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一品布衣>第六百二十六章 张大翠
  蜀州,成都。

  作为徐家军的老将,卫丰所得的犒赏,并不算少。在娶妻之后,已经在成都的官街上,有了一栋大院门户。

  院子里有假山,有一方碧波小池,还有许许多多,卫丰从四里八乡山头上,移摘回来的花花草草。

  此时,一株半人高的小棕竹边上,一位穿着罗裙的女子,正在将红带绑结,然后,再小心地缚在竹枝上。

  “夫人这是?”

  女子仰头,眼里带着温柔,“家乡那边的习俗,夫君在外打仗,我若是祈愿的话,他就会平安了。”

  “夫人,倒是可以学王妃,以铜镜悬树,保佑老爷平安回来。”

  “以后再学。”

  忙活完,女子沉默坐下来,坐在凉亭里,捧着一本书卷,开始日复一日的认字。

  和其他的村妇不同,她很少出门。只有遇到盛大的节庆之时,她的那位夫君,才会像个小孩子一样,用马车载了她,穿上好看的襦裙,两个人一路走一路笑。

  女子垂头捧卷,满头的相思长发,一下子倾泻下来。

  ……

  “怎么认识的?”徐牧怔了怔。印象中,他一直以为,卫丰娶的是小村妇,先前在媒人的撮合之下,还谈了场情爱。

  “应该是性格不合,爱过就走了。”

  “卫丰,好好说话。”

  卫丰眼神紧张,“主公,现在的张大翠,是当初我在峪关外巡哨之时,碰到她和几个村妇,被流民侵扰。”

  “于是,你大发神威,救下了张大翠。再后来水到渠成,她嫁给了你。”

  很普通的桥段,很普通的爱情。但徐牧不止一次听说,哪怕在生死之战,卫丰这条男人老狗,念念不忘的,都是张大翠。

  “大翠的眼睛很大,看起来有些不同。在家的时候,便经常像西域人那样,用红带来绑树,祈愿平安。而且我想起,她好像不熟悉中原的生活,不喜欢吃米饼稀粥,不喜欢用筷子,连出门都不喜欢——”

  卫丰的声音哽住,抬着头,“主公,我卫丰尚有一份军功,银子也攒了一些。大不了都充入银库,只希望主公……莫要为难大翠。”

  “那你还说给我听。”徐牧叹着气。

  卫丰脸色认真,“不一样,我说给主公听,是怕西蜀出了大奸细,这种事情,蜀州已经不少了,这便算我卫丰的一份忠义……但我求主公,因为大翠是我的妻子。而且我觉得,她好像不坏。”

  “大不了,我明天就回成都,马上带大翠离开。”

  “去哪?”徐牧有些好笑。这刀口舔血的吊卵好汉,柔情起来,可真要瘆死个人。

  “我做个佃户,大翠做个织女。”

  “你做个卵。”徐牧白了一眼。在旁的贾周,也抚着胡须,慢慢笑了起来。

  “放心吧,你看看傻虎,是不是娶了鸾羽夫人?无事,你愿意就成,过得好就成,我不会干扰。不过在这之前,你家的张大翠,最好先来凉州一趟,我有些事情,要询问于她。”

  徐牧很希望,卫丰歪打正着的张大翠,便是真兰城逃出来的人。算一算时间的话,也恰好对得上。

  按着卫丰种种所说,这张大翠真是奸细的话,先前成都空虚,早该动手了。

  但没有。

  便像最普通的小新妇,平平无奇,送夫君出征,等夫君回家。

  “卫丰,你小子运气不错。”

  王宫里,卫丰还有些发懵,“主公,你这不会是用计,将大翠骗来凉州城吧?”

  “我用个鸡毛……真费那个功夫,我一封信,韩九立即就带人踹门了。”

  “主公,老韩最爱唱媚三娘,不可让他踹门!”

  “写了信,滚回晁义那边。等你家大翠一到,你再回来。跟着晁义,若是学不到什么皮毛,往后的蜀锦,我全给司虎,你家大翠也别想穿了。”

  正在王宫角落抠脚的司虎,惊喜地抬起头。

  “司虎,去年的蜀锦库存,你自个搬了半仓吧?一个两个的,娶了媳妇,都他娘的铁汉柔情了,变成顾家狂魔了。”

  “卫哥,莫讲,莫讲了。牧哥儿一生气,咱今年讨不到蜀锦。出宫右拐,我请你吃……糖葫芦。”

  卫丰还想解释两句,被司虎急忙抱住,往外拉走。

  口干舌燥,徐牧连着喝了几口茶,才慢慢缓了神色。

  “文龙,照着卫丰所言,这张大翠,应该是西域人士了。”

  中原大地,并没有红带缚树的风俗。如他的王妃姜采薇,都只是用铜镜悬树,保佑远行的人平安回来。

  “应当是了。”贾周点头,“虽然有些巧,但眼下,这似乎是一个契机。如果那位张大翠,是真兰城的人,主公所说的丝绸之路,便开始有了着落。”

  “文龙,在凉州拖得太久了。”

  算一算,从开春伊始到现在,已经是近四个月了。成都来了家书,连李小婉的肚子,都开始慢慢隆起了。

  “主公莫急,要不了多久,大翠就要入凉州了。先前还担心,是不是和苏皇后有关,但现在看来,若是真有关联,这枚棋子不会留到现在了。”

  这句话,让徐牧听着有些怪。但他也猜得出,张大翠这名字,肯定是顺口取的,总让人联想到腌酸菜的姑娘。

  “文龙你不知道,当初我带着一帮子的莽夫,在乱世里讨命。但现在,我看着他们,一个两个的,都开始成家,都开始开枝散叶。我的心底,既然欣慰,也有不舍。”

  “主公是在怀念,当初刀口舔血的活头。”

  “并不算,没有遇到文龙之前,那时候虽然过的很苦,但大家伙都是实打实的硬汉,靠着手里的刀枪,拼杀出了一条血路。”

  有小侯爷赏识不假,但他以及他的人,都是不堪大用的莽夫,如何能一步步,入得贵人的法眼。

  这世道便是如此,你想夹大块的肉骨,就必须先捏稳筷子。

  “文龙,不若你也续弦一房?”

  徐牧原本只是讨笑,但在他面前,贾周脸色并无任何波澜。

  “主公,并无此意。”

  “为何?”

  “我与老妻有约,哪位先行故去,便在黄泉相等。我若是再寻一房,日后下了黄泉,见之有愧。”

  “贾文龙,天下儒人标榜。”

  贾周笑笑,“只等哪一日,主公逐鹿了霸业,我这个老儒人,才算得天下标榜。”

  “既如此,我与文龙携手,一步一步,走向江山之约。”

  “愿随主公。”

  主属二人,在凉州城的王宫中,举手而握。这万里江山,装满了多少英雄好汉的盛世之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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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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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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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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