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其他几个人也都挺想知道的,就给他们解释了一下。
“天命之人,就是秉承天命而生的人!比方说历史上的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还有那位一代女皇武则天,都是天命之人!”
听到我这话之后,貅爷和苏天他们几个的脸上全都露出了若有所思之色。
武顺这家伙在那里哦了一声,沉默了片刻之后,自言自语着道:“没想到秦楚楚竟然有一个这么吊炸天的身份!”
而在说完了这话之后,武顺转过头问着我道:“老大,秦楚楚是不是因为她是天命之女,才把你给甩了的?”
武顺这家伙那壶不开提那壶,气的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并没有回答他的这句话。
而就在被我瞪了一眼之后,武顺这货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样,然后有点儿小激动的问着我道:“老大,既然秦楚楚是天命之女,那你说我是不是天命之男啊?”
我白了武顺一眼,然后揶揄着武顺道:“什么天命之男,秉承天命而生的男的,叫天命之子!就你这德行,你觉的你能是天命之子吗?”
武顺这货倒是挺自信的,他在那里傲然挺胸的说道:“我怎么就不能是天命之子了?我要不是天命之子,我怎么能变的这么厉害?”
包括武顺在内,他们都不知道瑶瑶的真正身份,所以苏天和郑海冰他们听武顺这样一说,都认为武顺说的很有道理。
“我觉的武顺说的很有道理啊!他要不是天命之子,他怎么能变的这么厉害?”貅爷在那里点着头道。
“我也觉的是这样!”苏天也点着头说道。
“不用说了,武大哥就是天命之子!”云若风这家伙更是直接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武师叔,没想到你竟然有一个这么吊炸天的身份!那你以后可要罩着我啊!”
郑海冰这小子不仅肯定了武顺的身份,而且还拍起了马屁。
但其实他们那里知道,我才是真正的天命之子!
不过对天命之子这个身份,我却并不是很在意,既然他们都把武顺当成了天命之子,那索性就将错就错,让武顺背负天命之子的这个身份得了!
而武顺这货在听到郑海冰他们几个的话之后,顿时就露出了一脸的得意之色,还真把他当成天命之子了。
“老大,我是天命之子,秦楚楚是天命之女,看来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才能配的上秦楚楚了!”
要知道瑶瑶她可是鬼中至尊,虽然我们几个这会儿已经走出了玉华小区,但我却敢肯定,武顺所说的每一句话,瑶瑶都能听个一清二楚。
这天底下的女人就没有不吃醋的,恐怕听到了武顺这话,武顺这家伙要倒霉了!
果然,在我我的脑海中刚刚闪现了这个念头之时,正在洋洋得意的往前走的武顺,脚底下好像被什么给绊到了一样,直接摔了一个狗吃屎。
而见此情形,我急忙把武顺从地上扶了起来。
被我扶起来之后武顺愣了片刻,然后一脸懵逼的说道:“真特么的见了鬼了!刚才我好像被什么绊到了一样,我的耳朵里还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冷哼声!”
我很清楚的知道是怎么回事,武顺他说的一点都没错,他确实是见了鬼了,而且他见的这个鬼,还是鬼中的至尊存在!
当然,我肯定不能告诉武顺是怎么回事!
于是我对着武顺说道:“你都有瑶瑶了,还提什么秦楚楚啊!像你这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有资格做天命之子吗?”
被我这样一说,武顺这货好像恍然大悟了一般,在那里连连点着头道:“看来我这个天命之子,必须要谨言慎行才行!我刚才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我现在有了瑶瑶,就算是把秦楚楚白送给我都不要!”
听见我顺这话,我坏坏的笑了笑,并没有再多说什么。
随后我们六个人打了两辆出租车,直奔咸阳机场。
而在前往机场的路上,武顺和我坐在同一辆出租车里面,这货一路上一直在那里皱着眉头自言自语。
“那个女人的冷哼声怎么听起来那么熟悉呢?好像有点儿像瑶瑶的声音?”
“不对!瑶瑶的声音怎么可能会传进我的耳朵里!难道是我出现幻觉了?”
看着武顺那一脸懵逼的样子,我强忍着心头的笑意,好不容易坚持到了咸阳机场。
因为秦楚楚给我已经订好票了,我只需要拿身份证办登机牌就行了,而武顺他们几个却要重新买票,就连蛋蛋都要以宠物的身份办理登机手续。
不过好在飞往贵阳的人不多,他们几个全都买到了飞机票,就连蛋蛋也办好了登机手续。
从西安飞往贵阳,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就可以了,我们出的时候是上午十一点,从贵阳机场里面出来,已经差不多下午一点了。
因为在飞机上吃过飞机餐,为了不耽搁时间,从机场出来之后,我们就包了两辆出租车从贵阳直接往水城赶去。
从莎莎老家水城到贵阳的距离差不多有三百公里左右,就算是我们一路催促着出租车司机快一点,等我们到水城县城的时候,也到下午五点钟了!
莎莎说他们水城的羊肉粉非常的好吃,在整个贵州省都是很有名的,所以到水城县城之后,我们几个人就先找了一家最正宗的卖羊肉粉的饭馆,每个人都美美的吃了两大碗羊肉粉。
不得不说水城的羊肉粉真的很好吃,就连蛋蛋都吃了个不亦乐乎,我们每个人吃了两大碗,它竟然吃了五碗还没吃够。
一只泰迪竟然吃了五大碗羊肉粉,而且这只泰迪出的叫声不是狗叫,而是猫一样的叫声,着实把卖羊肉粉的老板和几个吃饭的客人给震惊坏了。
当然,我们并没有理会卖羊肉粉的老板和那几个客人,在付了羊肉粉的钱之后,就在当地又包了两辆出租车往莎莎家所在的那个寨子开去。
莎莎家所在的那个寨子距离旺金寨不远,名字叫做金木寨,寨子里面的人以彝族人为主。
等我们到达金木寨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经过莎莎的指引,我们一行人很快就找到了莎莎的家所在的位置。
但因为莎莎的爷爷奶奶点燃了房子把他们老两口烧死在了里面的缘故,莎莎的家已经不复存在。
因为我们所有人全都知道莎莎的存在,所以在到了莎莎的家之后,莎莎就从挂坠里面钻了出来,显现出了她的鬼体。
当面对着他们家剩下的残垣断壁,回想起了她爷爷奶奶的音容笑貌之时,莎莎的脸上一脸的惆怅。
“爷爷,奶奶,我回来了!”
“我还能再见到你们吗?”
“我当初就不应该到西安去上大学,不应该离开你们!”
喃喃自语着,莎莎的声音里充满了悲伤。
而就在这时,突然间从远处有两团旋风刮了过来,在这两团旋风之中,传来了凄凄惨惨戚戚的鬼哭之声。
“呜呜呜......”
听到这让人心都要碎了的鬼哭声,我顺着声音往那两团旋风看去,只看见在那两团旋风之中,有两个漆黑如墨的身影。
而见此情形,我急忙对着莎莎说道:“莎莎,他们就是你的爷爷奶奶,他们果然没有去地府!”
听到我这话之后,莎莎立刻就化成了一道青光,转眼之间就出现在了那两团旋风的旁边。
“爷爷,奶奶!”
莎莎大哭着叫出的这一声爷爷奶奶,犹如杜鹃啼血一般,简直听的让人肝肠欲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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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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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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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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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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