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她们保证我会活着回来,她们紧皱的眉头才微微舒展,但仍是皱着。
到我和老头子他们准备出发时,几女还是满心担忧的对我千叮咛万嘱咐,庄野在旁边仿佛是个男子汉般的说道:“男人就应该勇敢拼杀,娘亲们有何担忧的?应当支持父亲出战才是。”
我忍俊不禁,绛元她们则是哭笑不得。这个小家伙实在太不寻常了。
随即,我摸摸溪溪和庄野的脑袋,便跟着老头子他们出发了。
灭蒙不在了,我只能用内气驾驭着暗金枪在空中飞行。这点内力消耗,对金丹修士来说不算什么。
从江南到浙江,以我们的飞行速度,不过是个多小时而已。
今夜的浙江果然是下着暴雨,而且还电闪雷鸣,大风呼啸。我们到达风族秘境所在的水丽市,这个城市仿佛在被风雨拍打的,有路灯明灭不定。市中间的河里,浑浊昏黄的河水波涛汹涌。
这样的雨夜,几乎是看不到什么人的。
我、老头子、谷主、青衣剑仙、高莫离五人悬浮在水丽市的上空,几乎是引雷针,引得不少的闪电劈到我们身上。不过以我们现在的修为,闪电也伤不到我们了,金丹滴溜溜的转动着,有内气护体,闪电只能给我们挠痒痒。
我们落到地面上,在暴雨中不急不缓的行走。
风族的秘境就在水丽市里,浮萍广场的上空。我们已经距离那里不远,想先过去看看情况。
我们走得慢,其实是在打量周围的情况。雨族不是太可信,我们也担心风族的人会在这里埋伏等着我们入套,虽然以我们五人的修为,应该鲜少有古族能留得下我们,但凡是还是小心谨慎些的好。上次在雷切尔的手下阴沟里翻船,这已经在我内心深处敲响警钟。
有匆匆的车辆和打伞的路人和我们擦过,都会惊异的看着我们这五个背负着武器的人。
老头子的金色巨剑、高莫离的三尺青锋、青衣剑仙的长剑、谷主的古琴,还有我的暗金枪,这些武器看起来便都不是凡品,已经彻底表明我们修士的身份。这让得有些路人蠢蠢欲动,估计是想要拜我们为师,但见我们神色清冷,终究还是没有敢冒然过来。
其实若是有人有这个胆量,我兴许不会介意收个徒弟的。
快要走到浮萍广场,我却是突然顿住了脚步。
在这狂风暴雨中,我看到两个淡薄瘦弱的身影在顶着狂风前行,他们几乎是走几步变得微微摇晃两下。男孩已经是瘦得皮包骨头的那种,稚嫩的脸蛋被他背上女孩的散乱的长发遮掩,只依稀露出明亮的眼睛和微薄的双唇。从他的嘴唇里,我能够感受到那种坚毅和孤傲。
即便是走路都已经很吃力了,他仍是没有把背上的女孩放下。
或许人与人之间总是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存在,我刚升起收徒的念头,这个小男孩就出现在我的眼里。他约莫也就十来岁,兴许要大点,因为他实在是精瘦了,这样容易给人造成错觉,把他的年龄往小了想。
高莫离他们也顿住了脚步,高莫离道:“这个小男孩不错。”
老头子摊着右手,大拇指和其他四根指头飞快的触动着,最后露出惊色,看向我道:“庄小子,这小男孩和你有缘。”
我微微点头,“我也有这样的直觉。”
对于老头子的卜算能力我是绝对相信的,修习伏羲八卦经的他,卜算之术天下无双。
我心里在这刻打定主意要收这小男孩为徒,但没有着急过去拦下他,只是静静看着。看着他背着女孩在风雨中缓缓前行,然后在后面悄然的跟上了他们。
风族的事情我并不是特别着急,等到雨族来信息催促再去也不迟。
老头子他们也都跟在我的旁边,看着全身上下都已经湿淋淋的小男孩背着小女孩缓慢却坚定的走着。
小女孩应该是有病,我感觉到她的气息和生机有些微弱。她露出来的后颈也苍白得有些病态,没有血色。看他们两的衣服都已经洗得褪色了,显然家境不是特别的好。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家境差得还要在我的意料之外。
我们五个金丹修士就这么悄悄的跟着他们两,自然不会被他们两个小孩子察觉。
小男孩背着女孩走过这条对他们来说无疑已经算是漫长的街道,拐到路旁的巷子里,然后继续往里面走。这巷子里停着许多的车,因为旁边有数个夜场,但小男孩和小女孩无疑和这些夜场的繁华显得格格不入。
他们两个看也没有看那些夜场彩光闪烁的招牌,只是继续往巷子的深处蹒跚走去。
走过这条巷子,在最尽头,是个垃圾场,恶臭熏天。
男孩背着女孩往左拐。
我始终用内气感应着他们,等到他们走进去十余米远才又跟上去。
这是张已经锈迹斑斑的铁门,甚至有很多铁杆都已经完全被腐蚀了。垃圾场的恶臭味几乎让得这里的空气变得极为的黏稠起来,让人闻之欲呕。而铁门的里面,则是个已经废弃的古老住宅区,在墙上,写着许多通红得鲜艳的“拆”。这住宅区已经没有一块完好无损的玻璃了,在前坪里堆着无数已经破烂不堪的旧家具和垃圾。
他们俩是乞丐……
我和老头子他们继续往里面走。
这样恶臭的地方,真是连乞丐都不愿意居住,连天桥下都不如。除去有个能够遮雨的楼顶之外,四面都是透风的,破破烂烂得让人心里甚至都有些发渗。我们跟着男孩走到这个不过两层的破旧居民楼里,看到在黑暗中依稀有火光亮起来,然后却又在狂风中瞬间熄灭。
火光又亮了。
又熄灭了。
又亮了。
又熄灭了。
……
如此往复十多次,最后还是重归于黑暗。
女孩声音有些微弱的对男孩说道:“哥哥,别点了,我不冷……”
可她的说话声都明明在颤动。他们不过是普通人而已,在这样的雨夜被淋得浇湿,怎么可能不冷?
谷主在我旁边悄然叹息道:“这个女孩可能熬不过今晚了……”
我微笑着道:“娘亲,我们来了,她就不会死,不是么?”
谷主轻轻的点了点头,“这个小姑娘交给我们天璇殿吧,说不定以后能有所成就。”
我点点头,没有再说话,继续看着男孩和女孩。
他们在夜色里看不到我们,我们却是能看得到他们的。男孩冷得浑身都在簌簌发抖,紧紧的咬着唇,最终还是放下了手里的火柴,双手在旁边摸索着。借着突然闪下的电光,他终于看到不远处摆在有缺口的瓷盘子的那半个馒头。
他的动作很快,将馒头抄在手里。
然后,他竟然是拿着馒头往嘴里塞去。
他没有咬,却故意做出吃得吧唧响的声音,然后,他把这半个馒头递给女孩,“妹妹,你吃吧!”
女孩接过馒头,放在手里摸了摸,说道:“还是哥哥你吃吧,你才吃半个,吃不饱的。”
她显然不知道男孩刚刚根本就没有咬动馒头,只是放到嘴里沾了沾而已。
男孩拍着自己的肚子道:“我肚子小,吃饱了,你吃吧!”
女孩这才轻轻的点头,把馒头放到自己的嘴里,然后竟是突然笑了,“有哥哥口水的味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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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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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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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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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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