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小敏是他的孙女,在帕敢这片地方,谁敢说她的闲话?
我知道成老爷子始终都抱着假戏真做的念头,如今我斩杀西摩红,展露绝强实力,他的这个念头便是更浓了。
我又拱拱手,说道:“我先回国办点事,日后再回来看望小敏吧!”
说着,我从灭蒙背上跳下去,从地上拔起戳着西摩红尸首的长枪,“老爷子,后会有期了。”
再跳回到灭蒙的背上,我只会灭蒙往高空飞去,“老爷子,那些钱和金条,便当作是给你的赔礼了。”
我想,成老爷子肯定听得出来我话里的意思。赔礼都给了,还指望我真对成小敏负责么?
我不是不喜欢成小敏,她之前弥留之际喊我“老公”的时候,我心里也十分触动。我很清楚自己的内心深处对成小敏是有几分超越友谊界限的感情的,可是,人生在世总不能事事都率性而为,我要把成小敏带回去,那又把颜白雪和谢囡囡置于何地?
当天际恰恰露出鱼肚白时,我和灭蒙刚好到达了段前辈隐居的小山村。
我让灭蒙落到段前辈家前的小院落里,冲着里面喊道:“师傅,我来了!”
段前辈走出来,瞧瞧我左右手,没好气道:“你个小子,来我这也不知道带点礼物?”
随即,他看到被我立在旁边的长枪上的西摩红的尸首,“这是西摩红?”
我点点头,“师傅,这个礼物您还满意吧?”
段前辈走过来,打量打量又已经浑身是血的我,有些感慨道:“不枉我把这浑身的本事都教给你。”
我知道,他心里始终都惦念着捧当乡的事。要不是虚胎居士不能轻易去缅国,他早就杀过去了。
或许缅国的守护者未必是段前辈的对手,但是众怒难犯,全世界的守护者谁能惹得起?
这个世界现在的规则就是这样,不许练家子过度的兴风作浪,这种规则不是单单段前辈就能够撼动的。要不然,这世道早就乱了。
我对段前辈点点头,说道:“师傅,我们去捧当乡祭拜村民们吧?”
他慨然点头,然后冲屋子里面喊道:“碧云,出来吧,我们去趟捧当乡。”
段前辈鸣叫段正鹏,他的老婆叫何碧云,不仅仅长得漂亮,修为也不俗,是位幼麒居士。
我现在叫她师母。
师母从屋子里走出来,看到我枪上戳着的西摩红的尸首,带着些许赞赏的冲我微笑着点了点头。我这位师母虽然是幼麒居士,但性子却是温婉得很,让我有时候也不禁感慨段前辈真是幸福,能有这样的神仙伴侣。
我拱手叫了声师母,然后我们三人便跳上灭蒙的背,往捧当乡去了。
或许……现在应该不叫捧当乡了,而该叫做捧当乡遗址。
捧当乡已经彻底的荒废了,杂草丛生,当年的那些房屋也全都破烂不堪了。
只有村口的老树还是那么沧桑,仿佛承载着极大的痛楚却仍要坚强活着,见证那段惨痛的过去。
我们就在村口落下,看着这眼前的残垣断壁,久久无言。
在老树下,是成片的坟墓。当年捧当乡四百二十三口,上至花甲老人,下至襁褓婴儿,都葬在这里。
我缓缓走到坟堆前,把铁枪重重的戳进地里,喃喃道:“捧当乡的村民们,仇人的头颅,我给你们带来了……希望你们在九泉之下能够安息。”说着,我跪倒在了地上。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那虚胎居士的膝下有什么?
