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界是有许多人喜欢搞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完全看不懂的。
比如像毕加索,他画的那些抽象派的画,在普通人看来简直是一个小朋友信手涂鸦的,完全没有任何艺术价值。
可是世人基本上都知道,不要说毕加索的画了,就算是毕加索没有完成的作品,或者他像垃圾一样丢掉的不满意的失败之作,在全世界的各大拍卖场之中都能拍出一个好几千万或者上亿美金的价格来。
但这个嘻哈音乐的创始人,就连名字都取的这么奇葩,真是让人无法理解。
PIG是猪的意思,one代表着数字一,闻人倾城说的并没有错,嘻哈音乐的创始人的英文名要是直译过来,就是猪一的意思。
可这个嘻哈音乐的创始人,为什么给自己取了一个这样的名字或者称号呢?
猪一,难道他是在暗示,他是一头猪吗?
或者说,他认为自己是猪里面最优秀的,排名第一,所以简称猪一!
放着好好的人不做,为什么要跟猪争第一呢?这为嘻哈音乐的创始人给自己取名字的意图,还真是让人想不明白。
难不成,他认为万物之灵的人,连猪都不如吗?
这就难怪他创造出来的嘻哈音乐三观炸裂,在我们这些正常人听起来是那么刺耳,表达的情绪是那么的颓废。
看着我那一脸惊奇的表情,闻人倾城自然是能够理解我为什么会有这种表现,不要说我了,就算是闻人倾城和天机门的这些人,在第一次听到猪一的名字之时,全都感到很是吃惊,都认为嘻哈音乐的这个创始人脑子肯定不正常,估计是从那个精神病医院里面跑出来的。
不过在对嘻哈音乐和嘻哈音乐的创始人猪一有了一个深层次的了解之后,闻人倾城却能够断定,PIGOEN这个人绝不简单。
此刻,见我一脸惊奇的愣在了那里,闻人倾城继续说道:“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嘻哈音乐最早诞生于纽约的贫民区。”
“这种音乐的表达方式比较简单直白,对于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民来说,反而是最容易接受的。”
“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面,嘻哈音乐就迅速蔓延和普及,不仅贫民区的贫民沉迷于这种音乐,就连整个主流社会,都认同了这种音乐,甚至把这种音乐当成了一种独有的文化,在近几年来向全世界的范围内输出。”
“就连我们国家,都有为数不少的年轻一代喜欢和沉迷上了这种表达方式无比低俗,传播着各种负面情绪的音乐文化。”
听闻人倾城说到这里,我默默的点了点头,看来闻人倾城对这种嘻哈音乐的看法和我一样,她认为这种音乐是有负能量的,听了会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不过虽然认同闻人倾城的说法,但我却并没有发表自己的意见,而是等着闻人倾城继续说下去。
既然闻人倾城认为这嘻哈音乐有问题,那她接下来肯定会把她认为的问题所在说出来。
果然,闻人倾城接着说道:“根据我的了解,这种嘻哈音乐的受众,绝大多数是贫民区的穷人,你应该很清楚的知道,虽然西方国家整天讲什么民主自由,博爱平等,但种族歧视在西方国家反而是最严重的。”
“这个国家的穷人阶层,绝大多数是有色人种。”
“比如我们来自东方的黄种人,到了美国就很受歧视,很难为主流社会所接受。”
“至于祖先是非洲大陆的那些人,虽然在美国有好几千万人口,但他们的社会地位却一直都无法提升,经常会受到白人的欺凌。”
“所以贫民区中的穷人,绝大多数是来自非洲大陆的,这种嘻哈音乐的传播,最早就是从贫民区的这些人之中传播开来的。”
说到这里,闻人倾城的话锋一转,脸上的表情显的凝重了许多,然后道:“根据我的了解,自从这种嘻哈音乐在贫民区之中传播开来之后,每隔十年左右的时间,整个美国的犯罪率会提高百分之三十。”
“抢劫,强奸,杀人,偷盗,吸毒贩毒,各种犯罪在贫民区之中屡见不鲜,猖獗至极。”
“迄今为止,过了差不多有半个世纪的样子,无论是贫民区还是富人区,相对于八十年代来说,犯罪率整体提高了百分之两百。”
“这几年来我们国家来这里留学的留学生被杀的案子屡见不鲜,枪击案基本上每天都有发生,每隔几个月或者半年左右时间,都会有一起重大的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这个国家虽然是全世界最发达最富有的国家,但却是一个极度不安全的国家。”
听闻人倾城说到这里,我忍不住的倒吸了一口冷气,不过我却不得不承认,闻人倾城她所说的,确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对有钱人来说,这个号称全球最发达的国家就是天堂,只要你有足够的金钱,就可以享受到最富有的物质生活。
但对于穷人来说,这个国家却如同地狱一般。
过了晚上八点钟,贫民区的穷人就不能出门,因为一旦出门,就很有可能会死在黑暗中的罪恶之下。
反而像我们国家,物质上虽然没有那么发达,可在安全上来说,却是全世界的绝大多数国家所不能相提并论的。
那怕是半夜两三点,一个单身女子走在大街上,基本上都很少会受到侵犯,很少有犯罪事件发生。
当然,也不排除会有犯罪案发生,只是相对于西方世界的许多国家来说,我们国家的安全指数要高了许多倍。
多余的话暂且不表,听闻人倾城说到这里,就让我不得不想,这些年来整个美国的犯罪率不断的提升,难道是因为和这种音乐的传播有关?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种音乐也太恐怖了吧!
