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阎王威力还有时限,李二让谁死是全天候的。无论刮风下雨,无论天时寒暑,无论贫富贵贱。基本上可以归结于无差别攻击状态!作为这个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李二是让人畏惧的。
很明显,李二的威慑力太大。混世魔王也坚持不住,所有人都在坚持等待,李二尽快完成表演。大家回家该喝酒喝酒,该玩女人玩女人搞娱乐。高丽降了也就降了,又不是老子的封地,关老子屁事。
“干嘛!去你家喝酒?”云浩警惕的看了老程一眼,自己这小身子骨跟这老酒缸喝酒无异于自杀。
“有事情商量!不过你要想喝酒,老夫也不反对。”老程居然有一些不好意思,我擦!云浩仔细看了看天,太阳明晃晃挂在东南方天上,似乎没有日食的迹象。能在老程脸上看到不好意思,几率上来说堪比日全食。
“有事情在这里说,不去你家!”云浩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坚决不去程家赴鸿门宴。
“老夫还能吃了你不成?”老程见到云好的模样,有些怒了!
“咳……!”听到这边有动静,上首的房玄龄咳了一声。云浩和老程赶忙站好,鼻观口口关心做老僧入定状。
虽然不知道老程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可祭祀结束之后云浩还是被老程“请”回了程家。没办法,老程扬言如果自己不去程家。他老程就会到云家来!
可不敢让混世魔王进家门,那跟鸡窝里面进了大灰狼没啥区别。每次老程来云家,都会给孩子们带东西。不管男孩儿女孩儿,一律的刀枪棍棒。还说什么武勋家的孩子,这都是用得着的东西。他娘的老子家里没事儿准备那么多兵器干毛,老子又不造反。
进了程家,老程就将云浩引进了他的书房。老程肚子里那点儿墨水,也就看得懂公文的水平。他书房的布置,以粗犷大气充满浓浓的西域风情而著称于长安。
黄花梨的巨型桌案后面,是一张铺着老虎皮的椅子。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狗熊皮,旁边还有弓箭甚至是盔甲架子。书案上摆放着猎鹰标本,书桌后面挂着一幅字,看字体像是李二的,上书忠义二字。这书房不像是吏部尚书的,倒是很有些响马山寨的意思。
“坐!看茶!”看到端坐在虎皮椅子上笑眯眯的老程,云浩有种要逃跑的冲动。混世魔王的微笑,可比蒙拉丽莎的微笑恐怖多了。
“呃……!老夫人身子骨可好?”下人退了出去,老程看着云浩说道。
云浩更加警惕,难道说这老混蛋看上了自己守寡的老娘?
老程可能也觉得,自己这样说话很没意思。扭捏了半天才说道:“大唐号能不能给处默?”
明白了!老程这是看到尉迟恭的儿子在岭南立下战功,在太极宫里面得了荣耀。自己也想给程处默动一动,这些年程处默在岭南水师已经扎下了根。有个任吏部尚书的老爹,想不升迁都不成。这才几年工夫,已经成为了岭南水师统领。这是可惜,岭南水师的辖区内几乎没什么像样的对手,在吃了程处默几次亏之后。张仲坚已经退出了南海,现在也不知道去了哪里钻沙。云浩觉得,这货很可能躲在天竺。
南海太大了,大唐在海峡设立了市舶司。程处默每年都要在浩瀚南海巡视一圈儿,小狗撒尿一样的宣示主权。看起来南海已经没什么油水可捞,于是老程来找云浩商量。看看能不能将即将竣工的大唐号给程处默,有了这样巨大的机械动力海船,程处默就会打破南海的束缚。杀出海峡,去天竺,去大食,甚至是去遥远的狮子国,屠杀异族获得军功。老程对自己儿子的进步速度,严重不满!
谁都知道,工部尚书戚大礼在这种事情上根本说不上话。工部在书院没有任何发言权,甚至很多时候工部为了得到书院的最新技术,还得去拍书院的马屁。
陆上称王称霸的李二,到了江河里面是一窍不通。放眼大唐在水上飘着的,无一例外都是云家的徒子徒孙。想要谋夺大唐号,一定得先搞定云浩才行。
“大唐号的事情,还得秉明陛下才行。”听到程咬金的话,云浩开始翘起二郎腿喝茶。
“浩哥儿!咱这也是多年的交情,你这么说话可不地道了。说穿了,都是为了自家孩子的前程考虑。一句痛快话,到底成不成。”老程滑得像是条泥鳅,看到云浩打官腔。自然开始跟云浩耍流氓,瓦岗寨的混世魔王,耍起流氓来那就是本色演出。
“我辛辛苦苦历经数载弄了条大船,书院搭进去多少技术和资金,你上嘴唇一捧下嘴唇就给你儿子要了去?最重要的是我有啥好处?”云浩白眼儿一翻,还以为老子是那年八岁的雏,现在你吓唬不了老子。
“有好处!谁说没好处?要庄子不,俺家在临潼边上的三处庄子,送你家了。咋样?”老程豪迈的开出了价格。
随着长安城土地的兼并,长安附近的庄子是越来越值钱。直到现在,已经到了有价无市的程度。老程一下子拿出仨庄子,的确已经很有诚意。
“庄子?不要!现在有了临潼够了,土地这东西多了不好消化。”云浩赶忙摇头,土地太多会引起李二的忌惮。再说地里面产出的粮食,也卖不了几个钱。以临潼为例,现在基本没人种地。大多数人靠着工厂养活,更多的人则是靠着给居民提供生活服务生存。好多人甚至认为,土地上种庄稼是对土地的一种浪费行为。应该全都盖成工厂,或者搞成房地产开发项目。这样才能算是地尽其用,开发土地的最大价值。
甚至在朝堂上,已经有了城市化的言论。认定更多的工厂,才是大唐的发展之路。
“那将我家大孙女嫁给你家的二小子,如何?”程咬金挤眉弄眼儿的说道。
肉戏来了,云浩可以认定这是今天程咬金请他来的主要目的。
长安的朝局现在是瞬息万变,太子和魏王在长安城里面斗得厉害。很多官员们已经明显站成了太子一派,还有魏王殿下一派。各大门阀势力纷纷入场,期盼着能有一个从龙之功。党争的苗头已经初现端倪,不过朝廷里面的大佬没有一个人轻易站队。像是房玄龄,长孙无忌这样的人,更是整日里惜言如金。很怕说错话被人反应到皇帝耳朵里,宫里讨生活都不容易。真要是被皇帝听到,拉出去砍头都是轻的。
