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懒唐>第四百四十八章 楼兰城
  一个个脑袋都被驴踢了,总是想着自己能够将一个人扶持到皇位上。然后在这个人身上,捞取莫大的好处。怎么就不想想,这样干的人有几个有好下场。世家门阀总有百年大计,可百年大计不是这么个百年法。云浩就从来没听说,独孤家与李承乾或者李泰有什么瓜葛。

  他家的老太太今年元日大宴上见过,连李二都得称一声老祖宗的人,你能说在大唐没有影响力?

  一个个耍心计耍的欢实,就认为自己聪明别人都是傻子。当李二是傻子的人,不是在坟墓里面,就是正在作死的路上。打死云浩都不相信,爪子恨不得伸进老鼠洞掏两把的李二,会不知道李承乾和李泰私底下咕咕叨叨的事情。云浩明白,李二是在看。看李承乾和李泰,也在看这些跟着咋呼的臣子。

  朝堂就像是一座舞台,无论舞台上演什么李二都是很好的评委。但你如果想着客串一把评委,李二会毫不犹豫的送你去见阎王。

  云家只会效忠皇帝,无论谁当皇帝云家都会效忠。云浩不打算站队,因为现在无论哪一方显示出优势,其实都是扯淡。裁判权在李二手里,他让你有优势你就有优势,他不待见你的时候你狗屁都不是。

  李道彦比他爹蠢了不是一星半点儿,尽管他愚蠢的脑袋里面流淌着李神通的血脉。想到李神通,云浩只能是一声叹息。别家的事情管不了,李道彦还是要扶持一把的。两代人结下的情谊,如果放任他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云浩会觉得自己很冷血。

  心怀天下面向未来的人明显不止李道彦,远在浩瀚沙海里面的侯君集现在也是这份心思。

  现在的候大将军非常牛,手中有五万精锐的唐军铁骑。裹挟着十五万草原各族组成的仆从军,沿着沙洲向西挺近。尽管已经活捉了高昌太子,但他还是觉得不够。据说再往西就是大宛和康居,侯君集不知道那是怎样的两个国家。他只知道那是一个满是胡子的国度,只要是胡子就该杀。这是五胡乱华以来,汉人刻在骨子里面的仇恨。

  李承乾被他安置在了碎叶城,侯君集知道李承乾是来镀金的。上前线这种事情,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露一次脸就足够了。真让李承乾上战场,就凭他手下那些没见过血的东宫六率,怕是一个冲锋就会垮掉。

  让李承乾去拼杀是一件非常不划算的事情,李承乾就算是金刚力士可以砍死敌人一千人。可只要他被敌人砍死,侯君集就算是杀光草原上一切会喘气的东西,回到长安也逃不过项上一刀。

  他手里没有进攻大宛和康居的旨意,可他有剿灭高昌不臣的旨意。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面,他成功的将吐谷浑和薛延陀,高昌等等国名变成了历史。西域有三十六国,候大将军认为过于麻烦,有大唐一个强大的国度统治这里就够了。

  一个月前的军情奏报,让侯君集不得不将自己的目光聚焦在身后。原因就是一个叫做楼兰的地方居然拒绝大唐的统治,不但如此还杀了两名前往接收的大唐官员。尽管他们向当地国王勒索美人的要求有些过份,但芝麻绿豆一样大的地方就敢称国家,国王美丽的女儿居然也敢叫公主。

  候大将军觉得他对公主有很深的研究,是不是公主必需由他来鉴定一下才行。当然,公主殿下的身份尊贵,绝对不是一个照面就能鉴定完的。候大将军准备鉴定个几年,鉴定出俩孩子出来再说。

  看着自己支离破碎的手下,被人腊肉一样的挂在城墙上。侯君集就感觉自己的火气从脚底板一直窜到脑门儿上,该死的楼兰国王居然敢这样对待自己的手下。老子想睡你闺女,那是给你脸面。

  “攻城!城破屠城十日,让弟兄们乐乐!”候大将军一句话,立刻有像蚂蚁一样的骑兵冲了出去。

  从城门口冲出来的十几骑像是使者的人,只是一瞬间身上就插满了箭矢。甚至连他们身边的地上,也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好像是凭空种了一茬麦子。