一旦这种音乐蔓延到了全世界,在全世界的范围内流行了起来,那沉迷于这种音乐的人,岂不是都会受到影响?
受到了这种音乐的影响,正常人会变成脑残,会变成最烦,会是非不分,黑白不明吗?
打个简单的比方,假如某个女人她拥有着英俊帅气的丈夫和可爱聪明的女儿,但她在沉迷于这种音乐之后,会忘记了自己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会忘记了自己英俊帅气的丈夫,忘记了自己聪明可爱的女儿。
甚至受到这种音乐的影响,她自甘堕落,和歌舞厅中的那些人一样,沉迷于一些迷幻药粉,沉迷于男女之间最原始的那种疯狂之中......
如果这种音乐有这么可怕的作用,那在我看来,这种音乐简直可以把这个世界都毁灭!
看着歌舞厅之中的那些疯狂扭动着身体,表现的不堪入目的男男女女,我的这种感觉竟然越来越明显了。
如果这种音乐传播到了全世界范围内,五十年一百年之内或许还不能把整个世界都给毁灭了,但有个三五百年的时间,肯定可以让所有的人类全部都疯狂。
想至此,我忍不住的问着闻人倾城道:“倾城,你的意思是说,这种音乐会让人疯狂,会滋生犯罪,会让整个世界走向毁灭吗?”
对于我的这话,闻人倾城并没有立刻就给我做出答复,她反而用她那双无比灵动,充满着智慧的双眸和我相顾对视着,在沉默了片刻之后,却突然问着我道:“姜一,不知道你对嘻哈音乐的创始人pigone的名字感到有些特别之处呢?”
本来我就感觉pigone猪一这个名字有些奇葩,但这会儿闻人倾城这样一问,让我对这个名字就更加好奇了。
难不成猪一这个名字,还代表了其他方面的意思吗?
闻人倾城和秦楚楚他们到美国来的目的,是为了寻找混沌魔神的下落,难道这个猪一,他是某个混沌魔神的化身吗?
作为混沌魔神,创造出这样的音乐,能够让人入魔,让人痴迷,让全世界都陷入混乱之中,甚至毁灭人类,这好像有一定的道理。
一念至此,我就面色凝重的对着闻人倾城道:“倾城,难道这个猪一,他是某个混沌魔神不成?”
然而闻人倾城却摇了摇头,面露不屑和鄙夷之色。
随后闻人倾城道:“pigone他怎么可能是混沌魔神,他充其量算是一个混沌魔神的代言人罢了。”
虽然闻人倾城一口否决了猪一是混沌魔神的可能,但从闻人倾城的话来看,混沌魔神是绝对存在的,而且这个混沌魔神就在猪一的背后。
甚至说的具体的一点,像这种能够让人沉迷其中,让人失去理智,让人精神混乱,最终走向毁灭的音乐,恐怕很有可能是出自混沌魔神之手,而并不是那个所谓的猪一。
只不过闻人倾城她为什么能够肯定,猪一是混沌魔神的代言人,而并不是混沌魔神本人呢?
对于这一点我感到很难理解,所以我就直接问起了闻人倾城。
“倾城,你为什么会认为猪一他充其量是混沌魔神的代言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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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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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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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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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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