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老头子的面,吹牛逼的机会不多,李承乾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一时间牛逼吹的山响,听的李二目瞪口呆,长孙瞠目结舌。
喝过两杯酒已经满面通红的方老太监更是一个劲的舔嘴唇,看样子恨不能把刚刚的酒杯拿来过再舔上两口。
酿酒的粮食,要求每一穗稻米的数量都是一样的,而且要求稻米的颗粒也同样要均匀无比,大小一至。选出稻米之后,由十四岁以下的纯洁处子,以樱唇贝齿将稻壳去掉……等等。
按李承乾所说,一坛酒,从选料,到加工,再到封存,工艺不下数百道。千年人灵芝、百年人参、十年鹿茸……各类名贵中草药数不胜数。
不过配方嘛……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一番演讲,李承乾算是彻底过了瘾,整整吹了大概一个时辰,说的嘴角冒白沫,才堪堪住了口,拿过已经凉了的茶水,大大的灌了一口。
“怎,怎么会如此糜费?这酒……”长孙皇后已经不知说什么才好啦,一惯简朴的她完全想不到为了一坛酒竟然会如此繁琐,而且糜费甚多。
李二则轻轻拍了拍老婆的手,若有深意的看着李承乾:“这酒真就只有十坛?”
“父皇,这最上等的,只有十坛,每坛价格五万贯;还有次一等的,年产百坛,每坛价格一万贯;至于最下等的,年产千坛,每坛价格一千贯。”
“两百五十万贯!”李二概至的算了一下全部卖出去的价格,随后淡淡问道:“你真的以为我大唐百姓能消费的得起这么贵的酒?”
“啊?大唐百姓?这酒根本就不是在大唐卖的。”李承乾想了想,刚刚似乎吹的太嗨,忘记了一些事情,于是补充说道:“父皇,大秦、大食、吐蕃、吐谷浑还有高句丽、新罗、百济等等,这些国家有钱人太多了,五万贯买一坛限量版的大唐美酒对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
“那些异族需要的是身份、是体面,庆典的时候,能拿出大唐的限量版美酒那是何等的荣耀,区区几万贯他们还是出得起的。”
“这五万贯,卖的不单单是酒,还有权利和地位。在打开这坛酒的时候,就会想起,普天之下,最多只有九个人会与自己一样,那种独一无二的感觉,决不是五万贯能买回来的。”
又是盏茶时间过去,李二长长的叹了口气,一时间竟然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因为在李承乾结束这段话的同时,他甚至想把这些酒全都留下,一坛都不卖。
可是,这可能么?只要是混小子亲自经手的事情,用屁股想都知道其中一定会有问题,而且他说的越好听,说的越认真,这里面的问题就越大,谁要是把他的话当成真的来听,那就是天下最大的傻子。
于是,李二问了一个很他最关心的问题:“太子,你就直接跟朕说,这些酒的成本一共是多少。”
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打算听到一个惊天的价格,必竟全部卖出去就可以收获二百五十万贯,这成本必定不会太低。
甚至长孙也把目光投向李承乾,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准备听一个惊天的数字。
“两万贯?”李二看着儿子伸出来的两根手指,轻轻点了点头。
两万贯的投资,换取两百五十万,百倍收益,挺不错了。
结果,李承乾摇了摇头,表现老头子猜的不对。
“二十万贯?”长孙皇后追问一句。
“不是,高了。”李承乾继续比着两根手指,犹豫了一下,和老李和长孙对视一眼:“两,两贯!”
李二感觉李承乾已经疯了,又或者是自己已经疯了,两贯钱的东西,这个混小子竟然敢卖出两百五万贯的价格。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如此疯狂?以两贯钱的投资,换回一万两千五百倍的收益,真不知道这混小子脑子是怎么长的,为什么会有这样奇葩的想法?这特么可能实现么?
长孙皇后已经没什么想法了,只感觉这个世界已经没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儿子继续折腾下去了。
先是折腾‘兰若寺’,然后折腾东宫,接着是山东,再然后是整个大唐,到后来的倭国、突厥、吐蕃。
现在,已经没什么地方是他没折腾到的了,混小子开始把目光投向更加广袤的世界,大秦、大食那些远在万里之外的番邦也没有逃出他的手心。
想当年,李二带着她纵横中原大地,横刀立马,誓要斩尽天下豪杰,要让她成为中原大地上最尊贵的女人。
现在看看,和儿子一比,老头子当初的志向好像小了些,眼光也狭隘了些。
难道这就是青出于蓝?或者长江后浪推前浪?
大唐有没有粮食酿酒的问题已经没人考虑了,两贯钱才能买多少粮?现在已经是贞观四年,粮价已经掉到四~五文钱一斗,按斤算的话,两贯钱能买六千多斤。
大唐现在差六千多斤粮么?不差吧?每个月从南边运回来的稻米都不下百万斤呢。六千多斤粮算什么,就算是一坛都卖不出去,最多当成喂狗了,一点都不心疼。
而且就凭李承乾那张破嘴,死的都能说成活的,根本就不存在卖不出去这回事儿。
两百五十万贯,就算是一半,也有一百二十五万贯,这是多少钱啊?攒上几年就可以在龙首原另建一座大明宫了吧?
还有,洛阳的九成宫也要修一修,钱也要从这里面出。
一年一百二十五万贯,十年一千二百五十万,一百年……,不得不说,李二现在想的有些多。
但是很快李二就想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为什么要分给李孝恭一半呢?那家伙只是投了二十五万贯而以,十分之一的钱,就想拿走一半的利润?天下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好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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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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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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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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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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