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天生非一对>第 40 章 第三十九章
  四人叫了鸳鸯火锅,荤菜素菜酱料碟摆满了桌子。

  林霏开、齐天朗、骆艾琳都吃清汤。章子枫吃的是中辣,一边吃一边大叫过瘾过瘾。

  章子枫说:“林霏开,你说天热要吃火锅,你怎么不吃辣的啊?你那清汤寡水的有什么意思。别装了,天朗说你是辣椒的发烧友。”

  林霏开说:“章子枫,你俩堂兄弟关系这么好,口味相差倒很大啊。你也不响影响天朗。”

  骆艾琳说:“子枫堂哥的母亲是湖南人,所以口味重能吃辣,而天朗的爸爸是安徽人,所以从小口味就清淡些。”

  齐天朗说:“这也不是必然的吧,我妈妈还是东北人呢,东北人也能吃辣。”仿佛为了证明似的,他夹起一块肥牛,在辣火锅里涮了涮,又放在醋碟里涮了涮,然后面不改色地吞下去了。

  林霏开看得直咂舌。

  齐天朗又涮了一片辣生菜,放到林霏开碗里。“多吃点。”

  林霏开也学着他的样子,在醋碟里涮了涮。“好吃!”林霏开鼓着腮帮子,冲齐天朗点头。

  “要不要在我这个失恋的人面前秀恩爱啊。”章子枫说。

  “你想多了。”齐天朗说,“这就是我们的日常,不是秀。况且,你失恋是常态你早就习惯了。”

  齐天朗的毒舌不分场合。

  骆艾琳说:“怎么?子枫堂哥又失恋啦?没事,三天后你又会有女朋友的。”

  章子枫说:“要不要这么损我啊?这次是我被甩好不好,我很伤心的。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这么看得开这么洒脱啊。”

  章子枫这话一出口,自知失言,赶紧招呼大家喝啤酒。

  四人碰杯,林霏开喝的是橙汁。自从和齐天朗同住后,她也习惯睡前喝一点点红酒了,但是对其他种类的酒,她还是敬而远之。

  林霏开主动把话题引到收购杂志社这件事上。

  章子枫说:“林霏开,你信吗,《新时》最后一定是接受我们入股。”

  林霏开说:“我真不理解,你说你们做互联网金融的,投资我们这破杂志社干嘛。”

  章子枫说:“老板的心思你别猜,他在下一盘很大的棋,简单来说叫有钱赚就行。我们前年就投资了北京的一家杂志社,帮助他们向新媒体转型,现在做得还不错。”

  齐天朗说:“那可不一定,现在不是还有家公司想收购《新时》吗?你怎么就知道是你们赢。”

  章子枫说:“哎呀,那就走着瞧呗,我告诉你齐天朗,程黎昊可是个强人,他对这次入股志在必得,而且胡社长那边好像也不排斥入股吧。”

  林霏开说:“胡社长之前和我们说过,既不卖也不接受入股。”

  齐天朗说:“这么幼稚的骗小孩子的话,你也信?”

  章子枫说:“老头子死撑着打什么鬼主意。”

  骆艾琳说:“对价钱不满意吧,墨墨迹迹,还不是想卖个好价钱。”

  林霏开说:“你们别这么说。胡社长年轻的时候,也是有理想有追求的人。”

  齐天朗说:“年轻的时候······”

  林霏开说:“反正我觉得他不会这么做。”

  章子枫说:“看不出来啊,林霏开,你既有成熟的一面,又有天真不谙世事的一面,百变女郎啊,怪不得把我堂弟迷得七荤八素。”

  林霏开说:“说什么呢,我不天真,这和我天真不天真也没关系吧。”

  骆艾琳说:“是啊,我觉得林老师非常成熟,熟女,哈哈哈。”

  齐天朗说:“霏开的天真与成熟,我最清楚,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来评论?肉熟了,不过你们可以继续吵,我一个人吃。”说完,他把豆皮和花菜夹到林霏开的碗里。

  齐天朗的毒舌不分性别。

  骆艾琳的话真刺耳,但更刺耳的还是齐天朗和章子枫的话。

  一个说杂志社要被卖,一个说杂志社要被入股,这都让林霏开心里有淡淡的失落。无论是被卖还是被入股,紧接而来的必然是人事变动,她工作了六年的心爱的杂志社将不复存在。

  可是被卖与被入股难道不是大势所趋吗?

  最近,齐天朗常常和她说,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可抗拒的力量,杂志社的改变是迟早的事情。对于个体而言,主动接受改变对自身更有利。

  何必抱残守缺?也许她应该接受这浪潮的袭击。

  去年,章云霄的公司想收购杂志社,几次派人来谈。社长讲究民主,把大家召集起来商议,她直接说如果出售她立刻辞职不干了回老家嫁人。在她和陈小尘的带动下,其他人也对收购表示不满。各人表示不满自然都有各人的出发点,但最终却达成了一致的诉求。

  她对杂志社有感情,这是其一。此外,她和陈小尘还有好些老员工在杂志社都有内部股份,每年可以分到一点点红利,虽然不多,但是蚊子腿也是肉。

  综合来看,如果任由她选择,她当然希望保持现状。只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恐怕是不可能的了。

