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走到马车近前,车夫伸出粗糙的大手,正要拉马伺候雇主上车,却被钟月萍一把拽住了他的臂膀,五根修长的手指,紧紧地捏在那只粗犷的臂膀上,虽然力道不是很大,却把车夫惊得身子一震,整个人刹时间便紧绷了起来。
钟月萍按在车夫臂膀上的手,立刻感觉到了他那肌肉硬得好似石块一般。她知道常年驾车的人,手臂的肌肉确实比常人坚硬许多,而人在惊慌之时,肌肉便会条件反射的坚实起来,这是身体机能的一种自我防护意识。
这就好比江湖中一门刀枪不入的功夫——金钟罩体,习练者就是依靠顽强的耐力,对全身肌肉加以残酷的磨练,让它变得好似钢筋铁骨一般。但是要想拥有一身铜皮铁骨,那也并非一日之事,故而这门功夫放眼江湖,没有几人练到家的。
钟月萍见车夫受到了惊吓,赶紧松开了手,轻指着车榻,细语道:“您看那里。”
车夫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起初因为眼神不好,并没有看到什么,待他抬首定睛再看,顿时脸色煞白,瞳孔放大,好似见着鬼了一般,身体石化在了灰蒙蒙的夜幕中。
车榻的案板上,星星点点,全是花生米大小的血迹,血还是鲜红的,显然刚刚才滴落不久,再蠢的人也能明白,人进了车厢。
钟月萍虽然是女子,但是身处江湖,自然不会像车夫那般惊愕,她神色之间,只有少许紧张,并无恐慌之意。她的手,微微拉动帘布,昏暗的车厢里,一具血淋淋的残躯显露了出来。
之所以会说他是残躯,那是由于他的右手掌已被斩断,身上伤痕无数,血已染红衣衫,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这样的人,本来早该死了,可是他却偏偏还有气息。
钟月萍立刻蹭上了车,翻找起她的行囊,她料想丈夫此去九头山,定是一场血战,受伤再所难免,于是出发前便备好了处理伤口的东西,没想到阴差阳错之间,派上了用场。
她先用柔布侵泡药酒,擦拭着他的伤口,三年没有为丈夫处理伤口了,如今显得生疏起来,加之眼前这个人跟自己素不相识,动作便有些生硬。
钟月萍本就是个悲天悯人的温善女子,看到伤成这样的人,不会见死不救。救人如救火,于是她心一横,便把眼前这个血肉模糊到有些看不清长相的人,幻想成她的丈夫,手上动作便灵活了起来。
她把一些刀口较潜的皮外伤,简单的擦拭以后,便开始撕扯他的衣服。她本是江湖儿女,应该不拘小节,可是江湖儿女也有自己的底线,她实在不愿意触及自己的底线,去脱一个陌生男子的衣衫,于是只能撕开那些较大较深的伤口周围的衣布,这样方便她清理伤口之后的缝合。
她撕开那人的衣布后,顿时愣住了,脸上尽显吃惊之色。车夫趴在车棱上,将她救治他的始末,看得清清楚楚,他疑惑地问道:“这伤口里是什么东西啊?”
“叶子,都是枯黄的落叶。”钟月萍战战兢兢地说着,随后顿了一下,语气平缓了许多,接着说:“他受如此重的伤,之所以还没有死,就是因为这些枯叶。”
“这些枯叶有那么厉害吗?”车夫显然是不太相信她的话。
钟月萍一边处理伤口,一边耐心地给车夫讲解。
她说这个人一定是与人打斗之中,不幸被斩掉了四根手指,可是他依然苦撑,仅凭一个拇指还在血战,不料对方杀心已起,打斗之中,将他整个手掌斩落了下来。
最后他身中数刀昏死过去,对方认为他肯定活不成了,于是便离开了,哪知他在浑浑噩噩之间,用地上的枯叶添堵了伤口,这才避免了失血而死的结果。
而他们的马车恰巧压在了他的身上,一些伤口再次崩裂,他从疼痛中苏醒,趁钟月萍他们翻找东西的空荡,跌跌撞撞进了他们的车厢,他们之所以没有看到地上的血迹,大概是血都沁入了衣衫,最后在他翻进车厢时,才溅落了下来。
车夫听完钟月萍的讲述,向她投去了无比钦佩的目光,心想:眼前的女子貌若天仙,难道真的是神仙不成,居然能将没有看到的事情,叙述得犹如亲身经历一般。
钟月萍已经开始缝合伤口,她本就是贫苦人家的孩子,没有踏入江湖前,一直在做缝缝补补的女活。嫁给苏连云之后,便把女活的手艺用到了缝合丈夫的伤口上面,都说久病成良医,处理丈夫的伤口多了,她也就觉得缝补衣物和伤口,已经没有什么差别了。
她一边缝合伤口,一边说:“这个人很有可能是被人偷袭暗算了,你看他手无寸铁,肯定事发非常突然,只是不知道在这罕有人迹的古道,谁会在这里伏击他呢?”
“我看他一定不是什么好人,要不谁会跟他有这么大的血海深仇,砍下了他的手指还不出气,还要把手掌砍下来。”车夫蔑了一眼那人,忽然贴在钟月萍耳边,轻声说:“要不咱们把他扔了吧,老头子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也常常听说故事的人讲,农夫救蛇反被咬的事。”
她听完车夫的话,手上的动作骤然止住,可是仅仅片刻,她的手腕又扭动了起来,接着轻声对车夫说:“伤成这样还能活下来的人,一定有着非常顽强的意志力,想必不会是什么坏人。”
钟月萍虽然聪明,毕竟还是入世未深,思想太单纯了,她认为自己的丈夫,有着非同一般的毅力,心底也很好,所以其他人都是如此了。以后她便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车夫知道说不动她,只好拿出火折子,点燃了马车蓬角上的灯笼。灯笼潺潺地烛光,就好似残阳边上的浮云,红彤彤的。
几日以后,苏连云握着一柄杀气腾腾的剑,步履轻盈,宛如凌空踏步一般,登上了九头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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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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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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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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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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