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儿被他炙热的眼神看得心慌意乱,本就潮红未退的面上羞窘更甚,只得伸出双手挡在脸前,支吾着娇声求道:
“别看了……车撵已经停了,该……该回寝殿了……”
赵政疼爱的轻抚了一下她的额发,温柔一笑,扬声道:
“赵高。”
赵高连忙躬身上前。
“臣在。”
“去骊山宫。”
赵政薄唇轻启,赵高敛头应“诺”,立即差了众人继续驾车前往骊山。
“政……子时已过,是否应该先回寝殿?若是要去骊山宫,明日一早再出发吧。”
梁儿的声音柔柔的,掩在面上的小手向下撤了撤,露出一双晶莹剔透的杏眸来。
赵政见她模样俏皮,便瞬时又生了调戏之心,抓了她的两只小手按于耳侧,话音之中尽显邪魅。
“你就这般急着想要与我回寝殿?”
“我……”
梁儿噎了一下,她知道赵政是有意欺负自己,却仍是忍不住面红耳赤,低低问道:
“这大半夜的,又毫无准备,怎么就突然要去骊山宫?”
赵政修长的食指轻点了一下她娇俏的鼻尖,笑得很是好看。
“方才一瞬想到梨园,便片刻也不想再等了。”
“一国之王,怎得还这般任性。”
梁儿嘟起小嘴嗔着。
赵政不禁敛眸失笑:
“想不到梁儿竟待我这般严苛。我为王多年,又任性过几次?”
梁儿略怔,是啊,如此想来,赵政坐拥王位二十余年,几乎每做一件事都是深思熟虑,极少随性而为。
他勤政非凡,毫无懈怠,每日都要求自己要批阅完几十万字的文书方可休息。
世人皆道天佑大秦,竟令秦国一再富强,可吞天下。
殊不知,何来天佑?
不过就是大秦之王较六国君王更加努力、更加律己罢了……
思及此处,梁儿婉婉而笑,白皙的藕臂轻轻环住了赵政的脖颈,柔声道:
“你说的对,你已这般好,任性一次又何妨?无论你想去哪,何时去,做什么,我都陪你便是。”
“无论做什么,你都陪我?”
赵政装作不明梁儿之意,得寸进尺,又是一阵魅笑。
梁儿后悔不急,说出去的话又岂能收回?
“是……”
她只能弱弱认下,再次红了脸,娇滴滴的将身缩入赵政的怀中……
入骊山宫时已接近天明。
赵政和梁儿折腾了一路,在兰苑之中相拥而眠,睡了大半天方才起身。
碧空如洗,日暖风和。
沉寂了许久的梨园终于再次有乐声响起。
莹白的花海中萦绕着浓浓水雾,大片花瓣如雨般飘落,恍若梦幻,痴醉人眼……
端坐抚琴的男子三十几岁的年纪,身着玄衣,龙章凤姿,五官精致,棱角分明,一双清幽的黑眸本是深不见底,却在抬眼时,隐隐透出几分柔光来,夹杂着绵绵情丝望向身旁的少女。
那少女虽然未施粉黛,却眉目如画,肤白如脂,体态婀娜,秀色可餐。她周身洁白,裙裾轻扬,时而执箫,时而歌舞,粉面含羞、满目深情的始终围绕在男子身边。
远处,赵高独自立在青玉殿旁,痴痴眺望着那片烟朦朦、雾胧胧的梨园。
白雾太浓,里面的景象他并看不清,但仍隐约可见那两个人影如胶似漆、形影难分……
直至午夜,梨园内的乐音仍旧未断,不是琴箫就是清歌,每一支曲、每一首歌都饱含着浓浓的爱意,柔情缱绻,羡煞旁人……
三个月后,冀阙大殿上,二十八岁的蒙恬因出身将门,破格被启用为将军,作为副将与王贲一起率秦军东征,从燕地边界南下攻齐。
昭阳殿中一切如常,可赵政却是心情大好,执笔在平整的锦帛上顺畅的写下了几个字。
“呵呵,这蒙恬倒是有趣,我不过让他出去打个仗,他竟还顺道将弗笔做了改良。如此一来,弗笔便比刀笔好用多了。”
他一边淡笑着,一边将手中把玩着的弗笔递给了梁儿。
梁儿双手接过,定睛一看,此笔果然已与现代使用的毛笔几乎无异。
赵政见她看得认真,似乎很感兴趣,便又多说了几句:
“弗的笔头本是固定在笔杆之外的,蒙恬现将其置于笔杆之内,如此便较之前更为稳定端正,并且可以使笔头的形状维持饱满浑圆,更利于书写。”
想到自己手中之笔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文字书写的新纪元,梁儿有些激动,好奇道:
“蒙将军是如何想到要改良弗笔的?”
赵政眼中满是赞赏的神色。
“据他所奏,大军行至赵地中山宣城境内时,他无意中发现当地兔肥毛长,质地绝佳,极适于制弗。他嫌刀笔书写太慢,每日记录军情不便,便取了竹管为笔杆,以兔毛做笔头制成了弗。”
“可是我曾用过的弗笔,兔毛滑腻,并不十分吸附漆汁,书写速度有时还不及刀笔。”
思及第一次见到弗笔时,还是自己初到燕丹身边的时候,梁儿心中不免又是一阵叹息,但却也仅是一闪而过,她答应过赵政的,那个玉般温润的男子,她不会再惦念了……
只见赵政继续道:
“没错,他一用之下觉得不甚好用,便顺手将其扔到了账外。当时正在下雨。雨停之后,他见水坑中的笔毛较之前白了许多,他觉得奇怪,将其拾起,发现笔毛变得更加柔顺了,一用之下竟是书写流畅。”
“这是为何?”
梁儿更加好奇了,举眸问向赵政时两只眼睛水亮亮的,看得赵政心里一暖,声音也不自觉的柔了几分。
“是石灰。那水坑之中含有石灰,可以去掉兔毛上的油脂,加大其对漆汁的吸附力。”
梁儿恍然大悟,低头看着手中弗笔展颜赞道:
“原来如此,蒙将军的巧思真是令人佩服。”
见梁儿提及蒙恬时一脸兴奋的模样,赵政一酸,霎时沉下了面色。
“我与你说这些,可并非是想让你敬佩于他。”
他双手将梁儿的小脸捧起,迫使她直视自己的眼,正色道:
“不可忘了,在你的眼里,只能有我一个男人。”
梁儿定定看着那对令人沉醉的黑曜石般的凤眸。
她只觉得此时赵政的掌心热热的,将她的脸颊也一并染得热热的。
怦然间,她的脸上烧起了两团红晕,抿起唇角羞羞道:
“傻瓜,很早以前,我的眼中便只有你一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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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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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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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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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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