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虎嚼着一条羊腿,笑得东倒西歪。连着刚刚好些的常威,也苍白着脸,陪坐在一边。当然,有徐牧的盯梢,并没有沾酒。
“小东家,老子好怀念啊,以前跟小陶陶作对的日子,看着他生气,看着他鼓着脸,看着他拿我没有办法,想想心里就大爽。”
“常少爷醉了。”
“我醉个卵。”常四郎放下酒盏,声音变得嘶哑,“我原本就不想造反,我只是看不惯,小陶陶为了这个腐烂的朝堂,东奔西走,直至整个人病入膏肓。”
这句话,徐牧不知真假。但他明白,面前的常四郎,绝对是个重情重义的人。
他捧起酒盏,面朝夜空,遥遥敬了天上的小侯爷。在以前的时候,他便说过,有一日天下太平了,会去小侯爷的坟山,好好说个一二。
“小东家,早些把江南打下来,灭了左师仁那条老狗。等我稳住了河北的民生,便要准备南征的事情了。”
“常少爷,你入城的时候还说,不谈战事……”
“对啊,刚才不谈,所以现在才谈。”
我特么的。
徐牧揉了揉额头,早该明白常四郎的脾气。
“内城里的那帮世家,已经坐不住了。占了十州之地后,已经有人上表,让我在长阳登鹿台,称帝建都。”
“这可不行,民心会乱的。”
“我知道,老仲德也知道。他一个生气啊,直接吹胡子瞪眼,将上表的二三个世家家主,全给踢了几脚。”
常四郎仰着头,脸色微醺。
“当年,小陶陶还没监国的时候,我和他还玩得来,经常大被同眠,谈论国事。他说,王朝不断更迭,唯有世家延存,千百年来,已经活成了蛀虫。王朝是一株树,这些虫子啊,就在地底下,不断啃着树根。”
“当然,肯定有益虫,但相对来说,大多都是吃烂树根的草蛋玩意。”
常四郎打了个酒嗝,还在愤愤不平地说着。
徐牧没有阻止。
当初小侯爷身死,这天下间,若说最难过的人,便是面前的常四郎。
“做了一辈子的劳碌命,连子嗣都不敢留,到头来,依然是救不得这烂王朝。有一日去了黄泉,小东家你信不信,我定要指着鼻子,臭骂他一顿。”
“常少爷,侯爷的风骨,千古无二。”
“我当然知道……唉。”
一声浓浓的叹息,在徐牧面前响起。
“孙勋,去取酒。”徐牧回头,唤了一句。
可没等孙勋把酒取过来,常四郎已经醉倒在案台上。
常威努了努嘴,“明明在长阳的时候,少爷喝酒都要度量,怕喝醉了有人刺杀。但来了小东家这里,便不管不顾了。”
“他相信我。”徐牧沉默吐出一句,解下了身上的大氅,盖在常四郎的身上。
未来的事情,谁都说不清楚。但不管如何,这份老友情谊,徐牧不想舍去。
……
翌日,清晨。
宿醉后的常四郎,扯着袍带儿,打着哈欠走了出来。
“喂,去给爷打盆热水。”
在王宫门前的孙勋,撇了撇嘴,又看了看徐牧,急忙屁颠颠往外走去。
“怎的,舒服些了?”徐牧面色无语。
“好歹是两个割据诸侯,天下数一数二的,你可真放心啊。昨天晚上,我都准备安排刀斧手了。”
闻声,常四郎抬头大笑。
“哪怕我的族人,我的军师,他们要杀我,我或许会信。但你徐牧,根本不会杀我。”
“这也是老子,为什么敢在你的地头,喝得酩酊大醉的原因。”
“老子信你,就像信小陶陶一样。”
常四郎满不在乎,“蜀州这地儿不错,哪日不打仗了,和你去外头的青山,带上几个花娘,去打狍子烤着吃。”
“卖米的,带上我?”刚走进来的司虎,听到烤狍子着词儿,眼睛都冒光了。
“带上傻虎,还有我家的小常威。”
常四郎说着说着,声音一下子慢了下来,不知为何,语气变得有些寂寥。
“小东家,小心一些。”
“小心什么?”
“粮王。”常四郎喝了口茶,继续开口,“你要想一个问题,我常四郎是何等聪明的人,为何在卖粮这件事情上,比不过粮王的人马?又为何,萧远鹿这种奸人,会压住小陶陶的监国?”
“有人暗中帮忙。”
“可记得?那一次你被官兵追杀,来我常家镇的时候,我说了什么?”
“大纪朝不缺粮食,天下九成的粮食,无端端地消失了。”
“是这样没错。”常四郎笑了笑,“你也知了,一成是百姓的,我常四郎只占三成,一成在万千蛀虫的手里,而剩下的五成,便是粮王那边的人。你该明白,他们为什么对你不爽。”
“我西蜀不用世家,坏了千古以来的规矩。若我徐牧位登九五,他们会没有活头。”
“聪明。”常四郎点头,“你是个聪明人,该如何做,我也不用教你了。你要明白,我出了成都,离开蜀州之后,虽然内城十州的渝州王……但而现在,我坐在你面前,是以老友的身份来告诫。”
徐牧动容,起手长揖。
“得了,别这副模样。我讲句好听的,你走到现在,不管是我,抑或是天上的小陶陶,我们两个,心底都是欢喜的。你是个奇怪的人,走了一条奇怪的路,但我有很奇怪的信心,居然觉得你会成功。”
“便如这西蜀,终归是一鸣惊人了。还是那句话,我希望江南这边,胜出的人是你。”
后半句,常四郎没有说。但徐牧已经明白,若是他胜出,大概率之下,便是他和常四郎逐鹿中原的决战。
谁赢,谁一统江山。
“常少爷,内城世家那边,你多留意一些。愿意跟着你,无非是利益所驱。莫要忘了,这天下间,还藏着很多庞然大物一样的千古门阀。”
“我明白。”常四郎冷静点头。
“常九郎的事情之后,我已经加紧了防范,暗中派出了不少盯梢的探子。”
“对了,那常九郎呢?”
听着,常四郎面色发冷,“谁知道,这根本就不是常九,估摸着是个易容鬼。前些日子,乐青那边还来了信,说查不出这崽子的踪迹。”
“该死的,若让我找到他,扒他两层皮子!”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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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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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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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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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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