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向仁介绍陈小尘。“陈小尘是我们社的青年骨干,业务能力很强,一心扑在工作上,她的采访报道,还在全市获过二等奖呢······”
林霏开一边听着这些夸张而肉麻的赞语,在心里偷偷想这真的是自己认识的陈小尘嘛,一边轻手轻脚地溜到自己的工位上坐下来,尽量不让别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可是,章云霄还是注意到她了。章云霄忽然往她这边瞄了一眼。林霏开赶紧挺直脊背,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
章云霄站在四五个高管的前面,白衬衫黑西装,身材修长挺拔,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的年纪,保养得非常好。他整个人的气质谦谦君子文质彬彬,脸上是满面春风,那种生意人特有的精明又和气的微笑,不浓也不淡,火候刚刚好。
胡向仁则是一身休闲装,头发特地焗油了,可能想看起来年轻点吧,但是再怎么打扮修饰,也让人无法对他的大腹便便视而不见。
林霏开想,这一回合,明显是杂志社的代表输了啊,唉,惨。
“这是林霏开,小林,我们社的中坚力量,更是我们社的台柱子,帮我带出过很多人,是我的左膀右臂啊。”胡向仁何等擅长察言观色,马上发现了章云霄的兴趣所在。
章云霄朝林霏开走过来,伸出右手。“久闻林记者的大名啊,明哲回去,常和我说起你。”又转头对着胡向仁说,“胡社长,你这里的娘子军各个都很厉害,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啊。”
好奇怪,姜明哲为什么会和章云霄提起她。她和姜明哲又没有来往,姜明哲明明和陈小尘走得近。他就是陈小尘口中的帅哥说客。
林霏开忙不迭地说:“凌总,您太会夸奖人了。我们哪有什么厉害不厉害的,我们平时也就会耍耍笔头写写稿罢了。社长才是我们老大,我们都听他的命令。”
一番话,说得大家都笑起来。
笑完了,胡向仁又指着林霏开对面的齐天朗说:“这是我们社的实习生,来这里实习大半年了,光华大学的高材生,还没毕业呢,是小林的徒弟。”
齐天朗站起来,恭恭敬敬地说:“您好!章总!”
“你好你好,在这里实习习惯吗?”
“挺习惯的,我很喜欢这里,谢谢章总。”
章云霄又转向林霏开。“林记者,强将手下无弱兵这句话,我现在可以送给你了。”
林霏开一愣,其他人也是一愣,继而大家又都笑起来。
胡向仁说:“章总不但会做生意,还很有幽默感啊,哈哈哈。”
众人又客气了几句才离开。
陈小尘第一个没憋住。“总算走了,我刚才看见社长一本正经的样子,真的差点笑出来。”
“我也是,我也是。”小赵围过来。“你们注意到了吗,社长今天特别神采奕奕······好像······做过头发。”
“我觉得社长最厉害的地方是他说齐天朗来我们这实习大半年了。”小孙也围过来。
“霏开,姓章的挺关心你啊——姓姜的也挺注意你啊。”陈小尘敲了敲林霏开的桌子,林霏开正在校对一篇文章。
“对啊!其实我一直没告诉你们,姓章的是我失散二十年的亲生父亲。至于姓姜的,他正在追我呢,每晚给我打电话。”林霏开头也不抬。
“真的假的?姜明哲追你?”陈小尘惊呼,瞪圆了双眼。
“你听林老师瞎说。姓姜的要是追她,姓凌的还不真成她父亲了啊。”小赵说。
陈小尘长吁一口气。“吓死我了。”
林霏开说:“不对啊,陈小尘,你不是真对那个家伙动心了吧。你是已婚少妇,你想搞婚外恋啊。”
陈小尘说:“想哪去了,我就是随便说说,我就是看人家长得帅,我想入非非,想入非非而已,不行啊。”
“哦,那我就放心了。其实我刚才骗了你,不是姜明哲追我,是我倒追他。我就喜欢他这样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款型。”
“你······林霏开······你到底哪句真哪句假啊·····我问你,为什么姜明哲总在章云霄面前提起你,为什么?”
“不知道,可能我经常打电话撩他,让他印象深刻吧,哈哈哈。”林霏开故意肆无忌惮地笑。
“你!你到底什么意思!你是不是对姜明哲有好感呀?你喜欢他?姜明哲是不是知道你喜欢他?他居然注意到你了!”陈小尘不甘心,反复追问林霏开。
“你烦不烦啊?你惦记姜明哲干嘛?他这样的嫩草,就算你没结婚也不适合你——更不适合我。年轻男人太花心,选择和谁谈情说爱就像选择今晚吃米饭还是吃面条一样随便。”
林霏开话里有话地来了几句,惹得齐天朗频频探头。
“今晚吃米饭还是吃面条,这不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吗?老阮是北方人,爱吃面条,我是南方人,爱吃米饭。我们常常要为这个问题,举行严肃的双边会谈,才能最终达成一致。——难道你遇到过随便吃什么都行的年轻男人?”
陈小尘满脸的不解、无辜,和讨人厌的表情,最后一句话尤其充满了狡黠和邪恶。
林霏开给了她一个白眼。“你今天怎么把心思都放在我身上?”
