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初需要休息,其他人便离了她的房间,凛风询问小樱为什么要使妖气侵扰夫人。
“我不是有意的。”小樱还在抹泪:“夫人身上很香,她又那么温柔那么善良,每次喂我都会揉揉我的肚子,有时候她还会亲~亲我。每次跟她接触我都会闻到她的香气,甜甜的让我觉得特别幸福。”
“我没想到这样会害了她,我觉得幸福而满足的香气就是她的生命力!后来她倒下了,我哭着抚摸她的脸,才发觉是我使她这样的,我就想把我的力量还给她,结果我又差点害了她。”
她断断续续的说完,众人才大概明白原因。那沈念初体弱是大家都知道的,想不到这倒成了她容易招惹邪祟的一个特点。只是小樱~口口声声说她身上香,难道只有鹦鹉能闻到?
因沈念初不舍,将军便并未对小樱加以严惩,但也为了防止她有意无意的害人,荣霜和凛风教了她几天如何控制妖气,令她受益匪浅。这可大大减少了她需要修炼的时间,小樱千恩万谢又万分不舍的离开。
沈念初逐渐好转,帝都恢复平静。
新太子茁壮成长,频频传出受到各方大臣的赞赏之音。
就这样波澜不惊的过了两年,一道八百里加急打破了晁国十几年的平静祥和:北部蛮族入侵,边境告急,时隔十八年,大将军孟华州再次披甲出征。
此时,十五岁的太子程睿世自荐忽然出征。
晁国是位于中原大陆上面积最大的一方国度,北境以北更是越发寒冷,常年被几十个蛮族部落分割。他们之间势力混乱,有时强大的吞并弱小的,有时一个强大的又被几个弱小的蚕食,之后再战。
这次的消息称是其中一个在这十几年里逐渐做大的一个名叫浑夷的部族,在吞并了北方大部分小部落后开始对博大而富饶的晁国虎视眈眈,多次侵扰边境后终于在几个月前大举进攻。
守北境的参城再无法抵挡,加急向朝廷禀报并求援。
老皇十分满意太子的表现,举朝上下基本上没有人把蛮族放在眼里,又有孟华州亲自出马,所有人都觉得太子去历练一下是绝好的机会,就是有些舍不得。
太师姜赞看出皇帝的纠结,便独自阻止太子随队出征,晁国已经失去一个太子,经不起再失去一次。为国力为皇帝都不应冒险。
太子向来讨厌姜赞,他总会跟自己对着干,此时更加抵触。他端出孟华州已有年纪,朝中不能只有一个善战的大将,放眼望去满朝上下,能接班孟大将军的暂时只有他自己,想起宰相与将军交好,便向平日楚战使眼色,求他的支持。
楚战了解太子的想法,也知道老皇帝的顾虑,避过几次太子的眼神装没看见。在太子与姜赞争辩几轮之后,才不得不开口支持太子。同为人父,他理解老皇的不舍,但同时也愿意感受太子的真心。
于是朝堂上支持太子的越来越多,老皇其实除了不舍并不太担心,便转而感谢太师的体谅,将太子交给了孟华州。
如此,打了一辈子仗的孟华州,要和太子一同出征,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压力。
*****
孟华州回到府里,将要准备出征北境的事一说,沈念初当即靠着孟昭离啜泣起来,孟昭离这两年噌噌的长个子,此时已经超过瘦小的母亲,紧追高大的父亲了。
因大将军要出征,虽然大家都认为对付浑夷不在话下,但要带着太子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将军府上下并不轻松,甚至可以说颇为紧张。
只有荣霜异常兴奋,自从知道这事,就在跟凛风商量该如何一同跟去,因为在这帝都带了太久,简直要无聊死了。
她还找到了一个特别好的理由,就是她一直都没有突破炼境,无法幻化成成~人,以前的她或许并不在意,反正跟她交流的都是动物植物,可这两年她一直跟人生活在一起,却因为这个不能现身,早已令她厌烦。
所以当凛风向孟华州表达了希望可以一同跟去战场的时候,孟华州有些诧异。
他本想留下他们两人照看家里,有了之前小樱的事,加上莫声棋曾经说过妻子的病的源头就是自己上战场,他现在并不太放心自己离开后的妻儿了。
凛风来的时候,孟华州正在交代孟昭离府中的事物,孟昭离年纪虽小却想来沉稳老成,每次父亲出征无不是跟母亲一样的担心父亲,若是有凛风和荣霜保驾护航,他也能放心不少。
当下孟昭离也表示希望风大叔能跟随父亲左右,他又不比随军入册,只帮助照顾孟华州,好让母亲也放心些,而家中有自己照顾,定让父亲没有后顾之忧,孟华州拗不过最后还是同意了。
再怎么说孟华州也已是年过半百,老皇同意太子跟随也有让他指导的意思,他这次绝不是普通的打仗,压力着实很大,凛风荣霜如能相助,他确实能如虎添翼,要是再借此机会,收获儿子的成长,当真再好不过。
当然,大将军不是刚长大的孩子,不会把事情想得这么简单美好。此一战只求和太子全身而归。
于是,三天后,孟将军和太子率领十万大军前往参城,禁军保护下,老皇送到城外,雄赳赳气昂昂,俨然一副已经凯旋的架势。
北境遥远,就算并不把侵略方放在眼里,这也注定了是一场会拖很久的战争。
但是谁也没想到,这次的很久,竟一去便是三年!
