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贞观第一纨绔>第一六七章 秋猎(五)
  三日后,长安西郊猎场,李承乾蹲在自己的帐棚里和众人商量着秋猎的事情。

  “殿下,这有什么可商量的,明日秋猎一开始,某与老薛直接杀将出去,不用片刻保管满载而归。”席君买这货果然和王成虎类似,不过王成虎是憨,他是二。

  “君买,莫要只顾狩猎,须知殿下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和席君买呆了大半天,王玄策对他的性子也了解的差不多,知道丫没什么心眼儿,所以跟他说话也没有绕弯子,反正绕了丫也听不懂。

  “呃,对对对,差点忘了,嘿嘿嘿。”席君买不好意思的挠头笑了笑。

  像王玄策这样的文化人,老席是很佩服的,就这一点来说,李承乾感到无比欣慰,至少丫没被那群老杀坯教坏,还没学会‘鼓捣’这个词。

  “明日依王某看来,除了薛将军之外,君买、吴辰和成虎最好都在殿下身边为好,不知殿下以为如何?”两天时间已经足够李承乾把那天晚上的事情对王玄策说上一番,所以王玄策才会有保护殿下这个说法。

  “此次秋猎与我无什太大干系,我未成年,计算猎物之时也不会参与统计,所以还是安全为主吧。”本着小心无大错的原则,李承乾认为还是听王玄策的建议为好。

  “好,那明日就依此办理。不过等到晚上休息的时候,君买和成虎值上半夜,中间成虎与吴辰执守,最后一段时间由君买和吴辰守夜,至于老包……,你自己安排吧。”王玄策见李承乾点头答应,便安排起值夜的事情。

  “某家一人值夜即可,无需人陪。”王成虎摇了摇锃亮的大脑袋说道。

  “现在是野外,不比宫里,所以万事都需小心。两人轮值一是安全,二是你们三人都有一段时间休息,要知道,秋猎可是好几天呢,总那么熬着神仙也扛不住,一旦稍有松懈,出了事情就麻烦了。”

  知道自己来的时间短,比不上王成虎跟在李承乾身边的时间长,所以王玄策对王成虎解释了一下为什么会这样安排。

  “既然已经计划定下,那就执行吧,下午除了那群老人家们需要聚聚之外,和我们没什么太大的干系,所以大家都去休息,好好养养精神。”事情说完,李承乾也不磨叽,拍拍手给事情作了总结。

  时光流转,转眼便到了第二天清晨,苍凉的号角声接连不断的在山间响起,贞观元年的秋猎就此拉开帷幕。

  “太子,怎么样?要不要跟朕一起啊?”老李骑着他钟爱的八骏之一,鄙视的瞟了一眼身侧骑着一匹小母马,脑袋只到他大腿位置的李承乾。

  “父皇自去便是,儿臣体弱,留在后面照顾弟妹好了。”李承乾很识趣的摇摇头。

  心说这老头子也真是,跟自己儿子都玩儿心眼儿,如果真想带着自己一起狩猎,直接一句话就可以了,难道自己还会拒绝不成。

  不过……或许老头子是怕自己身边的老薛和老席箭出如神,抢了他的风头,

  号角声越来越响,在即将达到顶点的时候,一阵急促的战鼓声传来,老李的身后陡然竖起一杆天策上将的巨大旗帜。

  紧接着,一面面天策将军的将旗纷纷在各自阵中立起,急骤的战鼓声中,伴随着呼啸的山风,猎猎作响。

  一时间整个营地前,旌旗密布,鼓声如雷,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声音从每一个人的口中响起:“大唐,万胜!大唐,万胜!……”

  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在李承乾的心中升起,肾上腺素似乎在体内飙升,似乎看到将来有一天,自己率领着一支无敌雄师马踏千军的场面。

  侧头看看老李,老头子此时已经在颤抖,眼中竟有泪光闪动,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在李承乾看来,老头子或许是在怀念旧友,或许是在怀念往日情怀,或许是在和曾经的战场生涯告别……。

  大概有十几个呼吸的时间,海啸般的声音骤然一停,如闷雷般的鼓声也停了下来,苍凉的号角声也变了调子,但远处的山峦中却响起了同样的鼓声,同样的各式各样的旗帜被立起。

  隐隐的,李承乾似乎听到随着山风传来的呼喝之声。

  秋猎终于正式开始了,随着远处山峦上军旗的移动,山中响起各式动物的鸣叫声,看上去分明就是那些动物已经被山中的军士驱赶了出来。

  “太子,好生看护好弟妹,待朕归来,给你猎头黑熊看看。”马上的老李显的意气风发,丢下一句话之后,大喝一声,双腿一磕马腹,便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

  然后就是一直跟在老李身后默不作声的五十骑玄甲军,一身黑铁玄甲,黑色面罩,身后黑色披风,胯下黑色战马,宛如一个个黑色的幽灵,悄无声息的催马跟在了老李的身后。

  “哥,我们也去吧。”望着李二远去的背影,李恪早已经按耐不住,开始催促李承乾。

  “好,我们也去。”李恪按耐不住,李承乾又何常忍的住,刚刚山呼海啸般的场面早就把他激的热血沸腾,快要忘了自己是谁。

  “哥哥,哥哥,我们也去。”就在李承乾和李恪,李泰催马欲走之时,令他们兄弟几个头疼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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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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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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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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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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