以前的老程身上带着浓烈的瓦岗烙印,朝廷里面也有一股暗流是瓦岗一脉。做事的时候,多少有些照顾。可现在不成了,秦琼,魏征等人的相继离去。让瓦岗势力元气大伤,老程鼻子灵得像是狐狸。当他闻到了一些不一样的政治气味儿后,决定不再单打独斗。他需要政治盟友,例如云浩就是很好很合适的一个。
勋贵家族之间,最为稳妥迅速的联盟方式,就是联姻联亲!你三姑夫是我二大爷,这种以血亲为纽带的联盟想对稳固。
“最多彩礼你少送些!”程咬金看着云浩豪迈的说道。
“我可听说,你家大孙女。年芳三岁就拿着斧子砍死了一跳大狗!”联姻云浩倒是不反对,只不过程花花就算了。如果把她许给云三宝,将来云浩很为儿子的安全担心。三岁看小,七岁看老。你能指望老程家的家教,教出知书达理的闺女?
“女儿家很有正义感,看不得猛犬作恶。呵呵呵!这样正直的姑娘,也只有我云家才有。”老程裂开嘴大笑,丝毫不考虑云浩紧皱的眉头。
“那砍死猛犬之后,乱刃分尸又是怎么个情况!”
“老夫喜欢吃狗肉你是知道的,这孩子想把狗切碎了给老夫。浩哥儿,这样孝顺的好孩子可不多了。你云家不娶,今后长大了怕是有你后悔。”程咬金听了云浩的话,更是笑得像是只偷吃了肥鸡的狐狸。云浩如果不动心,就会一口回绝不会说这么多废话。现在既然问起这些事情,就说明他心动了。
“成!这事情我得回去跟娘商量一下!”云浩无奈的撇了撇嘴。
“也对!也对!这样的事情,自然是要秉过老夫人的。”老程很开心,决定明天让老婆带着大孙女去一趟云家,好好的给云家老夫人看看那粉嫩的小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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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王府!
“老师!大哥已经到达了西域前线,咱们的人回报说侯君集已经调兵遣将。而且已经囤积了足够多的物资,随时都能够对高昌发动攻击。老师!您说这一仗能赢么?”李泰手里拿着手下人递过来的书信,有些发愁的道。
他和李承乾的老爹李二是马上皇帝,继任他的皇帝也必须身负军功才行。而军功,恰恰是李泰的短板。因为身材痴肥了些,李泰骑马都不稳当,出来进去都是乘坐马车。加上府上也没有真正的将军,在军队里面的势力,绝对是魏王李泰的短板。
“西域作战,表面上看起来打的是兵马。可实际上,打得都是钱粮。只要一方钱粮不断,对手被击溃只是时间问题。侯君集囤积了那么多的物资,而去年冬天又是高昌人的大饥荒,草原上不但刮起了白毛风,好多地方还闹出了疫病。此消彼长之下,此战必胜!太子这回的功劳,可就真的到手了。侯君集迟迟不发动进攻,恐怕就是要等太子殿下的到来。别忘了,他和太子殿下可是有着翁婿之谊!”岑文本也没办法,他出身江南文士集团。
江南那地方,文士倒是有名。可实在的缺少武将,不然当年守卫健康城十数万军队,怎会被韩擒虎三万余前隋猛士所轻易击溃!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上没有病他岑文本也没有任何办法。
“老师!如果东宫那边有了军功,那肯定是要压咱们一头的。”李泰有些不甘的说道。
现在就是一个死局,只要侯君集出兵胜利几乎就没有悬念,大唐无双铁骑可不是高昌可以对付得了的,一想到李承乾身负军功,越马扬刀的回到长啊。不但要受到百姓的恭贺,更是可以受到皇帝老爹的嘉奖。到时候事情可就麻烦了,自己拿什么去跟李承乾争夺皇储之位。
“是啊!不过东边战线,应该不会出多大的意外。高丽降了,新罗和百济已经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他们很后悔没有带齐弟兄们攻进平壤刷一把。
大唐不可能两线作战,目前只会安抚新罗和百济。等侯君集跨国八百里瀚海,带着大唐的雄师干掉高昌之后,才会重新降下和平。”岑文本无奈的说道。
“这仗眼看就要打完了,再想打的话需要到更远的地方去才行。听说要是从长安走,需要一年多才能抵达天竺境内。越往西走,就会有越多的沙漠和戈壁滩。听说沙漠里面行军,需要靠着绿洲里面的水。今后就算是孤王想要扬威西域,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李泰恨恨的说道。
岑文本脸色有些不好看,这辈子的前程就赌在李泰身上。如今李泰落了下风这可怎么行,可例如爱说的又很有道理。今后想要弄武功,还不得打到天边去?
一想到天边,岑文本眼前一亮。“殿下,还有一个弄武功的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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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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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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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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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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