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他,身材矮小是一个侏儒,邓婵玉嫁给他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保全她的父亲三山关的总兵邓九公。
但古代的女人讲究的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怕土行孙的身材矮小,相貌丑陋,在嫁给了土行孙之后,邓婵玉还是恪守她作为妻子的本分,全心全意的去对待土行孙。
土行孙能够娶到一个像邓婵玉这样美貌如花的女人,自然是会把她捧在手心,放在心口去对待。
这样时间一长下来,土行孙和邓婵玉的感情就越来越深。
其实邓婵玉之所以会中了高兰英的太阳神针,被高兰英一刀砍成了两段,就是因为她在这个时候已经得知了土行孙的死讯,她已经没有了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心思的缘故。
可是云若风虽然已经恢复了他前世的记忆,但人海茫茫,叫他如何去寻找他前世的妻子邓婵玉?
也不知道邓婵玉是否已经转世?
也不知道邓婵玉轮回转世之后,是不是会和他一样恢复前世的记忆,会想起她前世那个丑陋而又矮小的丈夫?
前世的邓婵玉嫁给他,并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在这一世,如果他们两个有缘相认,邓婵玉还愿意嫁给他吗?
看着我抱着陈婉秋的身影走进了玉华小区三单元,消失在了他的视野之中,云若风一时间感慨万千,脑海之中闪现了许多念头。
但最终却没有任何头绪,云若风只能无可奈何的发出了一声声的长叹。
“唉!”
当天晚上,云若风在找不到别人的情况之下,拉着李琛喝了大半夜酒,但我和陈婉秋却因为又一次要分别的缘故,整整的一个晚上,都在一起抵死的缠绵。
我只恨不得像万古不灭金身一样,把陈婉秋融入到我的身体,让她永远永远的陪伴着我。
当然,这肯定是不可能的,当东方升起了鱼肚白,太阳从地平线上浮现之后,纵然是身体疲惫不堪,陈婉秋却从我的怀里挣脱了开来,默默的穿上了衣服,开始梳妆打扮。
我完全能够理解陈婉秋,因为即便是明知道今天要跟我分离一段时间,她也要把她最美的形象留在我的记忆之中。
就这样,在陈婉秋梳妆打扮之时,我也默默的穿上了我的衣服。
接下来我给曾梦倩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我今天要带她去洞天福地,而在这洞天福地之中,她会变的更加强大,会更加接近我们。
最关键的一点,她很有可能会在洞天福地之中破解了她经常做的那个梦的秘密。
甚至很有可能会在洞天福地之中找到她在梦中所梦到的那个男人。
被我这样一说,曾梦倩自然是不会拒绝我,可以说曾梦倩是无比的激动和兴奋,如果说能给她插上一对翅膀的话,她只恨不得飞到洞天福地去。
不过曾梦倩不可能会告诉他的家人,说她将要去一个世外桃源,如果她这样说了,她的家人肯定会以为她疯了。
在偷偷的给他的家人平时喝的水里和饭菜里面加了一些我给她的灵丹妙药之后,她的家人的身体体质得到了极度的改善,就算是他七八十岁的爷爷奶奶,再活个二三十年都不成问题。
所以曾梦倩告诉她的家人,说她要被公司派去出差,很有可能会两三个月到半年才能回家。
而且因为出差的那个地方比较偏僻的缘故,她很有可能和家里的联系会比较少。
曾梦倩的家人以为是因为在曾梦倩的婚事上给她施加了过多的压力,才会让她产生了逃避心理,才会选择去一个比较偏远的地方出差。
为了留住曾梦倩,曾梦倩的父母向曾梦倩做出了承诺,说他们以后再也不会管曾梦倩的婚事,但曾梦倩却并没有给她的家人做过多的解释,只是态度坚决的一再强调,这次出差她必须去。
最终在无奈之下,曾梦倩的家人只能答应了她。
当曾梦倩给她的家人做好了思想工作,收拾好了行李之后,就到了我们出发的时候。
莎莎平时和曾梦倩在一起的时候,是以一个活人的形象,曾梦倩的闺蜜的身份出现在曾梦倩的家人眼中的,但这会儿她要跟我们一起坐飞机去长沙,她就只能化身为阴气,隐匿了身形。
因为陈婉秋对我一直带着那块心形挂坠很不满意,所以我干脆把那块心形挂坠给了曾梦倩,让她带在身上,作为莎莎的栖身之地。
按道理说我给一个女孩子送心形挂坠肯定不合适,曾梦倩也不会接受,但我却是当着陈婉秋的面送给了曾梦倩,而且还以这个挂坠是莎莎的栖身之地的名义送给了曾梦倩,这就让曾梦倩无法拒绝我了。
但当曾梦倩带上了挂坠,莎莎钻进了挂坠之中时,陈婉秋的脸上却浮现了一脸阳光灿烂的笑容。
我把这个挂坠送给了曾梦倩,说明我和秦楚楚之间,已经彻底的断了关系,这是陈婉秋最为欣慰的事情。
接下来我和云若风,曾梦倩还有蛋蛋坐上了飞往长沙的飞机,我们打算通过天道门的出入口进入洞天福地之中。
飞机是中午十一点起飞的,等到了长沙之时,差不多是下午两点的样子。
要是只有我和云若风蛋蛋三个,我们早就发动了缩地成寸之法,恐怕最多只需要两个小时,就可以到洞天福地的出入口了。
但有曾梦倩在,为了照顾到她,我们就只能用以前的老办法了。
在机场包了一辆专门跑长途的那种私家车,我们就直奔洞天福地所在的那个位置而去。
下车后在崇山峻岭之中穿行了上百里的山路,等到我们四个抵达洞天福地的入口处之时,天色早已经黑了下来。
把守入口处的天道门三家十派的人认出了我的身份,客客气气的放我们进入了洞天福地之中。
不过因为曾梦倩的实力还没有突破天阶,只能让我背着她穿过了洞天福地出入口处的阵法。
曾梦倩虽然清纯而又保守,至今连一个男朋友都没有谈过,但她毕竟是现代社会的女孩子,在把我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朋友的情况之下,她倒是大大方方的让我背着她进入了洞天福地之中。
和每一个人一样,虽然进入洞天福地之时,夜色已经降临,看不清洞天福地之中那美轮美奂,如同仙境一般的景色,但当呼吸到那充满着香甜味儿的空气之时,曾梦倩还是情不自禁的发表起了感慨。
“这地方,可真是太美了!”
“将来有朝一日,我一定要把我的父母,把我的家人接到这里来,让他们在这里居住,一定能多活好几十年。”
听到曾梦倩这话,我和云若风相顾对视了一眼,其实我们两个又何尝不想呢?
如果将来有一天,灭世大劫能够安然度过,我们每一个人都达成了自己的心愿,那我们肯定会把自己的亲人接到洞天福地之中,过神仙一般逍遥的日子。
当天晚上,我们并没有连夜赶路,考虑到曾梦倩她目前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们就在洞天福地的出入口附近搭了两座帐篷休息了一个晚上。
从第二天开始,我们四个白天赶路,晚上休息,用了足足有半个月的时间,才赶到了闻人倾城在出发之前和云若风约好的地方。
这个地方在幽冥森林东部,紧挨着幽冥森林,是一座比较小的城市。
但因为天帝殿的现世,当我们进入这座小城市之时,竟然发现在这座只有几十万常住人口的小城市里面,马路上随便碰到一个人,基本上都是天阶高手。
所谓地阶不如狗,天阶满地走,足以形容这个小城市的状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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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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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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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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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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