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本想去广牧,结果广牧外面驻扎着一支鲜卑军队,四周也全是鲜卑的游骑,他们刚刚靠近一些就被对方的斥候现,在付出了二十余人的代价后,他们终于脱离了对方的视线。
于是他们只能向着临戎前行,经过了十多天之后,他们抵达了沃野,再见到沃野城墙的一瞬间,这些已经疲惫到极点的士卒就再也走不动了。
值守的禁军现了这些奇怪的人,值守的都尉派了五十人出来查看一下。
“你们是什么人”眼前这些人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但是还能看得出是汉朝的军服,只是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过来的。
“...”沈明张了张嘴,却现自己说不出来一个字,这时两眼一黑昏了过去,而其余几个人早就昏迷了过去。
“大人,怎么办”一名禁军下了马看了看,确认沈明他们昏死了过去。
“全都带回去”都尉想了想最后决定先带回去再说。
等沈明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一间大屋子里躺满了跟着他的士卒,大家都还在昏睡之中。
沈明挣扎着爬了起来仔细的打量着四周,现他好像是在军营之中看风格应该是汉朝的。
看到这些沈明才松了一口气,如今他不怕落入敌手,只怕自己不能完成郡守交给自己的任务。
这时从外面走进来一人,看到坐在床上的沈明,先是一愣,随后脸上一喜。
“醒过来了兄弟”
“我这是在哪?”
“这是沃野,我禁军的临时军营”那人来到床前将沈明扶了起来,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好让他坐的更舒服一些。
“沃野?这里的大人是谁,我有要务要见郡守大人”
禁军士卒笑呵呵的阻止了想要起来的沈明。
“唐大人如今就在沃野城内,你怀里的信函大人已经看了,放心吧”
沈明怔怔的坐在那里,任务突然完成了,他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应该干什么。
仿佛看出了他心中的想法,拍了拍他的肩膀,禁军士卒继续说到。
“放心吧,前些日子我们已经碰见了一伙鲜卑人,已经干掉了他们,大人来看过你们,说了你们先留在这里,等伤好了以后和我们一起上阵杀敌,一切等赶跑了他们再说”说完禁军士卒走到桌子前倒了杯水递给了沈明,沈明接过来之后也不喝,只是一直盯着手中的粗碗,那人也不在意,径直出了房门。
唐林一直在房间内研究鲜卑那一支消失了的队伍到底会去哪里,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对方的动向,朔方境内没有什么重要的目标,如果说有的话就是郡治所了,可是突袭治所的军队已经被自己拿下了。
“会去哪里呢”看着地图的他突然感到有些头疼,只好收回目光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九原的陷落早就在唐林的预料之中,丁原忌惮对方东部的军队,于是迟迟不敢进入五原郡内。
徐庶那里也没有消息传来,不知道他游说的如何了。
广牧那里兵力不少,张平又是自己调教出来的,就是自己在哪里也不会比张平做的更好。
剩下的就只有鸡鹿塞了,不过拓拔部不知道想要干什么。
“鸡鹿塞”唐林嘴里不住的念着这个名字,随后双眼一亮,急忙起身来到了地图前,目光死死的盯着鸡鹿塞的方向。
现在他有点明白对方那消失的一万人去了哪里。
如今派传令兵已经来不及了,对方这时肯定已经抵达了鸡鹿塞附近,肯定会封锁前往鸡鹿塞的道路。
“来人,唤禁军统领过来”
临戎东南方贴近库布齐沙漠处有一座丘陵,在视野最开阔的地方有一顶帐篷立在那里。
这里是何选跑过来的前哨,也是唐林走之前交代好了的。
三名士卒坐在帐篷里借着帐篷底下的一点阴影好让自己凉快一些,一名士卒坐在外面带着斗笠望向远方。
“好多天了,不知道我们还要在这里待多久”一名士卒躺在帐篷里嘴里嘟囔着,不过说归说他可没想着别的,轮到他在外面值守的时候他可不会松懈一点。
能被派到这里的人都是何选精心挑选过的,必须能吃苦耐劳,并且何选了话,只要能好好的完成任务,回去后会在县衙之中给他们一个差事。
这才是令他们心甘情愿待在这里吃沙喝风也不敢松懈一丝的原因所在。
“有情况”外面突然传来了一声低低的喊声,几个人连忙爬了起来来到外面。
“看那里”值守的那名士卒指向东边,几人随着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远处隐隐约约的有大片的尘土扬了起来。
四人中年纪稍大的那名士卒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见其余三人都看着自己,苦笑了一声说道。
“有大队的骑兵,最少八千将近一万,距离太远我拿不准”
话一出口其余三人的脸色就变了,这附近不可能有大队的骑兵,这名做出判断的士卒以前在并州军里待过,所以既然对他的话十分相信。
“快走,这肯定是鲜卑人的部队,快将这件事报告给何大人”几人一听连忙走到帐篷后面,这里的地上插着几根木桩,上面栓着四匹马,几人顾不上别的东西解开缰绳,骑上马就向临戎的方向跑去。
几人走后不久,就有一大队的鲜卑人来到了这里,为的将领看到山丘上支着一顶帐篷,脸色一变,手向帐篷指了指,立刻就有大队人马向着帐篷那里而去。
搜索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有人活动的痕迹,而且是刚刚离开。
“你带人向前面追去,务必将人追上,追上了就杀掉”一人点点头带着自己的人就沿着四人逃去的方向追了过去。
“搜索前进,去人禀报将军,就说现疑似汉军斥候,我部已经追了过去”几名传信的士卒立刻脱离了队伍向来时的方向跑去,部队也分散开来以搜索队形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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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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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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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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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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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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