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城,长阳,西面城门附近的练兵场。
系着奠巾的王隆,正和另外两个世家主,商议着眼前的危机。
“我听说,常老四那边,已经要从河北调兵而回,准备围攻我等。”王隆咬着牙,声音里满是愤怒。
他们三个世家,加起一起的士兵,共有三万余人。不算太多,但也不算少。而且,还有不少的小世家,汇聚到一起的人马,也能有个万余人。
加起来,便有四万左右的人马了。
“在先前,这个昏主好大喜功,强行攻打定北关,战损了不少精锐。诸位瞧瞧,哪怕我等在城里,他依然没有派兵过来。为何?我早说了,在内城里,他的兵力人数,已经是不住了。”
“所以,这正是我们的机会。”
听王隆说完,另外的两个世家主,难得露出了笑容。
王隆刚要继续说,忽然间,便听到裨将来报。
“主子,外头来了一个使臣?说着要和主子合作。”
“哪儿的人?那个昏主的?不见,我如今只想,替我的王家嫡子报仇。”
裨将急忙再说,“主子,并不是那边的人……好像是粮王的使臣。”
“粮王派来的?”
王隆的心底,实则已经乐开了花。但在表面上,却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
“告诉粮王,便说我与他之间,井水不犯河水,休要帮着那个昏主,来做说客了。”
其他的两个世家主,急忙开口相劝,王隆这才同意,勉为其难的,让粮王的使臣入帐。
……
“主公,入套了。”在长阳城的皇宫,老谋士刘仲德,站在御道之上,嘶哑的声音里,带着藏不住的欢喜。
“王隆那边,刚偷偷送来了情报,粮王欲要和王隆联合,起大军打下长阳。主公的这份势弱,很明显是成功的。”
不管是受伤,还是强行攻打定北关大败,都足够说明了很多事情。这一场的示弱,终于,没有让人失望。
“如果没错。”老谋士呼出一口气,“在接下来,粮王的牵头之下,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齐齐加入反对主公的阵营。”
常四郎一直听着,脸上亦是露出了笑意。和西蜀的老友一样,他并不在乎什么该死的名声,只要能灭了粮王,清除那些带着反骨的世家,这次的事情,便算一场大胜。
“仲德,厮杀之时,切记在城外开战,以免使百姓跟着遭难。”
“主公大义。”
常四郎笑了笑,“那便是如此,在长阳城内,从今夜开始,你我各掌一军。常胜那边,估计也憋着一口气,还好,时机已经到了。”
“派快马,让人传告常胜,可以开始了。通知河北那边的守将,不惜一切代价,守住江口,不能让粮王的人渡江。”
一口气,连连说出军令,常四郎才仰起头,呼出了一口气。
打狼的猎人,已经瞄准,慢慢举起了弓弩。
……
连着五六日,长阳城内,一时间风云暗涌。收到风声的百姓,有不少人都惊得逃出了城。
入夜,静悄悄的长阳城南。
诸多的头领聚在一起,一个两个的,脸上都带着浓浓的杀意。
“不出我等的所料,这昏主在定州,已经失去了不少兵力,虽然有其他世家的私兵帮忙,但终归人少了些。”
王隆当着所有人的面,露出一声轻蔑的冷笑。这副模样,让在场的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这位……怜公子,你怎么看?”
怜公子,便是粮王那边的主将。听说,来头并不简单。
“王家主不愧是熟读兵法之人,虽然报仇心切,但却能稳住大局。”
“好说了,昏主残暴无道,且好大喜功,如何能让人信服!当初的小霸王常小棠,已经无了!”
“诸位。”王隆顿了顿,“在河北援军赶来之时,我等不能继续留在内城。最好的办法,便是以最快的速度,打下了附近的几座大城,作为起事的据点。”
长阳城内,明面之上,还有不少常四郎的兵力,两者之间,已经对峙了许久。
王隆的这番话,并无任何问题,包括那位粮王的怜公子在内,沉思一番之后,亦是点了头。
正在这时,忽然有裨将急急走入,一开口,便让诸多的人,脸色皆是大惊。
“主子,各位家主,昏主那边已经派了先锋军,准备要打过来了!”
……
昏暗的夜幕中,刚痊愈的常威,领着一支五千人的军队,满脸的不爽。
按着自家少爷的意思,他的这支人马,是要诈败的。狠狠地打上一场,然后诈败而退。
“该死的,傻虎若是知晓,指不定要笑掉大牙。”
但终归,常威不敢违背自家少爷的命令。到了敌方的营地之前,在空旷的街路上,他便开始挑枪骂阵。
这些时日,长阳一直很乱。他也有问过自家少爷,为什么不出兵剿杀叛贼?
少爷说,还不到时候。
瞧瞧,现在到时候了吧?却终归要诈败一场。
“给小爷狠狠地骂!”
不多时,随着常威的骂阵,很快,便有浩浩的敌军冲了出来。四周围间,昏暗的夜色中,到处都是嘶吼的声音。
迎头呼啸的飞矢,不断抛落下来。
“举盾,举盾!”常威怒声大喊。
“再射一阵,立即围杀!”王隆立在高处,愤愤下令。在心里,他很明白这一阵的关键。
并非是什么输赢。而是要证明一些东西。好让粮王的人,再无任何的迟疑。
……
离着城南不远,一处高楼之上,二三道人影,冷冷垂着头,看向前方的厮杀。看了许久,待看到一具具的尸体,不断倒下之时。待看到双方之间,拼杀得不死不休。
这些人的脸上,才慢慢有了清冷的笑容。
“传令,让藏兵的人马,开始动作。这一举,若是能打残了常老四,那么,这局势便彻底稳住了。”
“常霸王?终归像个王八一样,蠢了些。至于那位九指无遗,虽然有些本事,奈何,已经是无力回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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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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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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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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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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