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季寥最大的优点是什么,大约是他做人以来,从未出现过沮丧、绝望的时候。虽然解救顾葳蕤将是一个艰难的任务,但季寥并未被吓倒。他心里有了打算,更有坚定不移去完成的决心。他做事情向来如此,一旦要做,便百分百投入,而不会在期间患得患失。
侍女小芹轻快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传来,季寥脸上挂上微笑,生活不仅有困苦,还有许多美好。他解决困难的同时,亦不会忘了欣赏人世间那些美好。为人纵有许多烦恼,但经历的快乐,那也是作为一株草没法体会的。
小芹如往常一样将衣物放进屏风内,然后守在屏风外等候。她偷偷看着屏风后面公子的身影,以及窸窸窣窣的穿衣服声。相处越久,她越觉得公子跟正常人是没有区别的。他可以独立洗澡,穿衣,在庄里复杂的地形来去自如,自然而然避开路上的障碍。当然小芹也有她的用处,至少她为公子梳的发髻,远比公子自己梳的好看。
季寥披着湿润的长发,青衣白衫的走出来。尽管多次见过公子新浴后的样子,但每一次瞧见,依旧让小芹惊心动魄。(注:惊心动魄最早的典故是用来形容西施、郑旦的美丽。意思是感受极深,震动极大。当然现在惊心动魄的用法一般都是惊骇紧张。这里注明一下,免得让大家觉得我词不达意。)
“别发痴了,来给我梳头发。”季寥一指头轻轻拨在自家小侍女光洁的额头上,让她回过神来。然后他准确无误的坐到镜子面前,眉目安然,幽暗的眼眸注视前方,像是能透过镜子看到自己容貌一样、
实际上他什么都看不见。
小芹反应过来,小脸一红,忙上前拿起梳子,替季寥整理长发。季寥的长发漆黑如夜,但柔顺光泽。这样的头发最好是生在女人身上,生在男子身上未免有些阴柔。但季寥举止高蹈出尘,便驾驭住了,使他仿佛神仙公子,教人一见忘俗。
因此那些前来四季山庄拜访的人见到季寥,总会惊讶,惊讶之后,更是可惜,以及难言的庆幸。毕竟季寥要是双眼完好,那也确实太过完美,只会教人自惭形秽。
弄好一切后,季寥吩咐道:“你给我带回来的那盆金风玉露浇些水,切记不要太多,将它放在阳光下晒一晒,但到了午饭前,便记得放回阴凉处。”
小芹道:“好的,公子。”
她一脸满意的看着自己杰作,下意识应了公子一声。
季寥便出了门,小芹一拍脑袋,公子刚说了什么,好像是将那盆花浇水,放出去晒晒,然后午饭前放回阴凉处。她松口气,还好听了个大概,又有些小幽怨,公子干嘛走那么快,都不问自己记住没有。
轻车熟路,季寥到了季山的书房。
带回来的那盆青松——“九重天”果然已经摆在季山的书房里,老人恰好在给它浇水,以致于弄完后,才发现季寥在门口。
季山见到季寥,笑道:“父亲老了,耳朵不灵便,居然都听不见寥儿的脚步声。”
季寥微笑道:“那是父亲太用心伺候这盆景,才没发现我。”身体的原主用惊人至极的毅力将四季山庄的轻功融入了平日的行走中,才使得他不过二十出头,论轻功已经举世罕见,便是平日走路,声音也是极轻微的。旁人都道原本的季寥文武双全实是天赋异禀,实是不清楚任何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天赋占到的功劳往往不足一成。唯有艰辛和血泪,才是取得惊人成就的不二法门,古往今来,概莫如是。
季寥虽然功力大减,但这身体的本能依旧继承下来。如果他有原主的功力,全力发挥下,能做到行动间没有任何声音。身体原主之所以要费尽心力练成这样的绝艺,便是为了在暗夜里,成为无可匹敌的王者。
因为当敌我都身处黑暗中,已经习惯的黑暗,且行动没有声音的人,将会占据巨大的优势。这是身体原主为有一天遇到难以匹敌的敌人,做下的打算。他向来不认为自己便是世间最强横的人,但不妨碍他在某方面做到极致,并利用这个优势,来解决某些很难解决的麻烦。
甚至身体原主以为他将来最大的麻烦会是季山,因为他要杀那个苗女,而且如果季山发现了他做的事,可能会因为四季山庄的百年清名,从而父子反目。
当然那只是假设,现在的季寥永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季山的武功当然是很高的,但他确实也老了。如果往日里,他便是分神,也能听到季寥细微的脚步声。
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季山自己也明白。他不觉得悲伤,因为季寥长大了,比过去懂事。为人父母最大的期望便是看到儿女的成长,那种喜悦足以抵挡岁月带来的悲凉。
季山放下水壶,对季寥道:“你一回来不好好休息,便来见我,是不是有什么事。”
季寥道:“正是有事情请父亲帮忙。”
季山欣然道:“从小到大你没让我操过心,也很少让我帮忙,现在你有事让我帮你,无论什么事,无论有多难,我都支持你。”
季寥微微一笑道:“父亲可不要食言。”
季山哈哈大笑道:“看来你这次的要求不小,说吧,决不食言。”
季寥道:“我希望父亲能将四季山庄的人力物力给我调配一段时间,我只要半个月。”
季山纵使有所预料,也没想到季寥的胃口这么大。他道:“你好似从来都不关心山庄的事,现在怎么突然要山庄的权力。”
季寥知道季山要问,于是使出杀手锏,说道:“父亲只要答应我,我保证一个月后,给你带个知书达礼的儿媳妇回来,你一定会很满意她。”
这个理由一出来,别说是季山,怕是全天下的父母,大抵都难以拒绝。何况季山远比平常父母更想看到儿子成家,因为他怕自己死在季寥前头,让季寥从此无依无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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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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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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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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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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