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我,你们的粮仓,藏在哪里?”
“常老四,你想要粮食!”白怜狞笑,“终归到底,你常小棠,也不过是一个卖米的!没有我们的支持,你想做皇帝,痴人做梦!”
常四郎没有生气。他的确是卖米的,但不同于其他的商户,他卖米是副业,造反打仗才是主业。
这乱世里,但凡是个吊卵的儿郎,哪个不想出人头地,竹书万年。
“常小棠,不若这样。你让我回去,我自会给你粮仓的位置,便当我的买命钱。”白怜犹豫了下,急忙放下了姿态。
作为败军之将,他很明白,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
“先说出来,我再考虑考虑。”常四郎脸色不耐,淡淡开口。
“呵呵,我可不傻,我若是说了,你便要过河拆——”白怜一句话没说完,声音戛然而止。不知什么时候,一杆亮银枪已经出手,刺入他的胸膛。
“那便不说了,我原本就不指望你,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常四郎回了枪,声音冷静无比。
“常威,去枭首。通告所有叛军,敌酋已死,速速投降!”
“少爷威武!”
常威狂喜地喊了一句,急急跳到白怜的尸体钱,手起刀落,将脑袋割了下来。随即,又跑到了高处,拿起白怜的脑袋,怒声劝降。
“主公,会不会有些急了。”在旁的老谋士,想了想认真开口。他先前还以为,会留着白怜,作为要挟之类的。却不曾想,自家的主公,干脆利落地出了手。
“仲德,这段时间里,不管是内城,或是整个天下的人,都在笑我常小棠成了废物。既然如此,那我常小棠,便该再恢复霸王之色。再者,这粮王的什么怜公子,不见得会说出粮仓,无非是缓兵之计。”
“主公说的在理。”老谋士点点头,“接下来,该是清剿了。不过,粮王那边的人马,当不会尽数出动。最大的可能,是受形势所逼,只能暂时离开内城。”
“粮王的势力遍布天下,我原本就知道,不可能一网打尽的。不过,除了粮王之外,最大的收获,应当是那些犯蠢的世家。”
一边说着,常四郎一边咬着牙。
“先前的时候,哪怕粮王没有入内城,这些人已经有些蠢蠢欲动了。老子常四郎,要的是能帮我打江山的世家,而不是立了微末之功,便敢居功自傲的蠢材!”
“仲德,你亲自传令。反水的世家主,若想保全家族,三日之内,将所有的银子生意,上交国库。如若不然,等到我亲自动手,大不了满门抄斩之后,再自个把他的银库搬空!”
常四郎声音动怒。这一次,他是真有了火气。差一些,他便要被粮王的势力拖住。却偏偏,平日阿谀奉承的许多世家,居然敢拔刀相向。
……
踏踏。
此时,离长阳不远的一个小镇。寥寥二三辆的马车,即将启程离开。
约有两个富商模样的人,皱着眉,同坐在一架马车里。即便没有交谈,但两人的脸上,都露出极为烦躁的神色。
内城兵变,有人欢喜有人愁。在最开始的时候,他们自然是欢喜的。但随着战事发展,到后来发现,原来从头到尾,都是渝州王,以及那位九指无遗在布局。
很不幸,他们入套了。便如入瓮的鳖,差一些被人玩死。
“刚得到了情报,老三的儿子,已经死了。”
“白怜。”
其中一个胖些的富商,叹息着看向窗外。
“内城的事情,让我始料不及。我没有想到,常老四的脾气,居然敢这么硬。”
“常老四不简单,我们失败了。你可记得,老五消失的时候,说了什么?”
“忘了,他说了什么?不过,这老五应该是用了诈死的办法。莫让我寻到他,不然,我要扒了他的皮子。”
“老五说了,让我们不要插手。即便想动,也等徐布衣,或者渝州王这二人,有了席卷天下的威势之后。”
“到那时候,便已经晚了,捞到手的好处,会越来越少。”
“哎,已经三次择主了。下一个,我们又该选谁。”
“萧丞相,苏太后,常老四……我等这些人,当真是三次择主,而都失败。偏偏,西蜀还有个徐布衣,不得不防。他真做了皇帝,我们必然活不得,再选一个吧。”
“这一场大败,你我该收敛了。至于西蜀那边,暂时收回动作。至少,等择了的新主,有了崛起之势。”
马车上,两人的目光,都开始往南面的方向看去。
……
在长阳城外,随着战事的结束,此时,跪了密密麻麻的一排俘虏。这些俘虏,围观的长阳百姓,并不陌生。
在这其中,有不少人,是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的世家。
常四郎站在楼台上,眼睛里没有任何的怜悯之意。在他的身后,除了信任的谋士和将军,亦有许多,是这场平叛中,选对了阵营的世家们。
这些人,以王隆为先,坚定地站在常四郎的后面。
“斩!”丢下斩签,常四郎声音发冷。
“饶、饶命,主公饶命!”
待斩的人中,有不少是年轻的世家子,此时,都哭喊着面向常四郎,不断求饶。
却没有多喊几声,随着刽子手的动作,纷纷人头落地。
隔了一会,围观的百姓中,终于有人发出了欢呼。紧接着,欢呼的声音越来越大,直至连成了起起伏伏的一大片。
“恭喜主公。”
常四郎呼出一口气,脸庞之上,难得露出一丝放松。
粮王入内城,只不过是一个契机,世家之乱,在早些时候,他已经有了预感。刚好,能连着一锅端了。可惜的是,经过这一轮的平叛,内耗严重。短期之内,是没法子继续南征了。
他有听说,那个袁松趁着时机,已经开始攻打恪州。
“仲德,便按你的意思,这一二年内,以守备为主,只等时机成熟,我常小棠,便大军南征,攻伐天下!”
“主公,越来越像一个雄主了。”
“我等愿随主公!”在常四郎周围,如刘季,王隆,诸多的世家将军,谋士,都坚定地捧手高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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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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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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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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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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