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都是骑兵,前行的速度并不算慢,第一天的行程,秦玉就带着军队前行了将近100里路。
这里距离王都,以行军的速度来走的话,起码需要20天时间。之前传捷报,用的是快马轮换着跑,速度比起行军来说,快的不止一倍。千里路程,加上休息调整的时间,20日并不算长,当然,这也并非急行军。
秦玉年纪虽小,但是常年跟着自己的父亲混在军营之中,又经常随军出行,耳睹目染之下,对于如何带领行军这样的事情并不陌生。偶尔有些细节没有注意,但同样有于晨和韩枫两位老将军在,两下就给补全了。
便是如此,秦玉这等本事也确实让人惊讶了。至少带队不乱,领军、安营均是井井有条的,最开始,两位老将军还以为是白鹭在身后出谋划策,谁知道观察了一阵子之后才发现,白鹭别说是出谋划策了,他对于行军根本是一窍不通。
这全是秦玉自己的本事!
现在两位老将军是真的看好秦玉能成为将军这件事情了,而心里也还是有点可惜。如果秦玉生来是个男儿身,以她现在的本事,在军中早已有无数的跟随者了。
女子从军有些违反世俗的观念,在大男子主义盛行的军营里面尤其如此,如果秦玉不是秦空将军的女儿,这般成军之事,根本不可能发生。
也就只有白鹭觉得无所谓了。
在白鹭世界的思想里面,什么花木兰,穆桂英的女将不要太多,连武则天这样的女帝都有,接受一个女将军也并非是多么超凡脱俗的事情。
“好无聊啊!”莲儿叹了口气,一边给白鹭端上食物,一边感慨的说道。“怎么这一路上半点马贼或者土匪都没有,不是说边关通往王都的路上都不太平的么?”
白鹭面肉一抖,闻言差点喷饭。
有什么马贼之类的,恐怕得了失心疯,也不敢和一个全副武装,精兵齐备的五千火凤军在野外开战吧?作死还有更好的死法,何必如此想不开。
“莲儿,这几个月的练习和作战,强度也不算弱了。怎么你们还是一副有力没地发的样子?”白鹭呵呵一声,问了出来。
或许就是平时训练强度大,作战也是和草原的精锐打,凤舞军的丫头们被养叼了胃口,养成了习惯。这番行军可是没有基础训练要做的,自然就容易憋出一肚子精力没地方用。
“先前你倒是除了风头。跟你在百里林里面溜了一圈,我们就没感觉自己发挥了什么本事。”莲儿这会儿吧矛头转向了白鹭,“到了最后,就那么两下子屠杀一般的作战,实在太没意思了。”
你还真够暴力的。白鹭撇撇嘴,不过这个思想课要不得。
“上善伐谋。”白鹭摇摇头,“其实使用暴力,是最后的手段。任何一场战争,都脱离不了起根本的目的。那就是完成自身的目的和获取利益。如果能够以最小的代价就达到目的,甚至不需要采用战争和消耗人命的方式,这样的手段才是最高超的。”
“如非如此,军队何必设置一个军师的职位,让我们这些柔弱的家伙的以自居呢?”
“柔弱?”莲儿鄙视的看了白鹭一眼。
或者相对于于晨和韩枫来说,白鹭这军师确实有些武力不足,但是尉级三星的实力,也大大超过了不少兵卒和校尉了,柔弱两字可是真谈不上的。
“能杀死七名将级军官,搞得整个草原精锐骑兵士气崩溃,我可真的没有看出来你那里柔弱了。”莲儿翻了个白眼,“对了,寒玉王那边怎么处理了?此次百里林的事情,可以说王府那边犯了个大错。哪怕是寒玉王的身份也兜不住的,秦老将军那边就没有说什么么?”
“能说什么?”白鹭摇摇头,“你可不要忘了,国主这边的病情很是严重,日前已经昏迷不醒多日了。说句不好听的话,哪天国主突然驾崩,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在这种情况之下,难道秦将军还要和有可能将会继承夏国大统的寒玉王之间闹出大动静?这般非要在边关闹出动荡来的。”
白鹭的话有点冒犯,但是道理却在。
秦空和南萧之间对于这个事情的判断也差不多一致,只不过秦空是因为自己面临突破,一旦成为王级,那他的地位就在夏国超凡世外了,哪怕是国主也不敢对于一个王级高手有什么龌龊。而南萧则是利用这一点想要和王府这边进行利益交换,换取在边关这边的主导权。本身已经占据了军权的火凤军,实力本身就不必王府这边弱,现在有拿住了王府的小辫子,这个机会可谓是掌控边关的绝佳良机。
火凤军有部分的经济来源可是受控于王府这边的,毕竟物品来了要销售在中原,过程繁琐,手续麻烦。王府再使点小手段的话,火凤军每年都要被盘剥不少的利益。现在恐怕这个情况就要出现扭转了。
而这次前往王都受赏是一方面,白鹭和南萧聊过,除了受赏之外,更重要的还是要摸清楚王都现在的局势。
国主临死,现在定然是动荡之期。哪怕王选之人未定,但是也绝对超不出正统血脉之间。现在是三王最有可能,借着草原军队被歼灭的大喜之期,另外两王肯定也会有所举动。对于火凤军这边,一来是夏国最大的军队势力,二来是秦空即将突破王级,哪一方面都不会让两王有敌对的心思。
南萧不看好寒玉王,这个边关王有点小心思,但却不是明主之选,而另外两王都各有贤名,但是还要眼见为实才是。
火凤军拥立王族血脉正统,所以要做好选择。同时因为自身实力非常强大的缘故,也必须要考量好选谁的问题。因为火凤的实力,基本上选择了那个王,这个王爷也就有一半的屁股坐在了国主的位置上。
“麻烦事都交给我,自己在边关躲清闲。”白鹭嘴角一抖,想起了南萧那副老狐狸的样子。“还是先不管那么多了,这次出来除了火凤的事情之外,我自己的任务也是很重要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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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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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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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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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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