  无数箭矢对车城头的楼兰军卒攒射,密集的箭矢甚至一度遮蔽了阳光,天空都暗了一下。

  丘师利见到骑兵压制住了城头,手中令棋一摆。一队身穿厚重牛皮甲顶着牛皮盔的家伙就冲了上来,他们手里没有横刀也没有马槊陌刀一类的东西。他们的手里只有凿子,?头,甚至还有锄头铁锨。

  这些家伙跑到城下,迅速用圆圆的钢管和厚重的木板搭起了掩体。借助掩体的掩护,一群人不停的开始刨墙。

  西域的城墙不是砖石城墙,而是夯土城墙。很快城墙就被凿出一个大窟窿,半人高五尺深。很快,一队军卒扛过来一包包火药。一袋一袋的填进洞里面,士卒们对流程非常熟练。西域好多城池,就是被他们这样攻破的。

  看到那些工兵们没命似的往回跑,轻骑兵们就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不用校尉的命令,所有骑兵都整齐的向后撤退。

  一声震天的巨响响彻天地,侯君集感觉脚下的大地抖动了一下。整个楼兰的城墙仿佛一瞬间跳了起来,匆匆下来的一些楼兰死士全都好像长了翅膀飞上了半空,声音并不响,很沉闷,爆炸后产生的冲击波在一瞬间让人不能呼吸。

  战马发出阵阵的哀鸣,不断地原地踏步,抖动的地面让它们感到极度的不舒服,看到破碎的夯土落在马前不远的地方。侯君集露出了笑脸,无数西域城池就是这样被攻破的。现在只要派兵进去,将楼兰人杀光就好。

  不等尘埃落定,丘师利便命令前军的蛮族仆从军开始进攻。很多时候巷战是惨烈的,自己手下的大唐军卒能够少死一个那就少死一个,胡子的命不值钱,了不起一会儿让他们先抢上半天。。

  呼都禾,者勒蔑最先冲了出去。昨天用十匹上好的战马,才换来今天第一个进城的机会。虽然与楼兰人撕杀会损失一些人手,可带来的回报也相当可观。他们从来都没将弱小的楼兰人放在眼里,沙陀族的勇士什么时候怕过楼兰人。

  者勒蔑一马当先带着部族里面的勇士钻进了烟雾弥漫的地方,当他们重新出现的时候,已经在城里了,高大的城墙变成了散碎的土块散落在楼兰城里,一队楼兰士兵静静地躺在乱石堆里,不管是受伤的,还是活着的,都好像听天由命了,一个拖着断腿在石头间隙爬行的楼兰士兵,看到唐军走了进来,嚎叫了一声,就捡了一块石头扔了过去,他没有忘记,大唐的将军早上说过,楼兰城寸草不留。

  随手用手里的狼牙棒一敲,那士卒的脑袋就像破碎的西瓜一样。红红的血和灰白的脑浆带着热气,四散飞溅。其他沙陀族的士兵们也这么干,这些人都受了伤不可能卖出去。谁会吃撑了,买一些受伤的人回去当奴隶。、

  乱哄哄的士卒们疯狂的顺着十几丈宽的缺口往里面冲,楼兰是西域大城。虽然不是最强大的,但绝对是最富裕的。城里五六万人口,卡在丝绸之路必经之路上,每年光是东来西往的商贾们,就能给这座城市带来可观的收益。士卒们没有忘记,大头人说过作为破城者,他们可以首先抢上半天。

  穷困的沙陀族受够了突厥人的压迫,如今翻了身却还是很穷。作为草原民族,勤劳致富最理想的方式非抢劫莫属。抢劫唐人会被砍头,可抢劫楼兰人却没有丝毫问题。更何况,这是侯大将军允许了的。

  街巷里面冲出来一些楼兰士卒,很快就被凶悍的沙陀士兵砍翻在地上。在他们看来,这些士兵像是娘们儿一样懦弱。

  正当呼都禾,者勒蔑认定这一次可以轻松获胜的时候。城里忽然涌出来无数身穿羊皮袄,手里拎着狼牙棒的家伙。这些家伙明显不是楼兰人,这些人一只胳膊在羊皮袄里面,另外一只露在外面。虬结的肌肉上黑黝黝,在阳光下闪着油亮的光。甚至你能够看到,黝黑的肌肤上有一只只小爬虫在寻觅食物。

