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这伙骑兵就算没有明显的蒙古骑兵装束,冲出来的速度和战术动作的执行都能让人一眼看出两个字“精锐”。
不过王参谋和韩振汉是干什么的?新一团无论是前世今生也都是军人,并且是在华夏民族经历了百年战争,最后韩振汉亲自训练出来的精锐步兵。
而王参谋和韩振汉闲来无事的时候,更是研究过怎么去对付骑兵作战。尤其是他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他们要面对的是在这个时代中无人能挡的蒙古铁骑。
得出的结论是什么?难不难简单也不算简单。蒙古骑兵在战场上所向睥睨,并不是因为他们强大到了无法抵挡。而是因为他们的骑兵在野战中确实是实力强劲,但是在攻城和山地作战当中却又明显的不足。
在同等装备的情况下,山地作战中一万蒙古骑兵绝对打不了一万步兵。这样的例子可以很明显的在钓鱼城战役当中看到,连蒙古帝国的大汗都倒在了钓鱼城下。
并且同理,蒙古帝国的骑兵在攻城战斗中也是有很大的不足的,当然如果拉出了罗罗炮,那就另当别论了。不过当罗罗炮哑火以后呢,没有了攻城器械,怎么用骑兵攻城,答案当然是骑兵不可能骑着马冲上城墙。
所以没有平原开阔地带的优势地形的情况下,蒙古帝国的军队跟普通的步兵战士相比并没有特别明显的优势。
而蒙古骑兵最擅长的战斗方式,也不是欧洲骑兵那种铁皮罐子包裹起来的重甲骑兵,对于一个以游牧为生的民族来,重甲骑兵并不是他们的长项。而骑射才是他们真正的优势。
并且成吉思汗也大力的发挥了这一优势,骑兵兵团级别的游击战,你打我,我就边退边射你,你不打我,我就带着骑兵围着圈的射你。你跑的话,那就更好了,我一边追一边射你,装甲少了,你抵挡不住弓箭的箭矢。装甲多了,无论是人是马,都跑不动。
这些看上去像是进入了一个死循环一般,蒙古帝国也确实是借着这种无赖一般的打法,一路打到了北欧的鹿特丹。如果不是因为蒙哥汗的以外死亡。蒙古帝国前进的脚步被内部的争权夺利减缓了脚步。蒙古帝国的旗帜插在法兰西帝国的领土上也不是不可能。
而对于骑兵的打击,和骑兵的实用,实际上在华夏大陆上也从来不少见,包括在那场令华夏大陆生灵涂炭的战争中,无论是日本还是华夏都有大量的实用骑兵作战。只是在军队中的占比相对来比较少而已。
骑兵的作用在早期进入到了工业革命的国家里,已经非常少见了。但是对于幅员辽阔的华夏大陆,车辆不多,道路没有修缮,铁路没有铺设的情况下。马匹仍然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和作战时使用的脚力。
但是对于骑兵的衰落,有一场注明的战役方发生在华夏大陆的最北方。但是参与者却不是华夏子孙。而是另外的两个列强在中华的土地上展开的一场为了利益而战的战斗。
这场战斗中,哥萨克骑兵带着他百年的威名对阵上了,日本明治维新后的新军。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和华夏的黑龙江地区,日俄的一次战争中。哥萨克骑兵唱着战歌,对阵日本的秋山旅团。
但是结果却是,在威武飒爽的骑兵,对阵上了机枪那么等待他们的也只有失败和死亡。要知道当时的哥萨克骑兵也是一手马枪,一手战刀。但是骑兵终究是由两个血肉之躯组成在一起的。在钢铁发射出的洪流面前。他们做的只能是流血。
这个战例,几乎每一个在中国上过军校的学生都曾经学习过的一个传统军队对阵现代军队的经典战例。王参谋当然也是其中之一,作为保定陆军军官学校毕业的高材生来,对于这场战斗他闭着眼睛都能在沙盘上复述出战斗的每一个细节。
当韩振汉他们知道了自己是在一个什么时代,什么样的状况的年代以后,总是不自觉的假设如果自己对阵上了蒙古骑兵应该怎样去做。
枪?枪韩振汉他们确实是有的,复装子弹,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华夏大陆上的能工巧匠,那些铜壳子,并不能难倒他们。但是要做到批量生产,用复装的子弹,单发步枪去打击有几百万部队的蒙古骑兵吗?那就实在是不显示了。
复装一颗子弹的成本可能都要高过一匹马匹的价格,但是韩振汉他们没有讨论出对付骑兵的战法吗?当然不是,他们当然讨论出了对付骑兵的战法。而且也并不是很难。
可以回归到一个更加原始的战斗方式当中。战车,而韩振汉他们道的战车绝对不是战国时代的战车,或者是古罗马的那种战车。而是结合了他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当中接触到的坦克,还有畜力能带动的情况下制作出的战车。
这是在野战当中韩振汉他们能想到,最直接有效的对抗蒙古骑兵的办法。而在守城战斗中的办法韩振汉已经做到了,就是空军和炮战。火炮没有了,不过实话制造火炮对韩振华他们来并不是什么难事,而且韩振汉私下里一直在研究这个东西。只不过没有一个合适的地方让韩振汉去制造和研究这个东西而已。
而现在王参谋他们使用的“水炮”实际上就是在,韩振汉研究火炮的时候弄出来的一种东西。火炮的好处当然要比什么八牛弩,投石车,或者是罗罗炮这些东西,要更有杀伤力,还有震撼效果的东西。
但是对阵骑兵的时候,火炮的发射速度,还有对那些蒙古骑兵们,像是吃饭睡觉一样熟悉的骑射。火炮自身的防御就成了问题。那么守城战实际上就不用过多的去考虑这个问题。因为本身就有城池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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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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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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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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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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