“因为你今天很不对劲嘛,而且不告诉我原因。你以前什么事都不瞒我的。”陈小尘嘻皮笑脸。
“你这么八卦加福尔摩斯,你都没注意到姓章的对我们新来的实习生最感兴趣吗?‘在这里实习习惯吗?’多么亲切的话语啊,简直是父亲式的关心,春天般的温暖。”林霏开把炮火引向齐天朗。
“对哦,齐天朗,我问你,章总怎么这么关注你啊?”陈小尘大力敲着齐天朗办公桌的隔板。
“我?”齐天朗一脸的懵懂无知。“我不知道啊?这不算关注我吧?”
“这还不算关注。对我们都是客套几句,说些无关痛痒的场面话。对你,可是实实在在的问候。——莫非,他家有女儿,他看上你啦?”陈小尘笑得花枝乱颤。
齐天朗看了林霏开一眼,后者正若无其事地抓头发。
“看他的样子,不过四十岁,不可能有待嫁的女儿吧。”小孙说。
“就是,就是!而且他这么事业有成,肯定结婚晚生孩子也晚,哪有女儿适合天朗的呢。”小赵附和。
“那倒不一定,现在很多人保养得好。你看这个章总不过四十岁吧,说不定人家已经有五十了呢。那他有个二十多岁的女儿,很正常咯?这样家庭出生的女儿,刚好和我们的有钱实习生相配嘛。”林霏开不阴不阳地说。
大家都把目光转向齐天朗,仿佛林霏开所言已是既成事实。齐天朗,章云霄看中你这个准女婿啦,你愿意不愿意和他的女儿在一起啊?大家都等着你的回答呢。
齐天朗承受着在场诸位的注目礼。举重若轻地笑笑。“就算章总有女儿,我也不会和她在一起。因为——”齐天朗的眼神转了一圈,最后落在林霏开身上。“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林霏开的心怦怦直跳,脸颊发烫。幸好没人注意她,尤其是陈小尘没注意她。
“你有喜欢的人?谁啊?”小赵急问。
“是——比我高两届的学姐,现在英国读书。”齐天朗不咸不淡地补充。
林霏开的心往下一沉,跌入谷底,眼神也对上齐天朗的,后者正以看傻瓜的表情在看她。
果然是我自作多情,林霏开想。
“哦!那看来我是没希望了呀!原来你喜欢比你年纪大的女人,你这学姐一定很漂亮吧。”小赵的语气酸溜溜的。
“不太漂亮——或者说漂亮程度和林师傅差不多吧,身材性格也有点像。”齐天朗一脸的甜蜜和幸福,仿佛正在想念自己远在英国的女友。
不太漂亮,和林师傅差不多。他还真会说话。
大家把目光转向林霏开,上下打量她。陈小尘直摇头,说:“你这品味够独特的。”众人也是直摇头,居然就这样各回各的工位了。
“你什么意思啊,陈小尘,我怎么独特啦?”林霏开气呼呼。
“我的意思是说你——气质出众,鹤立鸡群——看看,齐天朗同学就喜欢你这样的款型。”陈小尘笑嘻嘻。
办公室恢复了安静。
林霏开什么事也不想做,虽然她有一大堆事情要做。她的桌上有面长方形的镜子,是陈小尘的,立在那,刚好照见她的脸。
林霏开觉得自己一脸的营养不良,萧索落寞。如果说之前她还有力气暗讽齐天朗,现在她连张嘴的劲都没了。
爱情就是空欢喜。空欢喜。空。林霏开的爱情就是空。自以为是从天而降的良缘,自以为等了二十九年终于遇到好运气,却原来只是错觉。林霏开,你不但错了,而且错得太离谱。到底是怎样的脑回路,才让你有这样的幻想。你以为自己还是十八岁吗。
三百六十度全方位地研究齐天朗,没有一点是她不喜欢的。忽视年龄,简直是上帝为她量身打造的优品。可是,三百六十度全方位地研究齐天朗,没有一点是她配得上的,没有一点。
英国的学姐,英国的,学姐。对啊,这样的人才和他天生一对。而她和齐天朗,天生非一对。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目前她还陷得不深,及时止损来得及。
但,真的陷得不深吗?
昨天,她差点和他那什么了,她差点豁出去把自己全部交给他。
女人昏了头,果然可怕。怪不得有人说,谈恋爱的女人,智商是零。
天啦!谈恋爱的女人,谈恋爱的女人,她是——谈恋爱的女人——吗?她认识齐天朗还不足三天,除了一纸简历,她还了解他什么?她对他根本一无所知。
可是,她已经把两人的关系定义为谈恋爱了。谈恋爱?幼稚!白痴!愚蠢啊,你的名字是女人!女人,不管什么年纪,走过多少路跨过多少桥,只要涉及到爱情,都是一模一样的天真可笑。
醒醒吧,林霏开。
齐天朗的手伸过来,手里拿着一张折好的白纸,在林霏开面前摇来摇去。林霏开瞥了一眼,接过那张纸。纸被折了两折,打开后,上面是一行铅笔写的字:
“你愿意就这样永远不理我了吗?”
字体龙飞凤舞,磅礴大气。
林霏开想都不想,抓起手边的黑色水笔,草草写了两个字:
“愿意”。
接着想了想,她又在这两个字后面画了一个大大的,大得夸张的惊叹号。然后折都不折,直接扔过隔板,扔到齐天朗的办公桌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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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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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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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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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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