  这些人很明显,精神有些不正常。他们没有怒吼,也没有瞪圆了眼睛发出咆哮。而是唱着歌就冲了上来,披散的头发在风中飘荡,活像是疯子。

  你那长矛扎他们的身体,他们拿狼牙棒砸你的脑袋。你拿刀砍他们,他们拿狼牙棒砸你的脑袋。沙陀族的士兵从来没见过这么猛的家伙,手里的马刀碰到他们的狼牙棒上,无一例外都会被磕得飞起来。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们抡起狼牙棒带着风砸碎你的脑袋。在你还没有闻到他们身上的腥臭味儿时,踏过你的尸体冲向下一个目标。

  呼都禾手中的长刀刺中了一个人的肚子,可那人却用手硬生生的攥住了刀锋。手中刀一拧,接着一抽那人的半个手掌就掉在地上,肠子顺着破碎的羊皮袄淌了出来。饶是如此,这家伙还是趁着机会用手里的狼牙棒砸向呼都禾的头。

  脑袋一歪,狼牙棒砸了肩膀上。疼得呼都禾眼睛一黑,青筋都蹦了起来。看看眼前这壮汉,锁骨一定被砸折了。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沙陀族的士兵就开始大量伤亡。涌进楼兰城的沙陀族士兵,居然被顶了出来。几个侍卫护着呼都禾往外冲,可身后的那些人像是附在骨头上的蛆一样,衔尾追来。

  身边的侍卫一个个的被砸倒在地上,不管活着的还是死了的,脑袋上都被补了一下。这些残忍的家伙,根本就没想过想俘虏。

  呼都禾觉得背心一疼,身子向前摔倒。紧接着就感觉一阵风掼进了脑袋,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将军!我们遇到了一群疯子一样的人,他们很厉害,非常厉害。”者勒蔑脸上带着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别人的血,飞马跑到丘师利面前报告。

  “废物!”丘师利只是吐出来两个字,连懦弱的楼兰人都对付不了,不是废物是什么?

  看着被赶出城的沙陀人,丘师利一点儿都不着急。沙陀人不行,可以让于滇人上,于滇人不行可以让康里人上。康里人不行,还有党项人可以用。总不至于,归附于大唐的这些人都是废物吧。

  让丘师利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天黑的时候他们还是在城外。于滇人,康里人,甚至以彪悍著称的党项人,都被城里的那些人撵了出来,而且伤亡惨重。

  正在丘师利想要趁着天还没黑,命令大唐府兵再冲一次的时候。侯君集制止了他!

  “城里的绝对不是楼兰人,如果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吐蕃人。看起来,楼兰人的反叛不是这样简单。传令扎营,飞艇巡视方圆五十里之内,确保没有吐蕃人埋伏。”侯君集吩咐道。

  “大帅!您说城里的是吐蕃人?他们怎么会来帮楼兰人?”

  “肯定是吐蕃人,我已经闻到了他们身上的臭味儿。如果我没猜错,今天晚上将是一个难熬的夜晚。赶快扎营修建堡垒,希望还来得及。”侯君集看着西面火红的落日,心开始往下沉。

  大意了!还是大意了!原以为一战可平楼兰,却没想到楼兰城里驻扎着这么多吐蕃人。难道说吐蕃人和楼兰人联盟了?

  如果说还有哪个国家是让大唐忌惮的,那只能说是吐蕃。这些彪悍的家伙躲在高原上,唐人想要进攻就必须得佯攻才行。唐人到了高原上,会患上严重的气疾。而狗日的吐蕃人则不会!唐军头痛欲裂喘不上来气,甚至高烧不退的时候,这些吐蕃人就会趁机发动进攻。

  远处有烟柱腾起,好一会儿才有爆炸声传来。那是一片胡杨林,飞艇飞临上空的时候,向里面投掷了炸弹。如果埋伏大军,就一定会被炸出来。靠着这一手,侯君集已经躲过了数次伏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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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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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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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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