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懒唐>第四百九十四章
  故事讲完了,袁天罡也就知道黄庭经已经不是道门的了。三元观照着云浩这样宣传,香火不旺盛都出轨了。他们传道多年,知道世间的愚夫愚妇就是喜欢这样的故事。

  说不定还会有人,专程来三元观寻找杏鲍菇。当然,求饮一杯茶水的也不会少。想要喝茶,不留下点香火可怎么好张嘴。

  以前人说云浩有在世陶朱公的本事,袁天罡心里多少有些不服气。现在他是服了,真的服了!

  就算在世陶朱公,一时半会儿的也想不出来这主意。

  “袁道长,这三元观香火旺盛之日。云某就会派人去你青牛观取那黄庭经,希望袁道长不要毁约。”云浩淡淡的看了袁天罡一眼,这是警告。别到时候你弄一个丢了之类的蹩脚借口!

  “不会!不会!”袁天罡知道云浩的厉害,赶忙表示自己一定会遵守约定。

  云浩当然知道,就算借袁天罡八个胆子他也不敢赖自己的账。长安城里就没人敢赖自己的账,长孙无忌都不敢。

  更加不用担心袁天罡杀人灭口,自己死了天下道门不知道要有几人为自己陪葬。说不定被虎视眈眈的佛门瞧了一个空档,然后被彻底挤出大唐宗教市场。云浩才不信,以尉迟大都督的能力。经过了一整天也找不到他的踪迹,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他这个大都督干脆就别当了。

  袁天罡的心在滴血,不过很快他就高兴起来。云浩的法子有很大的可操作性,换汤不换药的复制在别的地方。比如龙虎山,比如阁皂山,比如茅山。天下道门香火兴旺,道门得到的利益绝对不是一本黄庭经可以比拟的。

  心情好自己要吃吃喝喝,作为大唐道门的扛把子,袁天罡还是有些自信。坚信道门一定可以招待好大唐第一美食家!

  酒菜很快被抬上来,这原本就是准备来招待袁天罡的。从菜肴上看,道士们说竭诚以待不是假话。

  食材尽量选择新鲜的,又恰巧避开了广州城比较奔放的菜式。虽然云浩号称大唐第一美食家,不过像三叫那样的菜还是敬谢不敏。

  粤菜讲究清而不淡,鲜而不俗,嫩而不生,油而不腻。擅长小炒,要求掌握火候和油温恰到好处。菜品多用肉类,极少水产,主料突出,讲究香浓,下油重,味偏咸,以砂锅菜见长。

  白切鸡、红烧乳鸽、蜜汁叉烧、脆皮烧肉、上汤焗龙虾、菜胆炖鱼翅、白灼象拔蚌、椰汁冰糖燕窝、麒麟鲈鱼、椒盐濑尿虾!

  果然不是肉就是海产,道门的信仰跟佛门有很大不同。尤其是在吃的方面,分歧更是非常大。

  佛门宣讲的是来生,过三千小世界得八大自在心。理论上说应该属于出世法!为了避免美食的诱惑,所以佛家提倡戒除五荤。所谓五荤并不是指着肉类,而是大蒜、葱、藠头、韭菜、洋葱这种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材。佛家不食肉,主要是因为佛家不提倡杀生。

  道门和佛门完全不同,道门的最高标准不是下辈子的事情。而是这辈子的事情,通俗点说就是长生不老,以至于最后白日飞升得道成仙。

  对于食材方面,虽然有些道家也讲究五荤。但更多的道士推崇的是《黄帝内经》,金木水火土,寒凉温热平。每一种食材,都会对脏腑功能起到作用。哪种食材补,哪种食材泄都极为讲究。只要脏腑平衡,人就能活得健康长久。

  也不知道道士们请了哪家的粤菜厨子,这几道菜做得大对云浩的胃口。当得知做菜的就是不远处那位冲虚道长的时候,云浩甚至生出了把老道抢回家做菜的念头。

  酒是云浩喜欢的葡萄酿,喝了几杯的袁天罡更是妙语连珠。这家伙居然能够用诗一样的语言,给云浩讲解道德经。而且居然还能讲得,神形意具在。不得不说,作为道门的扛把子的确有两把刷子。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云浩甚至有意犹未尽的意思。可没办法,道观已经被大军包围起来。透过道观低矮的围墙,可以看到弓上弦刀出鞘的甲士。知道的这是在保护楚国公,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洋大盗。

  尉迟宝林这个混蛋,一身的铠甲站在门口也不进来。对云家的侍卫说,他是在尽晚辈的本分。

  如果云浩真要在这里住一宿,传到京城还不一定会被人传成什么德行。不能让尉迟恭的老脸过不去,说到底还是多年的兄弟。

  “见过云叔叔!”尉迟宝林施的是私礼,这时候他不是大唐的广州都督,而只是云浩的一个晚辈。

  “好了,不用在这里杵着。看看把道士们都吓成什么了,知道的你是来护卫,不知道是还以为这道观是山贼窝,招来了大兵围剿。这些天你的那些婶婶们一定给你添了很多麻烦,走,去你的都督府看看。”拿下了黄庭经,又吃了道门的山珍海味。云浩现在是非常的畅快!

