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遐打开手机,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国际名导孟上秋投海自杀的新闻,程遐心里越加烦躁,重新锁上手机向窗外看去。车窗外的太阳已经西坠,天边的暮色有着明显的界层,程遐看着沉积在远处的那片黑色,眉头越皱越紧。
余善齐从后视镜里偷偷观察程遐的神情,连大气也不敢出。
眼看着离公司越来越近,程遐忽然开口道:“去墓园。”
余善齐不敢质疑,在下个可以转弯的地方改了道,向着市区外疾驰而去。
程遐在山底就下了车,在守园大爷惊诧的目光下,他独自往山巅步行而去。
穿着一丝不苟黑色西装的冷酷男人穿过林立整齐的墓碑,披着火烧的夕阳,面无表情地踏过墓园蜿蜒的青石路,最终停在了一面独占了数百坪山巅的大理石墓碑前。
布满美丽的天然纹路的青白色墓碑上没有照片,只有一个和其他墓碑上字体风格截然不同,龙飞凤舞、笔锋霸道的草书名字:“程娴宁”。
程遐面色冷冷、压抑沉静地看着那个名字,巍然不动,仿佛一座没有生命的石雕。
他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在墓碑前,好像时间已经停止,微风吹动他的黑,却吹不动他眉间那抹沉重,直到一阵离他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响起,程遐才猛地抬起头,用锐利的目光朝来人看去。
一个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的俊逸少年坦然地迎着他的视线,大大方方地露着眼中的好奇,没有一丝怯意,从他的衣着打扮来看,少年显然出身大富大贵之家,应该也是来祭拜安葬在墓园山顶的亲人。
现自己大惊小怪后,程遐神色淡漠地移回目光。
他没有兴趣去知道这是谁家的孩子,只知道要不了多久,少年就会自觉无聊地从他方圆百里内离去,然而过了许久,一个清澈明亮的声音在不远处响了起来:
“她是你的妈妈?”
程遐恍若未闻,面色不改地看着墓碑。
“我爸爸就葬在山顶的另一边。”少年不以为意,自顾自地说道:“上个月刚去世的,这已经是我在44天里第43次来到墓园了。我妈在那边哭得厉害,不哭到太阳下山她是不会走的。”
“你是刁桦朗的儿子?”程遐这才看了他一眼。
能够买下这里的墓地,又在近期去世的,人选只有那么一个。
“我叫刁昌濑。”少年咧嘴一笑。
“你父亲不幸遇上空难去世,你不伤心吗?”程遐问。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那是你妈妈吗?”刁昌濑反问。
“为什么猜是妈妈?”
“因为在我第23次来墓园的时候,我在这里看见了一个比你大许多的男人,他也是像你这样一动不动在这里站了很久。”刁昌濑笑道。
“既然这样,那么再去问知道答案的问题就显得愚蠢了。”程遐无动于衷地说。
少年自动忽略了这一句话:“你经常来看她吗?”
程遐望着面前的墓碑,脸上闪过一丝恍惚。
上一次来看她,是在两年前,而更早的一次,则要追溯到十四年前。十四年前,他以为那会是他最后一次踏进墓园。
十四岁的秦遐在蒙蒙细雨中和母亲诀别,下定决心要走出过去,二十六岁的程遐食言回到墓园,二十八岁的程遐对自己的选择开始动摇。
这都是因为一个毫无预兆地出现在他生活中的女人,而这个女人,可能到死都不会知道她对他竟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她很喜欢你。
程遐在心里默默对母亲说道。
她和你一样,用完美的人设伪装起真正的自己;她和你一样,看起来成熟理智,实际却自卑又软弱;她和你一样,爱上了被虚假人设所吸引的男人。
她强装镇定不肯服输的表情、不说话时眉眼里的落寞、甚至就连那个小动作——
“妈妈告诉你一个谁都不知道的小秘密哦,当你一个人感到害怕的时候,就用右手紧紧握住左手,同时在心里给自己打气。”秦家的后院里,母亲抱着他坐在秋千上,温柔地说道:“然后你就会变得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勇敢。”
她的身上到处都是你的影子。
她就像是一团火、一窝小虫,在第一次见面后就悄然无息地进驻了他的心房,时不时地灼烧他的心灵,时不时地钻出来啃咬他的理智。
他一直认为她只是像母亲,直到今天听到她的养父投海自杀的消息。
她的亲人也丢下她自杀了。
到底是什么原因,才会驱使她的养父做出自杀的决定?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你们不惜抛妻弃子也要选择死亡?
她像的,到底是只敢用假面目面对世人的程娴宁,还是被最亲近的人抛弃、无依无靠的秦遐?
“你在想什么?”刁昌濑的声音让程遐回过神来。
“……如果你看见一个溺水的人,你会对她伸出援手吗?”程遐怔怔地望着青白色的墓碑,不知是在问刁昌濑,还是在扪心自问。
面对程遐莫名其妙的提问,少年竟然认真地思考了一会:“那个人对我很重要吗?”
“不重要……又很重要。”
“我要救。”少年笑了起来。
“即使很有可能你也会被拉入水中一起溺毙?”
“我要救。”少年用一种玩笑的口吻轻飘飘地笑着说道:“因为我运气很好,不可能生你说的那种情况。”
远处传来刁昌濑的母亲沙哑着嗓子呼喊他的声音,刁昌濑回头遥遥看了一眼后,又转过头来。
“不过我劝你还是再考虑一下吧,据我所知,普通人都是很倒霉的,搞不好你真的没救上人,又把自己搭上去了呢。”刁昌濑懒懒散散地抬着眼皮看着程遐:“就这样啦,我回去了。”
他摆摆手,像来时一样迈着轻快的步伐又走了回去。
留下程遐一人,孤独地站在冰冷的墓碑前。
余晖不知何时已经彻底散去了,山间笼罩上了一层薄薄的夜色,世界很静,静得好像只剩下程遐一人。
他伸出手,慢慢触向墓碑上镌刻的名字,到了仅剩一张纸张的距离时,他的手指一颤,指尖流淌过一丝凉意,他猛地攥紧手指,收了回来。
他已经失败过一次了,他用尽办法都没能让她留下。随后噩梦伴随他一千四百多个夜晚。
他还要再一次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在自己眼前慢慢毁灭吗?
明知很有可能只是徒劳,他还要再感受一次无能为力的绝望吗?
程遐在心里没有找到答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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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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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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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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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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