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三年前,他在火车站又一次遇到了拐卖小孩的人贩子,为了救下那个孩子,他跟人贩子起了冲突,被打得鼻青脸肿,没来得及送到医院就过世了。
因为弄丢了林欢,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好,那次的重伤让他彻底倒地不起了。
临终前,还在念叨着林欢的小名。
知道这一切的林欢忍不住捂着脸哭了起来。
她之所以走丢,正是因为不想去学校上课,逃出来才遇到了人贩子,如果当初自己能不那么任性,或许就不会发生那么多悲剧,自己也不用在外面吃那么多苦。
因此这几年她也下定决心,要努力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在去了几年夜校之后,终于在去年考上了京城的大专。
有生意场上的锤炼,林欢这些年本事见长,就是专业知识还有所欠缺,林芝也希望她可以有个比较笼统的了解,将来她才能放心把服装品牌交给林欢。
林欢自然不会辜负林芝的期望,也是为了圆父亲的一个心愿,但是等真正坐到教室的时候,心里的自豪和神圣又是前所未有的。
林欢转了个圈,“学校跟我想的好像不太一样,教室好宽敞,食堂的饭菜很好吃,同学看起来也挺好的,我还以为大学肯定很枯燥呢。”
她说起高兴的事情总是滔滔不绝,眼神亮晶晶的,林芝的嘴角不由得勾起一抹笑容,现如今的林欢,再也不是从前那个脏兮兮的假小子了,活泼的个性和俏丽的长相,犹如盛开的凌霄花,热烈又张扬。
林芝替她把耳边的碎发别到脑后,“大学相对轻松,你该玩的时候好好玩,该认真的时候也不要懈怠,这样我才能放心把公司交给你。”
林芝的学业越来越重,毕业之后还要实习上岗,根本没有时间打理服装公司,必须得找个得力的帮手才行。
林欢啊了一声,“不是说好了先让心梅姐帮忙吗?”
她知道身上的使命,可好不容易考上大学,林欢还想放松一阵。
“心梅姐好不容易才跟展大哥修成正果,我总不能一直霸占着她吧?”
一年多以前喻心梅跟展越就结婚了,他们两会在一起,林芝一点也不意外,只是为了帮助她的事业,夫妻两基本处于分居的状态,林芝心里一直很过意不去。
暑假跟展越见面的时候,明显地能感觉到对方的思妻之情,后来林芝询问了喻心梅的意思,才知道她也想抓紧时间要个孩子,否则她明年就三十五了。
身为医生的林芝更知道高龄产妇的危险,要不是展越一直在外地,没有婆媳关系的困扰,恐怕早就吵翻天了。
而除了喻心梅,林芝能信任的就是林欢了,她报的专业也是服装设计和营销类,将来毕业就可以直接到林芝的公司上班。
只是突然被委以重任,林欢心里多少有些忐忑,说话的声音都小了,“我哪有那个本事?”
“没有也得有。”
林欢最擅长的就是销售,比一些二十几岁的姑娘还会卖东西,甚至手里还有一批忠实的客户,只要学好了管理,将来肯定会有一番作为。
林芝认真道,“我知道你需要时间适应,你先到每个部门熟悉一下,对公司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接手起来就容易多了。”
“还要每个部门都走一遍?!”
“不然你怎么管理一个公司?”林芝戳了戳她的额头,“马上加盟商的事也要提上日程了,你可不许给我打退堂鼓!”
加盟店是林芝筹备以久的计划,她一个人的力量总归是有限的,赚的钱也是有限的,但如果多开几家分店,那就不一样了。
林芝已经找了几个代理商,谈妥了就可以开业,万一她没有时间去培训店长,这个任务就要落到林欢的头上。
林欢仰头,“我可真是上了你的贼船。”
“滴滴~”
林芝包里的传呼机响了两下,她找到电话拨了回去。
林欢看她挂了电话就要回房间换衣服,担心是出了什么事,连忙追上去问道,“谁打来的?”
“纪闻洲,他说等会儿来接我。”
“你要出去啊?”
“嗯。”
见林芝从柜子里拿出一套干净的衣服,林欢有些奇怪,“还要换衣服吗,这裙子挺好看的。”
而且是聂树军给买的,穿出去见纪闻洲正好——林欢坏心眼地想。
都是女生,林芝当着她的面直接把身上的裙子脱下来,“今天不方便穿裙子。”
一听这话林欢来了精神,“你们要去哪儿,带我一起去吧!”
跟着纪闻洲肯定少不了好吃的好玩的,林欢每次都喜欢跟着,林芝眉头微微一挑,“我要去骑摩托车,你也要跟着吗?”
既然没办法从纪挚那边下手,林芝只能亲自上阵。
她谎称自己也要骑摩托车,让纪闻洲要骑车就带着她,说不定还能弄清楚车祸的原因,随机应变。
纪闻洲自然不知道她的良苦用心,一只手懒懒地搭着方向盘,“你没事学摩托车干什么?”
“不欢迎吗?”
“女孩子骑这个……”叫你稳住欲言又止地打量了她一眼,“你可以学小轿车,我教你。”
旁边的人忽地陷入沉默。
因为前世帮林慧芬顶罪的关系,林芝终身不能考驾照,重来一次,她终于有机会弥补这个遗憾。
林芝轻轻一点头,“我又没说不学。”
因为家里不同意纪闻洲在外面乱来,所以他都把摩托车藏在朋友的店里,避免风吹雨打。
两人刚下车,就听见轰隆隆的声音,一辆摩托刷地停在不远处,车上的人把头盔一摘,迈着大长腿下来,扭头就看到了纪闻洲他们。
“表哥,你也在……”来人把目光放到林芝身上,迟疑道,“这是嫂子吗?”
“你小子成天不见人影,比我还忙?”纪闻洲笑着搂住对方的肩膀,“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薛浩,我姑的儿子,这是林芝,我的一个……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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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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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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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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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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