  “呃……!云叔叔,陛下已经启程。不日就将来南海视察大唐号,云叔叔还是尽快返回崖州为好。”

  “来的这么快?”云浩有些诧异,怪只怪大唐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飞艇的出现,使得交通便利程度有了质的飞越。尤其是对李二这种掌握着无边权利人,弄一艘飞艇在大唐做空中飞人都行。

  老大要来,这就没办法了。云浩只能跟随尉迟宝林上了飞艇,连自己的老婆都没时间见。不过贴心的尉迟宝林已经安排船只,将云家一家老小送往崖州。云家随行的人有三百多人,一般的飞艇还真装不下。

  “你跟着我一起去见驾,广州和崖州已经形成了一个体系。相信陛下也会召见你!”有这样的机会,一定要提携一下后辈。尤其是这种非常懂事的后辈,人家敬着你,还不是为了多些机会。这道理云浩懂!

  “已经有旨意让宝林去崖州见驾,宝林是专门等云叔叔一起走。一路上,也可聆听一下云叔叔的教诲。”

  云浩诧异的看着尉迟宝林,尉迟恭那个老王八蛋是怎么生出这样一个儿子的。做官儿三大要素,心黑手狠脸皮厚已经修炼到一定境界。这货真是当官儿的好材料,这种人不飞黄腾达简直就是天理难容。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还以为尉迟家净出杀人取乐之辈。

  基因突变!一定是基因突变!

  云浩心里暗自给尉迟宝林下了一个定义。如果不是长得太像尉迟恭,云浩一定以为这货是他老娘偷人的产物。

  今天晚上的月亮很好,很适合夜航。如果是无月的夜晚,飞艇一般是不夜航的。云浩看着皎洁的月光洒在海面上,恍惚中甚至没感觉到自己身在大唐。还以为是在后世某航空公司的飞机上!

  只可惜飞艇的飞行高度远低于飞机,看不到云层上面的精彩。云浩曾经有幸看过一次,阳光照耀下云层跟雪原极其相似,又像是置身棉花的世界。因为折射阳光的关系,云朵的边缘都有淡淡的金光。间或空出来的蓝天,好像是高原上一座座冰湖。这种场面,绵绵延延似乎要持续到天边。场面之震撼,云浩平生仅见。

  飞艇的速度并不快,快到午夜上的飞艇。到了崖州已经是大太阳天,睡了一宿的云浩精神还算不错。落地之后第一件时间,就是去自己的别墅里面继续睡。

  他娘的飞艇这东西是不错,可惜就是噪音太他娘的大了点儿。这一宿云浩都跟烙饼一样,困得不行了才能睡一会儿。睡不了多久,就会被巨大的噪音惊醒。然后继续迷糊,说是睡了一宿。还不如说是强迫自己闭目养神了一宿!困还睡不着,脑袋简直疼死了。

  尉迟家的怪胎自然不会受噪音的影响,他爹尉迟恭就跟变形金刚似的。噪音对他们家的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飞艇刚刚落地,就带着礼物去看老程老牛去了。云浩确切的知道,这货绝对有个好人缘儿。只知道带兵的程处默,拍马也赶不上尉迟宝林的进步速度。

  或许这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有人靠着拼杀博取功名。有些人却靠着钻营,爬上高位。究竟哪一样更加厉害,就看皇帝的态度。不过很多时候,钻营的人都会有一个不错的结果。

  有这么多感慨,是因为云浩听老熊说程处默去了海峡城堡。听说最近那里的海盗又猖獗起来,他要带着兵弹压。

  这就是做人的区别,如果是尉迟宝林绝对不会在皇帝将要驾临的时候去海峡城堡。对于他来说,任何事情都得排在拍皇帝老子马屁之后。

  可程处默不一样,他是一个真正的军人。军事思维占据了他本就不宽阔的大脑回路,哪里有敌人哪里就有他。手持三尺兵锋斩尽天下之敌,这才是程处默的抱负。

  或许别人看起来这样的人有些傻,但云浩却觉得这样的傻子越多越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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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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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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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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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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