  齐天朗说,长江后浪推前浪,胳膊扭不过大腿。林霏开感到一股淡淡的悲哀。

  四人又闲扯了一些其他的话题,林霏开不太说话,只是静静地听,偶尔回应一两句。

  看得出来,骆艾琳和章子枫很熟。而且有意无意地,骆艾琳很喜欢打趣她,她懒得辩驳,倒是齐天朗不饶人,发挥毒舌的功能,呛得骆艾琳几次哑口无言。

  饭后,章子枫主动提议由他送骆艾琳回去,齐天朗送林霏开回去。

  除了齐天朗和林霏开,还没人知道他俩同住的事情。

  回去的路上,齐天朗一直安慰她,不要在意被收购或者被入股,这事情到最后不是她一个小员工能左右的,她或者可以延缓过程,却不能改变最终的结果。所以,顺其自然最好。

  的确如此吧。

  齐天朗把车停好。上周他成功地租到了车位,不知道多高兴。林霏开说,你是打算在这里生根发芽吗。齐天朗说,我可以啊,就看你是否愿意。

  两人手牵着手在小区溜达了两圈。

  这是前几天形成的习惯,如果在外面吃饭,回来已经天黑了,那么停好车以后,就先在小区里走一走再回家。看看大妈们跳广场舞或者看看小孩子跑来跑去,两人都觉得特别轻松。

  不过今天回来得有点太晚了,都快半夜了,小区静悄悄的,看不见一个人。

  齐天朗一手拎着林霏开的包,一手搂着林霏开。“如果这时候突然跑出来一只狗,你怕不怕。”齐天朗突然问。

  林霏开一朝被狗咬十年怕谈狗,齐天朗一说狗,她就紧张地四处望。齐天朗哈哈大笑说:“你怎么吓得这么狠。”

  她用胳膊肘使劲拐了一下他的肚子说:“好笑吗,齐先生。”

  他捂住自己的肚子说:“不好笑不好笑,一点点好笑而已。”

  她幽幽地说:“我知道你喜欢狗,苏格兰牧羊犬嘛,有什么了不起。”

  他脸色一变说:“谁告诉你的?章子枫?骆艾琳?”

  “这么紧张干嘛?我又不是打狗队的。你怕什么?”她很奇怪他为什么这么紧张。

  “到底谁告诉你的?”他追问,顿了顿,又缓和语气说,“一定是骆艾琳。我告诉过你,她对我还有想法,你离她远点——她和你说了什么?”

  “你这么紧张?我看你对她余情未了吧。”她的语气酸溜溜的,可能是今晚吃火锅的时候,她蘸了不少醋的缘故。两人在一起后,她渐渐也没有那么能吃辣了。

  “我绝对没有!我上次和她谈过让她回英国,她不愿意。总之,你离她远点,我不想因为任何人任何事影响我们的关系。”

  “我倒不觉得她对你还有多少意思,倒是你,你是不是太提防她了。”

  “总之她说的话你都不要信。”

  “你放心,她什么都没说。只说你有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叫灰灰,以前是自己养,现在是放在你父亲那里养。”她拉着他的手,算是安抚他。

  “嗯,是的,灰灰挺通人性的,以前和我一起住在学校附近的房子里,后来和我一起搬到清水湾。我把他送到父亲那里去的时候,你知道他有多不情愿吗。”齐天朗的语气温柔又伤感。

  “那就别送啊,干嘛要送走。”林霏开想到骆艾琳曾说过,灰灰是齐天朗妈妈在世的时候养的,那么,齐天朗对灰灰应该有很超乎寻常的感情。

  “林大小姐,你不是怕狗吗,要不然我干嘛把他送走?我真想把灰灰接过来和我们一起住,你以为我想放在父亲那里啊。”她无可奈何。

  “喂喂喂,齐先生,齐先生,你搞搞清楚。我第一次去清水湾,就没看见灰灰啊,这说明你早就把他送走了。所以不管我的事啊,别往我身上泼脏水。至于你想把他接过来······”她沉思,她是真的很怕狗,不过他也是真的很喜欢这只狗。

  “可以吗?”他的阳光灼灼地盯着她。

  “那你得把他拴在你的房间里,不能让他出现在客厅和我的房间。要不然······”她撅着嘴,把自己的意思一个字一个字地挤出来。

  她的嘴被他堵住,不能再说话。

  虽然两人在一起之后,他亲她的频率很高,但每次接吻,她总有种溺在水里不能呼吸的感觉。

  她曾问他到底吻过几个女孩。他说,如果他告诉她,她是第一个,她也不会信,所以她是第二个。相遇不太早,相遇刚刚好,第二个也不错。林霏开想。

  亲了很久,他才放开她,但是双眼炯炯有神地盯着她,如同天上的月亮那般明亮。

  “你知道我最怕什么吗?”他牵着她的手。

  “什么?”她觉得自己的声音就好像这六月的晚风,透着一股连自己也无法形容的微醺。

  “怕你离开我。”他的声音怯怯的。

  她想笑,但是在他这么认真的表情之下,她绝对不能笑。“傻瓜,我当然不会离开你,除非——你主动······”

  “我当然不会主动离开你。”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接上了,“答应我,以后我们之间无论别人说什么,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听我解释,一定要听我解释。”

  “好!我答应你!”她触摸他的额头,就算他的眉毛皱在一起,满脸无笑容,看起来也还是那么迷人。“沟通是个好习惯。”她为了缓和气氛,笑着来了一句。

  “嗯,沟通是个好习惯。”他也笑了,“困不困,回家吧。”

  “我早就困了,困得都走不动了,齐先生。”

  “那你不早说。”

  他忽然弯腰,一把将她打横抱起来。

  “喂喂喂,你干嘛,快放我下来,别人看见啦。”

  “深更半夜,除了我们,这里还有别人吗?”

  他抱着她小步快走。她使劲搂着他的脖子,把头埋在他的胸前,不敢往外看。

  月明星稀,夜风徐徐。一切都这么温柔,温柔似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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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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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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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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