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探察过后,许仙对南宋朝的经济水平有了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这里虽然没有了前世的高科技产品,但商品的种类还是相当的齐全,而且价格普遍不是很高,百姓们都能承受的起。
许仙现在资本雄厚,一般的奇门生意也不想参与,要做就做四大商业,衣食住行,这是和所有百姓息息相关的存在。
其中衣,他自己也不是很懂,同样也设计不出什么蕴含高尚理念的衣物,而且这一行的竞争最为激烈,位列四大商业之,许仙暂时不打算参与进去。
至于住和行,一个需要专业的人才和强硬的后台,一个则在这个世界里面还没有完全展起来,所以最后就只有食,值得考虑。
真所谓民以食为天,这一行入门简单,而且展的度也最快。
食的商业种类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就是自己开店卖柴米油盐,以及各类食物;第二种,就是开酒楼,饭店招揽客人。
第一种需要了解的东西太多,而且一不小心就会吃亏。
至于第二种,虽然难度同样不小,但许仙觉得还能应付。
“开酒楼,开一个杭州最大的酒楼”许仙喃语了一声,眼中闪过一抹光芒。
开酒楼最重要的就是四个要素,位置,手艺,服务,价格。
第一个就是位置,最好是在人流量多,风景优美的地段,这样大家不但可以享受美食,还可以欣赏靓丽的风光。
在钱塘县,最有名的风景区自然就是西湖,那里每天的游客数量不少于万人,许仙记得在西湖的边上就是许多饭馆,但是很多都面积太小,规模太低,根本无法满足他的要求。
“先去看看吧!!”许仙眉头一皱,实在不行自己就建一栋高楼,慢步走到钱塘县内众多的河道边,交上纹银之后,登上了一艘小船,通过水路前往西湖。
这一次在没有在碰到什么电闪雷云,狂风骤雨,一路上相当的太平,大约半个小时过后,许仙从船上走了下来,没有时间去欣赏沿路的美丽风光,直接向着西湖不远处的一道街道走去,他曾经在那里吃过饭。
只见走进之后,一条笔直街道出现在了眼前,两旁林立着一间间店铺,人流量相当密集,许仙一步步的走过,仔细的看着每一家店的情况,快走到街尾的时候,脸色有些凝重了起来,这些店铺不但狭小,而且做在里面根本不可能看到西湖之景,尤其是两旁街道之间相隔的距离太近了,过人自然没有问题,但作为未来杭州第一酒楼的门面那就档次太低了,不说有广场,喷泉,起码要是一马平川。
许仙眉头紧锁在一起,难道真的要自己建一栋,钱倒不是问题,关键耗费的时间太长。
“闵兄,我刚听说西北那个丽景轩正在出售,而且价格相当低!!”
就在这时,两位身穿青衫的文人突然从许仙的身边走过,左边那位皮肤稍显黝黑的一点的满脸激动的讲道。
“丽景轩!这么好的地方,那个铁公鸡竟然愿意交出来了??”旁边的友人立刻好奇的问道。
“听说是他儿子在帝都应天犯了事,铁公鸡没办法,只能卖掉这个酒楼,拿着金银去帝都救自己儿子”
“是吗??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家伙刁钻刻薄,饭菜质量极差,价钱又贵,要不是因为在西湖,谁到他那里吃啊!!”
许仙听到这些话,眼中划过一丝激动,连忙走了过去,一脸礼貌道:“两位兄台,不知道你们说的西北是不是西湖之北啊!!”
“正是!!”
“那请问那个丽景轩酒楼如何?我想去见识一下”
“兄台,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丽景轩环境没得说,高达六层,三层以上就可以清晰的看到西湖之景,不过丽景轩老板不是个好东西,食物质量差不说,态度还相当的恶劣”那位皮肤黝黑的读书人好心的劝道。
“我知道,多谢兄台相告”许仙微微施了个礼。
“客气,客气!!”
看到两人离去之后,许仙嘴上上扬,露出了一丝微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转身连忙向着西湖之北走去,只见不一会的功夫,一座高达六层的阁楼出现在了眼前,距离湖边大约不到一千米的距离,阁楼雕梁画栋,琼楼玉宇,看上去就让人觉得贵气逼人。
“好!!”许仙满意吐出了一个字,向着阁楼走去,只见此时阁楼的面前人烟稀少,一块巨大的木牌挂在一根木珠上面,来往的人看过后,都露出了解气的微笑。
许仙走进一看,木牌上面写着,“本人因急事,愿出售丽景轩,只需纹银一万两”
一万两虽然是个大价钱,但光是这栋六层阁楼就起码值六千两了,更何况还是在西湖这样的极品地段,这已经完全是挥泪大甩卖了。
许仙微微一笑,向着酒楼的大门走去,一个穿着简陋的店小二正坐在门口鼾声震天的打着瞌睡。
“起来!”许仙轻轻踢了一脚,这样的服务态度,难怪在最好的地段,确收获了最差的风评。
“谁啊!今天不做生意”店小二愤怒的转了个身,很是不悦的说道。
“我不是来吃饭的,我是来看楼的”许仙轻声道。
“看楼!”店小二惊讶的睁开了双眼,立刻站了起来,但是当看到许仙身上那一身布衫后,顿时露出了一丝蔑视,嘲笑道:“这位公子,那木牌你看清楚没,我们这酒楼需要纹银一万两,你出的起吗??可不要丢人现眼”
听到这话,许仙冷冷的一笑,他最喜欢教训这种不知天高地厚,不知礼貌为何物的家伙。
啪!!
只见虚影一闪,店小二已经被一巴掌重重打在了地上,两颗带血的牙齿掉了下来。
“你!!”店小二刚要狠的时候,几颗银元宝落在了许仙的脚边。
“是不是很生气,这些钱除了给你看医生,还能让你潇洒半年,想要吗??”许仙负手而立,一股强者的气势散了开来,好似看蚂蚁一般望着躺在地上的店小二。
店小二顿时忘记了疼痛,看着那一颗颗银元宝,垂涎的咽了咽口水,有些呆呆的点了点头。
“那就给我跪着捡起来”许仙冰冷的宣布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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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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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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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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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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