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行进缓慢,偏偏王妃还要时不时绕远路,特地去一些府郡或者军镇,这让王移旌不禁怀念起以前飞天遁地的日子。
这段日子他了解到不少事,虽然西南条件不算特别艰苦,但驻军军备一直跟不上。
朝廷已不是太后执政,年轻皇帝的谨慎却丝毫不减,原本撤掉的眼线被重新安插,时刻关注着这位皇叔动向。
最为讽刺的是,这些都是乌王当初教他的。
王泗衡一直想将侄儿培养成一位明君,在二人还亲近时,不竭余力倾授帝王心术,制衡之法,以及藏拙之道。
尽管不愿承认,但王诏祺这十年来的谨小慎微、步步为营,全都离不开叔父当年影响。
只可惜小皇帝终归还是太年轻了,耐心有限,等不及就要从太后手里夺权,以至差点满盘皆输。
若非王移旌这个意外,如今的天子恐怕已经被废去帝位,成为跟王泗衡一样的“无能”王爷了。
即便如此,小皇帝仍是没有自我反思,草草做出了过河拆桥的愚蠢举动,无意间给自己埋下一个隐患。
“庸招,着实是庸招。”
富丽堂皇的宫殿中,王泗衡拿着手中密信频频摇头。
一名长相忠厚的青年垂手站在一旁,含笑说道:
“王爷,倘若换成您会如何做?”
“常言道,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就算那剑士再利害,丢到千人、万人的甲士中,又杀得了几个?
我是教过诏祺要心狠手辣,可那是对敌人,而不是对自己的恩人,他一个皇帝,怎就容不下一个小小江湖人?
既然怕剑伤到自己,为何不想办法困住,反而将唯一能封住它的鞘给毁了,如此一来,真就要不死不休了。”
青年跟随乌王多年,自是知道这番话真心实意,由衷赞叹道:
“故玄宰常言,王爷是比当今天子更适合坐皇位的人。”
王泗衡并未否定对方大逆不道的言论,他放下密信,看向窗外道:
“你我空有报国之志,却什么都做不了,现在只能等王妃消息了。”
……
“造反就造反,哪来那么多冠冕堂皇的借口,若真为了天下苍生,为何不将皇位禅予圣人?”
南阳府,一名年轻小将将乌王妃拦在自家门口,开口毫不客气。
小将名叫司马澄光,当地总兵敛事司马宽的独子,年少便有威名,单枪匹马剿了一伙山贼,事迹甚至传至京城。
年少成名,自然免不了心高气傲。
在军中他是司马小将军,哪怕上了战场,敌人看到他标志性的蓝缨枪,心中也要打几分警惕。
枪缨本是为了挡血、吸血,司马澄光却反其道而行,弃红缨用蓝缨,在敌群中冲杀过后,蓝缨被鲜血染红,他再不厌其烦将血渍洗去。
待蓝缨彻底浸染得洗不干净,少年就搬只小马扎坐在门前,在外人诧异目光中将红缨除去,重新换成蓝缨。
身边有人劝过司马宽,小将军年纪轻轻就如此嗜血,难保以后不会闯下大祸。
司马宽对此一笑置之,孩子打小没了娘,他一直没续弦,没了母亲疼爱,儿子性子确实比一般同龄孩子乖张几分,可对比起那些整日架鹰遛鸟的世家子,还是要强上许多。
只要别做危害百姓的事,一点无伤大雅的怪异癖好又算什么?
司马澄光将柳木槿挡住,既不让进府,又不许对方走,他没有拿自己的蓝缨枪,仅是腰挎一柄环首刀,左手虚按,似乎随时都可能拔刀。
王移旌应邀充当护卫,双手交叉于胸前,表情怡然。
“要拿下他吗?”年轻人语气平静,就算没了修为,对付一个毛孩子也是绰绰有余。
不等女子回答,少年率先感受到了侮辱,右手握住刀柄,面带怒气道:
“好你们这些反贼,光天化日竟敢目无王法,且让小爷拿了你们,五花大绑押往京师。”
“光儿,不得无礼。”
动静终于惊动了午休的司马宽,男人迈着步伐快速来到门口,拱手道:
“犬子有失管教,还望王妃莫要怪罪。”
“爹,他们是反贼……”
“闭嘴!”司马宽低声呵斥一句,做了个请的手势。
厅堂内,两人低声谈论着足可掉脑袋的要紧事,厅堂外,王移旌与少年分别持剑挎刀立于两侧。
自打年轻人说要拿下少年后,对方就彻底记恨上了男子,瞪着眼睛狠狠盯着他。
王移旌始终一幅无精打采模样,不时打个哈欠,完全没将其当回事。
“喂,敢不敢和我打一架?”少年终于忍不住开口。
“我不欺负小孩子。”
“呵,你可知道小爷是谁?”
王移旌瞥了他一眼,不咸不淡道:
“充其量不过是个军中小统领,仗着有几分本事,心浮气躁,早晚得栽跟头。”
少年这次冷静不少,并未拔刀,而是阴阳怪气讥讽道:
“好大的口气,敢问您是何官何品,可曾在军中任过职?”
“倒是当过几年兵。”
王移旌似乎是站累了,蹲下身,从怀中掏出张煎饼,边啃边道:
“我入伍时比你还年轻,仗着一身武艺,天不怕地不怕,十五岁当了百户,那叫一个风光。后来因为轻敌,孤军深入遭遇敌袭,部下全死了,就剩我一个。”
说到这,他停顿一下,不知从哪抽出一根大葱,掐头去尾,卷进饼里,继续道:
“那时我才明白,一个人再厉害,没有脑子也是白搭,后来跟着父亲学排兵布阵,厉兵秣马,力求将伤亡降到最低。
在一场场胜仗后,成了将军,未尝败绩,渐渐又开始自大起来,最终闯下弥天大祸,背井离乡。”
说到这,王移旌歪着头发起楞来,自己似乎从未成长,每次得到点成就便忘乎所以,把之前的教训全忘了。
司马澄光也沉默了,他本想占点口头威风,不想牵扯出对方的痛事,就算性情乖张,此刻也不由有些自责。
王移旌并未把这当回事,将最后一口饼塞入嘴里。
这时屋内两人也聊完走了出来,二人并没有透露谈话内容,仅是互相客气道别一句。
出了府邸,已经猜到结果的王移旌语气随意道:
“失败了?”
女子点点头,并不打算隐瞒:
“他说自己就这一个儿子,孩子没娘已经够可怜了,断不能再拉着跳进泥潭里。”
“倒是个聪明人。”
柳木槿闻言眉头微皱,犹豫片刻,终究没说话。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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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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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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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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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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