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接触这首歌的时候,心里感触颇多,似乎从赵雷低沉的嗓音中,听出了只属于他一个人的故事。
但这也仅仅是刚开始,随着练习的不断加深,她已经再也找不回那份感触了,剩下的,只有日复一日的练习,找音准,对和弦。
所以说,把喜欢的事情变成职业,就会对其产生厌恶的这句话并非空穴来风,就算你再怎么喜欢一件事物,经常接触经常接触,也会感觉到厌倦。
别说是她了,就连同样很喜欢这首歌的她的妈妈,在听了无数次她的弹唱后,都听的有些头大,就算知道她是为了面试,但有时候还是忍不住的敲敲她的门,试探性的问道:“要不,咱们换首别的歌助助兴?”
经过冯小薇的不断努力,她终于的——让一个很喜欢这首歌的人变成了只要听到这首歌,就会出现反胃的感觉。
所以这一次,为了不打扰到父母,冯小薇弹的很轻,如果用她原来的吉他,以她这种力道弹奏必定会出现杂音,但lowden吉他却根本没有出现这种状况,不管是轻是重,只要和弦按准,就不会出现杂音。
渐渐的,冯小薇完全投入进去了。
这还是她练习无数次后,第一次找到了初次听这首歌时的感动。
前奏结束,她的歌声随之响起。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唱到这里,冯小薇拍击一下琴弦,脑海中出现了一男一女的画面,随即又勾勒出了他们之间外人无法理解的,想要在一起又看不到未来,想要自由却又舍不得彼此温存的,矛盾的爱情。
她感觉到鼻头一酸,眼眶有些湿润,继续唱道: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带不走的,只有你......”
冯小薇深吸一口气,似乎看到了在阴雨绵绵的季节,两人在那湖边的垂柳下说着互相保重的话,最终依依不舍的分道扬镳。
她稍稍直起身板,让气息更加的流通:
“和我在的接头走一走,唔哦唔哦”
“直到,所有的等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唱到这里,冯小薇庆幸这首歌已经到了间奏,因为她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豆大的泪珠夺眶而出,吧嗒吧嗒的落在手臂上。
她看到了那对男女以前最恩爱,最甜蜜的时期,看到了他们在那个彼此最熟悉的街头,有说有笑的在一起打闹,最后坐在那所有灯都熄灭,却惟独有间关了门小酒馆还亮着灯的台阶下,女生的头靠在男生的肩膀上......
然而突然的,画面一转,所有的场景全部消失,只剩下男人坐在昏暗的酒馆内,在台上流露出孤独的眼神自弹自唱着,他的视线一一扫过台下那些侧耳倾听的观众,却惟独没有看见女人的身影......
冯小薇弹着间奏,已经不能继续再唱下去了,她泪如泉涌,声音止不住的哽咽,虽说这一切都是她自己幻想出来,并非是真实发生,可很多时候,往往是幻想出来的故事,才更加的打动人心。
这首歌,或许赵雷的初衷并非是写给一个女生,而是写给这座城市,对这座待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城市示爱。
但同一首歌不同的人听了,因为阅历的不同,却会产生不同的感受,或许身在异乡漂泊的人听了,会无比怀念自己的故乡,或许分手了几年还念念不忘的痴情男儿听了,会想起那个曾经一起拥抱接吻的女友,再或许如冯小薇这样的人听了,会自己勾勒出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
实际上,相对于女生来说,这首歌更适合声音低沉的男生演绎,听起来会让人更为动容,冯小薇之前也听过许多女生的翻唱版本,尽管他们的音准咬字都没有任何问题,但却觉得他们都没有唱出赵雷的韵味,空有形而无神。
包括她自己也是,她现在变成了女性,且声音有些偏萌音,如果只是正常的唱,根本无法打动他人。
但她自己勾勒出的故事打动了自己,让她的声音中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哽咽和沙哑,这份哽咽和沙哑非但没有让她唱的减分,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无限的还原了原唱,如同男人在酒吧里孤独弹唱的时候,女人在遥远的异地,在自己的家中,同样捧着吉他,一边想着男人,一边弹着他写给自己的歌......
就在第二段主歌即将开始的时候,门外响起“叩叩叩”的敲门声。
冯小薇拿着吉他从床上站起来,胡乱的摸一把眼泪,又吸了吸鼻涕,将门打开。
门口站着的,是她的父母,还有刚上小学六年级的妹妹。
这三个人露出相同的表情,眼中带着泪花,脑袋朝一旁微微倾斜,嘴唇抿着,双手交叉的握着放在胸前,眼神微眯。
由于冯小薇弹的太过投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有轻轻的去弹,而是如往常一样的发挥了。
妈妈说道:“小薇,这首歌......你弹得太好了!”
爸爸道:“听了你的歌,让我想起了我和你妈年轻那会......那时我想要娶你妈,结果你妈家里人嫌我穷,说什么都不让你妈和我结婚,我那天晚上翻窗户才进了你妈家里,把你妈偷偷带出来,要不是到最后你妈家里人妥协了,我们两个人就私奔了!”
“那天,我们也是在无人的街头手拉着手一起走,那天晚上又冷,路上又黑灯瞎火,我和你妈就随便找了一个小台阶坐在那里,两个人又是搓手又是跺脚的,有苦哭也有笑的熬过了那一晚......”
妹妹嘴里含着糖,含糊不清的说道:“姐,虽然我不太懂,但送你俩字:牛逼!”
“小孩子别说脏话!”妈妈轻轻了拍了一下妹妹的脑袋,妹妹有些委屈的嘟着嘴,惹得冯小薇情不自禁的笑出了声,从这首歌有些悲伤的氛围中恢复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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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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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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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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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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