁,向列位告罪!”
左师仁泣声跪下,跪在了五千余民夫的面前。
终于,民夫的长伍中,有人脸色变得激动。
“主公是仁王……是我等不识大体。”
“主公请起啊!”
左师仁仰着脸庞,一双眼睛哭得红肿。
“若非是战事紧急,东陵为难,蜀人又咄咄相逼,我何至于,让列位父老乡亲,冒险上战场。”
“但这一回,攻不下莲城!蜀人的大军,便要杀入东陵三州。到时候,我东陵将生灵涂炭啊!”
“若非要留着残躯,重振东陵山河,吾左师仁,当真想以死谢罪!”
“主公!”
“主公啊——”
……
转身走回,左师仁抹干净眼角的泪珠。
“主公大义。”
“齐德,说笑了。”左师仁皱住眉头,“该做的,我左师仁都做了。接下来,便看齐德的。”
“自然。请主公拭目以待,今夜,便是莲城的危机之时!”
“五千余的民夫营,已经结阵杀去了。”
凌苏点头,转过了目光。静静看着夜色之下,五千余人的民夫营,正和前几日一样,在裨将的指挥下,列成了四五个方阵,准备压向莲城。
……
“敌袭!陵狗夜战!”
呜,呜呜。
不多时,夜巡的西蜀守军,很快发现了城外黑压压的敌军。随着醒夜的号子声,整座莲城的城头上,守军迅速集合过来。
马毅冷冷戴上了头盔,按着刀急步走到城墙。
“马将军,又是民夫营。”
“无需多问,近了射程,立即射杀!”
在城里,瘟计堆叠起来的尸体,还没烧干净。这会儿,敌军便又来攻城。
“马将军,投石辎重不足,城里的民夫开始砸石屋了。”
马毅抽刀,刀背敲在墙上,铛铛作响。
“先是瘟计,又是夜攻,但不管怎样的手段,今夜,我等死守莲城,死战不退!”
马毅的鼓舞下,许多守军立即驱散了疲惫,纷纷跟着举刀,在城头上怒吼不休。
……
不远处,刚休息了一阵的东方敬,眸子里还带着倦意。却很快又坐在了城头上,静静看着城外的敌军。
他有预感,这一回,那位隐麟凌苏,是要唱一出压轴的好戏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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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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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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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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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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