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斯令也就十岁出头的样子,跟吴璇差不多大小,可是吴璇却觉得很安心,毕竟有人陪伴,孩子心的少女,自然是依赖。
斯令牵起了枣泥儿,带着吴璇找到了杂货街,买了两三天的干粮和水囊,给吴璇买了一身简单结实的麻布衣服,最后买了一个稍大一点的马鞍。
吴璇憋着嘴,看着斯令,满脸不情愿的换上了衣服。
“你那身丝质的衣服,太显眼了。”斯令劝道。
枣泥儿可不会听斯令的,于是吐着气,非常抵触的看着斯令。斯令抱着马鞍,有些忌惮马蹄子,只好看向吴璇。
吴璇瘪了瘪嘴,只好过去拍着马背安枣泥儿,斯令这才将马鞍换了上去。
如此,大一些的马鞍和换了衣服的吴璇,就显得不是太过显眼了。
于是,斯令在前面走着,吴璇和枣泥儿怨念的盯着斯令在后面跟着。
斯令不太会骑马,犹豫要不要买一辆马车,可是马车的行进的速度太慢了。
“怎么了?”吴璇蹦蹦跳跳的到他跟前。
“我打算去买一匹马。”
“你会骑马?”吴璇开心的问道,她从小就会,觉得骑马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斯令满上写着遗憾,然后红了红脸,看着天真烂漫的吴璇说:“我,我不会。”
“那你买马干什么?”吴璇虽然遗憾,但是还是奇怪,“我们两个,骑着枣泥儿,就可以了啊。”吴璇单纯的说道。
“这个……不太好吧……”斯令脸更红了,自己身为男子汉,不会骑马就算了,现在还要女孩子带?太丢人了。
吴璇看他尴尬的模样,奇怪的说道:“哎呀,我们不是要赶路吗?别磨蹭了。”
毕竟都是孩子心性,其实顾虑的不是什么男女有别,心思也纯粹很多。
斯令看着天已经大亮,终于还是同意了。
终于,迎着早晨的第一缕光芒,吴璇驾着枣泥儿,斯令坐在她后面,双手扶着她的肩。
而在昨夜的凶杀之地,十来个劲装佩剑的人骑马抵达。
为首之人,便是平西王最信任的手下,巽岚。
他们是在离官道不远的破庙,发现了吴璇的一个经常佩戴的饰品,跟随着吴璇的活动痕迹,阅历丰富的巽岚寻找到了这里。
看到这里的人死难的样子,手下的人纷纷变色,巽岚眯了眯眼,手一挥,大家赶紧四处查看起来。
“巽岚大人,我仔细搜过了,这些人应该是昨夜被人突袭杀死的,而且身上都有被翻找的痕迹,钱财都在,很有可能被拿走的,就是证明他们身份的东西!”
“嗯,小姐离开了破庙,到这里没有带枣泥儿,她应该是孤身到了这里,然后又返回破庙,才骑着马往历城去了。”巽岚皱起了眉头,脸上满是担忧。
他带着人顺着小郡主出走的路线,沿途在城镇打听跟到了前一个小镇。
跟小镇上的客栈小二一打听,巽岚找到了张三他们几个小混混,随后,将小混混一顿暴打,他们便向着历城出发。
根据小二和小混混的话,巽岚知道自己和小璇的距离,只剩下半日的路程了。
但是飞奔了一个多时辰,便看见了杀人之地的场景,这让巽岚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这些人都是护卫打扮,说明这行凶的人还没有完成任务!”巽岚沉声说完,便翻身上马。
十来个手下,齐齐上马,整齐划一,明显的军人作风。
历城距离京城大概五日路程,几乎就是一路向北就够了。
骑马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吴璇和斯令骑了一个多时辰,便停了下来。
斯令没怎么骑过马,上下的颠来颠去,自然吃不消;而吴璇一路过来,就是走走停停的,和观光一样的,也没有这么赶路。
两人吃了点东西,又给枣泥儿弄了点吃的,便牵着枣泥儿,开始徒步前行。
既然是走路,就不似骑马时那么紧张,两人便聊起了天。
“他们,为什么要杀你?”吴璇忍不住开口。
“可能是仇家派来的杀手吧……”斯令陷入了思考,看样子他也不确定具体的背后主使。
“连你也不放过吗?”吴璇不忍心的问道。
她想起了父亲和兄长在对待西境蛮夷的时候,是会尽量的不伤害妇孺的。
“有些事情,他们是不会考虑年龄的!”斯令咬着牙说道。
吴璇见他不开心,便转移了话题,说道:“你对京城一定很了解吧!能带我去小镜湖吗?听说这个季节的月桂花可好看了!”
“我不是京城人。”斯令说道。
“那你是?”
“我家在东林镇。”
吴璇默默思索了一下,摇了摇头,“没听过……”
“小地方而已。”斯令其实能从吴璇的举止中判断出,吴璇应该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所以不知道东林镇也很奇怪。斯令转而问道:“那你呢?”
“我的家在青岭城!嘻嘻。”吴璇笑着说道。
斯令随即在脑海中,勾勒出一座依山旁水的城池。
青岭城的城主平西王,是大粤国每个人都知晓的,当年的威名,是很多百姓传颂的。正因为有了他,才有了西境的安稳,才有了平静祥和的青岭城。
“听说,青岭城是个非常美丽富饶的地方。”斯令笑着说道,带着一丝向往。
吴璇娇羞一笑,跳到斯令前面,开心的说道:“是啊!青岭城的西面就是青山,有长年不化的雪山……”
吴璇手舞足蹈的介绍着青岭城的风景,斯令认真的听她讲着,心里的伤感和愤怒淡了不少。
从青岭城开始,他们相互聊着各自家乡的风景,又聊到了各自遇到的趣事。
跟斯令的计划一样,他们在天黑之前就能抵达榕城。绕过了现在走过的山丘,斯令和吴璇便看见了远处隐隐约约的城池,只要走过前面的小树林就到了。
然而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断了两个孩子愉悦的心情。
斯令像是意识到什么,转身看向声音来源,便看见黑衣着身的几个大汉。
吴璇还很茫然,但是远处传来的杀意,让她本能反应过来。
她将斯令往树下一推,斯令所在的地面,深深的插入了一把匕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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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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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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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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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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