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迎的第一道礼仪就是「奠雁」,你把喜雁送进去之后才能够进行第二道程序。
喜雁象征着琴瑟合鸣、象征着白头偕老-----这还没来得及成婚礼仪还没有开始呢,雁就死了一只?
就算宋停云对这场婚姻并不期待,对崔小心也不再有太过深沉的感情,但是,出师不利,仍然让他的心头蒙上一了层阴云。
难道说,今日的这场婚礼注定难以平静?
“是的。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带来的喜雁在路上死了一只-----”管家硬着头皮说道。为了表示对这场迎亲的重视,这次陪着宋停云一起过来的是宋氏的大管家宋卫东。除了陪在老神仙旁边的那位老人,宋卫东算是掌控着宋氏内府大权的第一权仆。
宋卫东以处事圆润周到,细腻无私著称。原本以为派他跟在身边,无论遇到任何事情都能够及时化解,不至于出现什么差错。
没想到的是,宋卫东事事都考虑周全了,却忽略了那一对小鸟。
“问题是,那么多的事情,千头万绪,谁会想到那一只小鸟?”
这一对小鸟不算是什么大事,那是府里的下人们早就提前准备好养在笼子里面的,等到迎亲的时候由两个模样机灵的小厮将系着红绸抹着赤粉的雁子抱在怀里跟着队伍一起往前走就成了。等到到了女方家门口,再由小厮将喜雁递给新郎官,然后由新人亲自将它交到崔府的人手里。
「奠雁」的仪式也就成了。
可是,现在那对喜雁死了一只。
难道他们要将死了一只的喜雁送给崔府?
到时候崔家人如何解读这种行为?他们不会以为这是诅咒他们家女儿去死------就算他们没有想的这般恶毒,那也是极其无礼甚至挑衅的行为。
“现在怎么办?”宋停云压抑着心中的怒火,沉声问道。“送一只进去?”
“少爷,这恐怕不行-----喜雁都是一对对送进去的,送一只-----不吉。”
“再找来一只换掉就是了------”
“少爷,我们只有这一对喜雁------以前从来不曾出现过这样的事情,所以,就没有准备其它的来替代。就算我们现在派人出去打一只回来,恐怕时间上也来不及。现在是寒冬,一时半会儿的也不知道在哪里能够抓到一只大雁回来------”
“那你的意思是说-----没有办法可想了?”宋停云的嘴里闪现一抹杀意。“我要你们何用?”
“少爷------”
“没有那只雁,所以我们现在要打道回府?”
“少爷,你先不要着急-----”宋卫东也有些头痛。总不能被这点儿小事儿给影响了这场婚礼,更不能耽搁了拜堂的吉时。“要不,我们让人-----”
宋卫东附在宋停云的耳朵,低声耳语了几句。
宋停云看向宋卫东,问道:“这样可行?”
“应当可行。只要混过这一时片刻,让少爷进了门迎了亲,谁还会在乎那只雁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宋停云也知道只有这一个办法了,说道:“那就快去办理吧。”
“是,少爷。”
宋卫东拉着那个小厮跑到一处偏僻之地,接过原本已经死掉了的喜雁,掌心处呈现出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晶球。
他的手掌缓缓的按下去,将那颗水晶球强行灌注进入死雁的身体。
那只原本已经身体僵硬双眼无神的雁子竟然逐渐的有了活气,突然间拼打着翅膀,想要挣脱而去展翅高飞。
宋卫东将雁子抓紧,不让它跑了,轻声说道:“这是假魂。只能够让你多活过这一时半刻-----一只死鸟,又能够逃到哪里去呢?”
