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主公息怒!”在旁的不少渝州将士,皆是脸色大惊。
“主公,眼下还需杀出重围,还请主公下令。”宋羽也惊了惊。
“该死。”
常四郎抹掉手上的血,仰起头颅,声音带着几分悲意。
“想我常小棠,并未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情,他为何要如此!你们说的对……我这老友的野心,当真是很可怕了。”
“整军,随我杀出去!”
刚巧,埋伏的两边山贼,在飞矢的掩护下,开始朝着道路中间的近千渝州军,怒冲而来。
“杀!”常四郎咬牙切齿,长枪前刺,将一个冲得最快的山贼,一下子挑飞了身子。
“今日起,吾常四郎,誓要踏碎西蜀!”
……
坐在王宫里,徐牧有些沉默地等待着。终于,前线的情报传了回来。
“如何?”
“渝州军杀出了重围,逃入了蜀州附近的林地。”孙勋急急开口。
“渝州王呢?”
“身子中了一箭,不过活了下来。另外……渝州王那会还说了一句话。他说,要和主公割袍断义,有一日会带着渝州黑甲,攻入成都。”
徐牧点点头,示意孙勋退下。
“文龙,你觉得如何?”
在旁的贾周想了想,“渝州王是聪明人,但不管怎么看,此事的前因后果,还是有些突兀。我觉得,渝州王自个,到时候还会再添一把火。如此一来,天下人便会觉得,渝州王和主公的关系,已经破裂。”
要一起打狼,最好的手段,是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渝州王大智。”贾周赞叹一声,“如今粮王入世,试图搅动风云。若是渝州王能想办法,灭掉这股势力,对于我西蜀来说,也算得一件幸事。”
“他是相信主公啊。接下来,主公便要度势了,配合渝州王那边,准备杀一波粮王的威风。”
“文龙,我明白。”
常大爷入蜀,表面是访友,但实际上,是寻求与老友的合作。当然,更重要的,是两个人联手,蒙住天下人的眼睛。
“粮王不是个简单的人,再往后,便看渝州王的手段了。不过,我贾文龙相信他。早些时候,主公还没起势,我便讲了,天下人中,唯袁侯爷与渝州王,算得两个乱世英豪。”
常大爷虽然是十州之王,虽然以世家为基础,但也算得和谐。只可惜现在,因为粮王的入世,那些内城的世家,都开始变得蠢蠢欲动。
只要常大爷不傻,都会明白,粮王这种千古门阀,一旦得势,必然是尾大不掉。
所以,常大爷选择了拒绝。
“战死的士卒,皆是忠勇,以二倍抚恤慰之。”徐牧声音有些难过。时间太紧,扮作山贼的人,除了一些死囚之外,大多是蜀卒,亦战损了不少。
似是看出了徐牧的心事,贾周认真开口,“主公放心,这并非是无谓之举,欲除去粮王,不管是主公,抑或是渝州王,单打独斗皆很难成功。但联手的话,亦有很大的机会。我相信,渝州王也明白这一点。”
“文龙所言,确是有理。也不知这常大爷,又受了伤,可别玩得太大,死在了林子中。”
“不会,内城的那位九指无遗,必然是渝州王第一信任的人。这步棋,九指无遗亦是明白,所以,会想办法来接应的,主公无需担心。”
“天下两位大枭雄,再加上我贾文龙,以及那位刘仲德,都骗不过粮王的话,这就有些可怕了。”
“古往今来,一个王朝的国运,必然离不开银钱米粮。而掌握这些东西的人,往往在乱世里,取到很大的作用。”
“主公破了沧州,声名响遍天下,又弃了世家扶持,已然是这些人眼中,最为异类的存在。他们开始,要盯死西蜀了。”
徐牧点头。
只希望这一局,和常大爷的合作,能取到一场大胜。
“我猜着,等回了内城,为了增添几分可信,在开春之后,渝州王很可能要调军,开始像模像样的几场厮杀。”
“地点的话,应当是定州。主公可书一封密信,告诉柴宗其中的内容,让他早作准备,配合渝州王,打得像一些。”
“要骗过内城世家,还有粮王,渝州王还需添上几把火。”
约莫是今日讲的太多,贾周忽而又掩着嘴,慢慢咳嗽起来。
“主公,可书几封信送去内城,便说峪关外的山贼,已经剿灭,改日去长阳请罪。”
“不管那些人信与不信,这一步的虚伪,是主公要做的。”
“文龙,请先去休息。”
“也罢,今日的话,说得有些多了,又觉得有些疲累了。”
徐牧扶起贾周,两个人,慢慢往王宫后院走。
“若无文龙,我徐牧何德何能,成为今日的西蜀王。”
“主公的道路虽然艰险,但若成功,开辟新朝,以民为本,必然是千古一帝。吾贾文龙,亦想做个从龙之臣呢。”
“文龙保重身子,与我携手,同开新朝。”
“哈哈,甚好。”
……
峪关外三百里,离着蜀州越远,天气便越发地冻人。
只剩五百余人的残军,纷纷聚到一个临时的营帐之前。一个个的脸上,皆是紧张之色。
他们的主公,此时正在里头,拔箭治伤。
只听得二三声的怒吼,不多时,满脸泪珠子的老军医,颤着身子走了出来。
“如何?”宋羽惊问。
“只差半寸位置,主公便要回天乏术了。”
“我问你主公如何?”
“需尽快回内城静养……否则,会死在冻寒之中。”老军医说着说着,又开始抹眼泪珠子。
“主公。”宋羽自责无比。此次他受了几个世家的命令,盯梢自家主公入蜀的行踪。却不曾想,在关键时候,是自家主公神勇无比,拼着箭伤,带着他们杀了出来。
“主公,宋羽护卫不利,愿领死罪!”宋羽泣不成声,跪地磕头,砰砰砰的声音响起,才消一会,便磕得满头是血。
……
营帐里,常四郎双手枕在脑袋上,打了好大一个哈欠。
和他一起躺着的,还有常威。
“所以,就是这样?”常威怔怔地问道。
“你他娘小声点。”常四郎低喝了句,脸上又露出了神采。
“小东家和毒鹗,真他娘的聪明。他二人要是猜不出来,我都不知要怎么收场了。”
“少爷,我怎么猜不出来呢?”
“少打桩,多读书。”常四郎没好气地骂了一句,揉了揉身上的箭伤,转过身开始睡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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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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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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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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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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