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西王的小女儿吴璇已经离开青岭城近十天了。
在她看来,哥哥吴清跟着萧景钰离开了青岭城,肯定是景钰哥哥带着吴清去京城玩去了,自己父母凭啥就不让自己去呢?
哼,他们不让景钰哥哥带自己去,她吴璇就自己一个人去!
从小到大,平西王为了保护女儿的安全,便从来没有让吴璇离开过青岭城,所以吴璇对于外面的世界特别的向往。
就凭着这一腔热血,吴璇便一路向东。但是由于没有经验,只是常识性的跟着太阳方向走的小郡主,走着走着,便岔了方向,往东南方向前行。
吴璇一身蓝色的简单劲装,带着一把佩剑,化身小侠女,心怀侠女梦。
平西王虽然呵护女儿,也还是教授了吴璇一身好功夫,由于经常跟着父亲和哥哥出入军营,吴璇的身手,对于一两个小毛贼还是可以的。
就这样,吴璇骑着自己的小红枣马,顺着官道,走过了三四个小的城池。
可惜,这些小的城池,不似有平西王庇护的青岭城那般繁荣热闹,所以吴璇除了开始的兴奋,后来的日子都觉得无聊透了。
赶路,虽然住的是客栈,但是时间久了,吴璇小丫头自然受不了。她想家,想念父母,想念青岭城那些和蔼的百姓。
可是,她也是个倔强的女孩,心里想着自己出来了,灰溜溜的回去,多丢人啊。
这天傍晚,吴璇进了小镇的客栈。
因为是官道途径的小镇,所以客栈人还不少。
“这位小姐,你打尖还是住店?”小二端着一盘菜,边给一桌客人上菜,边冲吴璇问道。
“住店,给我找一个干净点的房间。”吴璇这几天已经习惯了住店这种方式。
她找了一个空的桌子坐下。
小二忙进忙出,吴璇也很体谅人多,所以不催促。
“烦您久等了。”小二见识过来来往往的人,一看吴璇的气质和打扮,便知道吴璇不是什么平民百姓,所以很恭敬。
“给我炒两个特色的小菜,你们把房间收拾收拾干净,我吃完就去。”吴璇说完,拿出一小锭银子,放在了桌子上,“记得帮我喂马。”指了指门外的小红马。
小二一看吴璇掏银子的干脆动作,笑的更盛了,“您请好吧,我这就给您准备。”
吴璇看了看窗外的暮色,无聊的东看西看,打量着从小镇穿过的小河。
“七皇子萧景钰已经班师回朝了,唉!可惜我们需要送货,不然一定要去京城看看七殿下的风采呢!”一个正在吃饭的大个子镖师感慨的喝了一口酒。
吴璇听到了景钰哥哥的名字,来了兴致,侧耳听他们讲。
“是啊!你想想这局势多么危险啊!”另一个胖胖的镖师点点头。
“这边南国也退了兵,多亏了状元郎连四林,不然我们这镖还走不了呢!”大个子忍不住赞许。
“状元郎?”另一桌的一个食客问道。
“嗯嗯,我听说啊,这个连四林只有十来岁,便是陛下钦点的新科状元!”大个子一看周围的不少人都看向自己,说的更加得意起来。
“这么年轻啊?”吴璇好奇的问道。
“是啊!”大个子也是个爽快人,笑着对吴璇说道:“据说啊,这状元郎在南国朝堂上舌战群儒,小小少年生生把南国的朝臣比了下去。”
“连四林字字珠玑,南国的主战派们被他说的无言以对,南国的皇帝当场处罚了主站的三皇子呢!”
吴璇顿时对这个连四林充满了好奇,特别是他跟自己一样,才十来岁。
大个子详细的描述了一番当时紧张的场景,就好像他就在现场一样。
“唉,北有七皇子,南有连四林,这西境,还有平西王,大粤之福啊!”高个子的总结引来了大家的赞同,叫好声一片。
吴璇听的津津有味,开心的吃了晚饭。
客房没什么特别的,有银子在,小二招待的还不错,吴璇第二天照常起床,准备出发。
“诶?小二。”吴璇问道:“这距离京城还有多远啊?”
“京城?大概十来天的路程吧。”
“还有十来天?”吴璇一愣,奇了怪了,自己出发前就了解过了,从青岭城骑马到京城,应该也就十来天路程啊,怎么还要十来天?
小二看了看吴璇,问道:“小姐,您从哪边来的啊?”
“青岭城。”
“青岭城?哎呀,小姐,您这方向走偏了。”小二脑子里一思量,便指出了问题,“您这是往南偏了点。”
吴璇一听,有些泄气,满脸的懊恼。自己应该经常打听自己的路线有没有偏差的。
“也没什么,小姐,您现在往东北方向去,下一站应该是历城,您到了问问就对了。”小二建议道。
“谢谢你。”吴璇笑着感谢,转身准备去牵马。
走出店门,绕到了后院的马厩,吴璇刚要解马绳,小二东张西望的看了看,跟了过来。
“小姐!”小二将吴璇拉到一边。
“怎么了?”吴璇不解。
“小姐,看您的打扮,也不是寻常家的小姐,提醒您一下,出了镇子,孤身要注意安全!”小二小心翼翼的说道。
“嗯,谢谢提醒。”吴璇笑了笑,满不在意。
小二一看,觉得吴璇明显没把自己的话听进去,咬了咬牙说道:“昨天晚上,店里有几个混混,明显是盯上您了,估计您出了镇子,他们就会出手的!”
吴璇这才意识到了小二的意思,点点头,才牵马出发了。
“唉~~小小年纪,孤身出来……”小二远远的看着吴璇的身影,惋惜的摇了摇头。
“小混混?”吴璇心里琢磨着,慢慢走出了小镇。
除了镇子,吴璇上马,因为临近镇子,路上的行人比较多,吴璇便慢慢的顺着大路骑马而行。
走了半柱香,路上行人几乎没有了,周围的山林一片安静。
吴璇心里嘀咕了一番小二的话,满不在意的笑了笑。
就在这时,突然有三个男子拦在了路边,一个人猥琐的笑了笑。
“哟,这位小姐!独自赶路,是不是很寂寞啊?哈哈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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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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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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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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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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