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女人只是一个普通人家,在京城的生活方式和在小地方也差不多,有点女红手艺的女人也会靠着这点手艺贴补家用。
而她的丈夫外出做工了,早出晚归,他们是中间的儿子,公公婆婆跟着大儿子住,家里两个孩子,大的六岁,小的三岁,都带着上街一个人怕看不住,就把他们锁在家里了。
“那还挺辛苦,只是嫂子,不知道这京城有哪些地方值得看一看的,我们初来乍到,对这儿都不了解。”
女人笑了笑:“这可以看的地方挺多的,就是我这有点忙,要不然就就带着你们转了,毕竟孩子在家,我不放心。”
柳清溪看出来她是一个开朗热情好客的人,随后想了想:“嫂子,要不然这样吧,你把孩子带出来,我让丫鬟帮忙看着,你带着我们逛逛。”
说完她停顿一下接着说:“放心,不让您白白浪费时间,我给你工钱,就当带着我们熟悉熟悉京城了。”
女人又看了她们几眼,明显柳清溪和温氏是主人,再看看身后的四个丫鬟,虽说这一行人穿的和名门世家的不能比,可是和巷子里的其他人家相比,也已经不错了。
再看柳清溪的神色,也不像是骗子,毕竟没点防范意识不行,确信了心里的想法之后,她放得开了。
“嗨,要啥工钱啊,以后咱们都是邻里邻居了,互相帮忙是应该的,这样啊,我这就回去把孩子带出来,你们稍等一会儿。”
片刻之后,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出来了,大一点的是个男孩子,切生生的看着柳清溪等人,小的是个女孩,迷茫的看着眼前一群人。
“孩子没见过你们,有点怕生。”女人笑着解释。
“没事儿,嫂子,让丫鬟帮忙抱着吧,你一个人挺累的。”
春柳夏荷听了柳清溪的话,有眼色的上前接过女人身旁的孩子。
一路走过去,女人帮忙介绍每一条街道,他们居住的街道名为枫林巷,这里是普通居住区,有的做点小本生意,有的在街上店铺里做工。
这是他们讨生活的技能,日子虽然不算好,但也不差,温饱没问题,不过也不是很宽裕。
从和女人的谈话中,她们了解到女人姓周,丈夫在街上一家粮店做工,每天天一亮就出门,晚上店铺关门才能回来。
每个月工钱一两,虽说比起十里铺那些村民的高了不少,但是在京城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仅仅够温饱生活。
因此她经常做一些绣活贴补家用:“听你们的口音,离京城不会太近,你们是哪儿的人?”
柳清溪回答:“我们是凌江省临沂县的,可能你没听说过,好几千里地呢。”所以她们一行人都多多少少带了点口音。
“怪不得呢,哎,到了到了,前面这个就是京城最繁华的街道青龙街,这里店铺卖的东西都比较精致,当然价钱也贵,我每次的绣品都卖到那边那家店里。”
说着,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铺子,从外面看起来挺大的,进进出出的客人络绎不绝,生意挺火爆。
而女人脸上带着一丝骄傲,手艺不好的,人家根本不收。
“就是因为里面的绣品质量好,所以那些有钱人啊,都喜欢来这儿,每个月我修的帕子卖到这儿,能赚个几百文呢,要是遇到大绣品,钱更多。”
周氏为自己的手艺感到自豪,柳清溪也赞叹不已:“嫂子,你真厉害!”没办法,她自己是拿不起针来的,做衣服啥的每次都是让人帮忙。
所以内心里还是挺佩服这些女人绣的栩栩如生的绣品。
“哪里哪里,偶尔贴补贴补家中男人能轻松一点,要不这样,我先把东西换了,再带着你们转?”
“没问题,嫂子你去吧,正好我们也去衣服铺子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的,正好和你一起。”
一行几人直奔衣服铺子,一脚踏进去,就感觉到和外面温度的不同。
柳清溪往旁边一看,几个冰盆摆在角落里,怪不得外面有秋老虎的燥热,里面如此清爽呢。
不得不说,这个衣服铺子手笔还挺大,落后的古代,夏天用冰,可基本上是天价啊,全都是靠冬天挖很深的窖储存起来,供夏天使用。
怪不得进进出出的人一看就衣着富贵,就这水准,就光一天冰的消耗,都够普通人家生活一两个月了。
显然周氏和店里的人比较熟悉,一进去直接找了一个伙计:“这是我这回的绣品,能不能抽空给我算一下?”
“没问题,你跟我来吧。”伙计态度还算客气,因为周氏的绣品质量很好,一些帕子啥的,特别在夏天,比较受客人欢迎。
加上她要的价钱也不高,每次店里都能赚不少,对她的态度自然客气一些。
一刻钟之后,周氏高高兴兴的挎着空篮子出来了,脚步都轻快不少,看到柳清溪,立刻快步往这边走来。
“柳姑娘,温夫人,您选的怎么样了?要是买的话,我和伙计熟一些,看能不能便宜点。”这回的绣品因为需求量比较大,要得急,结了五百文钱,她高兴的不行。
正好柳清溪觉得换了个地方,应该给家里人挑点料子,重做一批新衣服,就和温氏商量着要哪个好。
看周氏这么热情,对她的好感倍增:“好啊,谢谢你啊嫂子,这几匹布都要了吧,顺便再给这几种料子扯几身衣服。”她指了指面前差不多挑好的道。
其中那几匹布料是给家里的下人做的,剩下的单买的是给杨奕辰,柳清岩还有她们自己准备的。
周氏没想到她们能买这么多,愣了一下,随后去叫来刚才给她结账的伙计:“这是我新来的邻居,你看能不能稍微便宜点。”
最后,在周氏的游说下,对方倒是给便宜了一两银子,让了柳清溪惊讶的挑了挑眉。
虽说和几十两银子的布料比起来一两并不多,可是做生意的人,能便宜一两已经是不小的数目了。
“嫂子,谢谢你啊,帮我省这么多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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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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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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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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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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