宋卫东将那只活雁递给身边的小厮,冷声喝道:“将它看好。若是再让它跑了,你们也不用活了。”
“是是------”小厮抱紧雁子,就像是抱着自己的生命。
宋卫东走到宋停云身边,低声说道:“少爷,喜雁准备好了-----可以行奠雁礼了。”
宋停云看着崔府披红挂彩的大门,点头说道:“那就开始行礼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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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宋家宋停云和崔氏崔小心大婚之日,上至君主,下至百官,几乎所有人都会到宋氏家族来喝一杯喜酒送一份厚礼。这年头想在西风帝国做官,千万不能把宋氏和崔氏给得罪了。那样的话,不仅仅是头上的帽子难保,就是帽子下面的脑袋怕是也保不住了。
但是偏偏有一个人例外,那便是宋家的老神仙宋孤独。
孙子的大喜之日,按道理讲宋孤独应该去坐在高堂之上享受新人敬茶。宋停云的父母双亲包括宋家的现任家主宋君和也着实邀请过。宋孤独只以一句「我不喜饮茶」的借口给拒绝了。
宋孤独地位超然,西风帝国如此,宋氏家族亦如此。
宋孤独不愿意去,那便没有人敢勉强他去。
再说,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宋孤独之所以不愿意离开,那是因为他心念老宅里病倒的孙女宋晨曦。
宋晨曦是老神仙宋孤独最宠爱的孙女,这一点儿毋庸置疑,就是整个天都城都知道这件事情。
天气渐寒,宋晨曦病情加重,据说现在卧倒在病榻之上连话都说不明白了。宋孤独每日推衣解食、渡气煎药,是片刻都不愿意离开的。
为了一个孙女的病情,却拒绝去参加孙子的婚礼-----宋孤独的所作所为在整个西风帝国都是独一份。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真性情,反而更让天都人们爱戴欢喜。就连宋氏因为之前的宋玉灭门事件所受到的牵连和影响都化解了不少。
宋孤独知道民众想要什么样的信仰支柱,他恰如其份的填补了这样一个位置。
和往常一样,宋孤独吃完一碗小米粥后,放下碗筷,接过身边那个老人送过来的丝帕擦手,然后起身朝着后院的厨房走去。
那个老人便知道,煎药的时间到了。
每到这个时辰,宋孤独都要亲自去厨房给晨曦小姐煎一蛊汤药。
药方是宋孤独亲自开的,又给天都城最有名望的医生看过。药方里面有几剂药是极其罕见的,譬如每天清晨洋槐花上面的露水,火鸣子的尾巴、还有千年岩兽喷出来的岩浆结成的血石------
这对寻常百姓来说,听都不曾听闻,更不可能采来作药。但是,对宋氏而言却不是太过困难的事情,每天当送孤独走进厨房的时候,早就有人将这些准备妥当只等老神仙升火煎熬。
和往常一样,老管家蹲在灶下生火。用的是油梨树枝,这种树容易燃烧,但是火性又不是太过猛烈。老管家干这种事情轻车熟路,不需要火石,手指头轻轻一搓便将干柴给点燃了。
“今天是停云的大喜日子,你这个做爷爷的也该去露面喝一杯喜酒-----你不去,大家的心里也都没个着落。还不知道哪里做错了让您这老神仙心里不痛快了,正在和家里的孩子们闹矛盾呢。”老人一边往炊堂里添置油梨树枝,一边埋怨的说道。
“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想说什么便由他们说去。晨曦病成这样儿,我哪里还有心思去喝什么喜酒?哪有时间去听他们虚情假意的恭维?你说今天去贺喜的,又有多少人心里巴不得我早早去死?”
“你要是这么说,那就没办法活下去了。人活得时间久了,自然就挡了年轻人的道了。你挡了人家的道,谁看着不嫌弃?人家不诅你死?”老人笑着安慰。“不过,停云终究是自已家的孩子,打小儿你心里就喜欢他------今儿个当真不去瞧瞧?”
“不去。我不饮酒,也不喜茶。倒碗白水喝得没滋没味的,又有什么意思?”宋孤独将瓶瓶罐罐里面的药材倒进药罐子里,说道:“你今儿个是怎么了?以前可没这么多话。”
“就是想着以前光屁股在面前跑的孩子突然间长大了,今天都要成家了,心里就感叹自己着实是老了-----”
“谁不老?”宋孤独轻轻叹息。“你啊,比我年轻。”
“看您这话说的------”老人笑着摇头,脸上的皱纹在炉火的照耀下更加密集深邃。“任谁瞅着,我也没你年轻。”
“老了,火老了。”宋孤独用木勺搅动着罐子里的药材,出声提醒着说道。“到了咱们这个岁数,还看什么脸啊?只看脸面。”
“所以说,你今天不给停云这个脸面,也不怕停云心里记恨你?”
“他啊,还是太年轻了,锦衣玉食,缺少磨练。”宋孤独轻轻叹息。“都说宋氏满门俊杰,宋家自己人也信以为真。我心里对这种说法是不以为然的。单个拎出来,每一个孩子都不错。足够聪明,也足够努力。取得的成绩也都看得下眼。可是,他们毕竟是宋氏的孩子,取得这样的成绩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他们比别人的起点高,看得远。剑法随他们修,丹药任他们吃。数之不尽的奇珍异宝一个劲儿供着他们。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还不能够长进------那就天生是个废物了。”
“你是不是对孩子们的要求太高了?”
“大到一国,小到一家,都会有荣辱兴衰之变。千年发展,宋氏看起来也有模有样了-----可是,也正是因为宋氏现在站在西风的权力之巅,所以也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你想想,这些没经历过生死搏杀,没遭遇过有死无生困局的孩子,有哪一个能够在宋氏生死存亡之际能够真正的拯救宋氏于危险之中?”
“你看看,你还是要求太高了,这天都城的年轻人,有一个算一个,哪个能够拯救得了一家一族之兴衰?”
“那头小龙就可以。”宋孤独声音坚定的说道:“李牧羊可以。”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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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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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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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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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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