我觉得我的膝下没有什么,我应该给这堆孤坟跪下。因为当初若不是因为我,他们便不会死。
段前辈和师母也都走到我旁边来,看着这堆孤坟,什么都没有说。
这里飘荡着荒凉的气息,风吹过,似乎有亡灵在低声诉说着什么。我知道,大概以后不会有什么人再来这个地方了,还记得这里的,只会有我、段前辈还有师母。
到正午时分,我们离开了捧当乡,老树下,只有一根血迹斑斑的铁枪兀自杵立在那。
铁枪上扎着的西摩红的脑袋终究还是垂落了下去……
回到段前辈的家里,吃过午饭,我打算稍作休息便回江北去。我其实不累,但灭蒙累了。
在房间里,我细细端详着那新得来的黑色葫芦。拿在手里才知道,这葫芦并不是磁铁做的,而是种黝黑色的陨铁,那些古时候的修士们似乎颇为喜欢用陨铁打造宝物,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高莫离的那串陨天珠也是用陨铁打造的。
我心想,我这葫芦莫不如就叫陨天葫芦吧,谁让它的原材料也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呢?
看来那些古修士也都知道这些陨石的来历,要不然,不会取“陨天”这种名字。
我已经十分断定这陨天葫芦也是秘境钥匙了,因为它的气息和现在的武器有太多的不同,带着厚重,带着时间雕琢的沧桑。
我咬破自己的食指,往陨天葫芦上面滴血上去。
鲜血很快浸进去,从陨天葫芦里漂浮出很多银色的字来。我的脑海里也突然感应到某个地方。
这种感应,就像是某个地方始终在牵引着我往那去似的。
我知道,那地方肯定就是秘境所在了。
这让得我喜出望外,稍稍思索,还是打算先去打探过这秘境再回江北去。
下午,我离开段前辈隐居的村子,给颜白雪打了个电话,说我去探索个秘境,然后便又让灭蒙载着我朝缅国飞去了。因为那个牵引我的地方就在缅国,而且恰恰就在帕敢的方向。
夜里,我和灭蒙就在断横山脉的树杈上睡的。
等我们赶到那秘境的所在地,我才发现,这秘境原来就在帕敢的一个矿区里。
而且,好巧不巧的,这个小矿区正是当初我和三叔刚来缅国时,那个接待我们的李达的。
我和灭蒙在矿区落下的时候,矿区里并没有动工,只零星停着几辆后八轮在里边,也见不着工人。
倒是李达还在他的办公室里,我回头时,看向他正在玻璃后面满脸惊骇的看我。
我似笑非笑的冲他点点头,然后走到他们办公大楼,他的办公室里,“李叔,好久不见了。”
李达已经彻底傻眼了,“你……你……”
我说道:“我是黄清润的徒弟,你忘了?”
李达当然不可能知道我是虚胎居士了,他这是在为我刚刚骑着灭蒙从高中落下而惊讶呢!
他直愣愣盯着我,好半晌才缓过气来,问我说:“老、老弟,你那、那大鸟是咋回事?”
“那是我养的大鹰。”
我随口敷衍道,然后问他:“李叔你这怎么没有开工?”
李达满脸苦涩道:“这不是最近打仗打得凶么,唉,再不开工,这锅都快揭不开了。”
我不禁笑出声来,说道:“放心,打不得多久了。”
想想,连温得秾都被俘虏了,万蛊窟也灭了,李德绛都死了,政府军还能撑多久啊?
李达却是满脸惊讶的看着我,“老弟你怎么知道?”
“呵呵,你忘了?我不是救过成总司令的孙女不是?”
我嘴里笑呵呵的说着,心里却想着看样子得想个法子把李达他们矿区里剩下的人都给支走才行,秘境事关重大,我不想其他人知道,哪怕是他们这些普通人也不想。而想来想去,我似乎也只能麻烦成老爷子,他是这片的山大王,要清理个矿区出来还不容易吗?
李达此时满脸的喜出望外,“那看样子这场仗真的是要打完了!他妈的!终于是要完了!”
我看看他,掏出手机来,给成老爷子发了条信息过去。
我实在是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这个秘境里到底有什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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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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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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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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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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