大军到了北境,与浑夷军队交过手后才发觉,他们不是一时脑热,而是经过了十几年的准备才来犯的。
他们做足了准备,不但兵将应用善战,而且占尽天时地利,后援又及时。
孟华州刚到时着实吃了几次结结实实的败仗,幸亏他作战经验丰富,可以说开始时全靠他的战术挺过来。
三年来双方战线一直在变,几个边境城市挣来夺去,民不聊生。
浑夷十分无赖,输了就跑,北境荒芜寒冷,晁国大军并不能很快适应,且地形比不得浑夷土著熟悉,不敢紧追不放。一旦停止追捕,他们便返回来骚扰,最常做的就是烧抢粮草,晁国后援线过长,一旦得逞便损失惨重。
这日晌午,是新一批粮草即将运到的时候,为确保万无一失,凛风早早埋伏在晁军营外的必经之地上,此时的营地驻扎在与浑夷交界的咸山脚下,山那边就是战区。
咸山绵延几百里,即使是在晁国国境,不久前就刚发生过浑夷小队翻山越岭来劫粮草车的事,但这一批粮草已经出发,来不及通知他们改变路线,孟华州只好请凛风出马。
凛风便在这座山上找了个好观察的位置蹲着,一只狼在山里不需要任何伪装。
等待总是无聊,哪怕是在战时。
“我真后悔答应跟你来打仗,这里吃不好睡不饱,最可恨的是一来就来了三年!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去,我什么时候才能过回喝喝小酒听听小曲的日子啊?”自从来了这里,凛风救从未停止抱怨荣霜。
“你什么时候过过那种日子?你怎么从没提过?”荣霜问。
“现在让我回去,我马上就能过上!”凛风大言不惭。
因为始终未能突破炼境,荣霜依旧是一个小姑娘,出现在军队太扎眼,她便一直未曾在人前现身,此时正难得的以一个小姑娘的模样靠在大狼狗暖融融的身上:“再说,你什么时候吃不饱了?这几年,这座山里的活物都快被你吃光了吧?要不是孟华州,恐怕你早就想吃浑夷人了。”
“还是你了解我!其实我不爱吃人,尤其浑夷那种冰天雪地里常年奔跑的人,一点都不鲜嫩。”
“在帝都的时候也没见你吃过。”荣霜说。
“我有时候也会吃素,排排毒。”
荣霜翻翻白眼,这么多年了,还是不太适应跟他抬杠。
凛风还想接着胡扯,眼中绿光闪烁,见一对车马进入视野,应该是粮草车来了,缓缓驶入咸山范围,距离他们的藏身之处差不多还有十里的地方。
荣霜也发现了:“看来还比较顺利”
能在这么远的地方发现目标,这就是孟华州派他们来的主因。
就这样看着,只要车队安全进入营地,他们就完成了任务。
但是,如果这么顺利也就不需要他们来了。
车队进入视野后走了没多久,四周的山林中便从四面八方窜出十几个黑衣人来,是的,只有十几个,来突袭护送粮草的一百多人队伍。
显然人少并不是劣势,顷刻间百余人的队伍倒下一大半,剩下的又有一半躲在粮草车下发抖,所以仅剩一小半还在顽强的抵抗。
“我觉得孟华州想要训练精英士兵的想法是对的,只不过找错了教头,你比士兵还懒。”荣霜看着那战场说。
“教头懒不懒不重要,还是他的手下天赋不足。”凛风不以为意,话毕便化身为狼要向车队飞去,忽然被荣霜拉住,“你看!”
那片小范围的战场上的不远处,忽然来了一个人,一身灰色道袍,头上高高的挽着发髻,虽然正在疾驰却依旧不失仙风道骨,最仙的是他竟手持一柄浮尘。
那人速度很快,并且本事也不小,三两下便撂倒了五六个黑衣高手。
虽不明此人来历,现在山峰上的两只妖怪也算看懂了这人可以算是自己人,他放倒了一些人,插空还照顾了几个躺在地上的晁国士兵。
但是很快他也暴露出,他并不是那群黑衣人里几个高手的对手,尤其当那几个还可以围攻的时候。
“看来还是得咱们动手啊。”说着凛风便飞了出去,荣霜也化作绿光跟上。
那个道士正如他们所料,已经被最后五个黑衣人围住,处于下风,已露不敌之象。
千钧一发之际,凛风接连扑倒两名,绿光缠绕上两名,道士奋力一搏放倒最后一名,总算有惊无险的保住了商队。
他们协助千恩万谢的护送士兵把还活着的黑衣人绑了,和粮草一起运进营地。
狼妖协助晁国军队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但他并没有在人前变幻过,便跟在队伍后面,知道确保那些兵士看不到并且已无危险,才变回人形,荣霜亦是。
只是他俩这次忘了身边还跟着一个道士。
“何方妖孽?!”道士眼见狼妖化人,本就怀疑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当即摆出一副待战的姿势。
他这副反应着实出乎那二人的意料,“刚刚救了你的……妖孽,你又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凛风不紧不慢的说。
如此事实让道人实在难以接受,他显然经过了很复杂的心理挣扎才开口道:“贫道茅山张咸。”
“茅山的道士都无所事事,闲的跑到边境来做英雄么?”荣霜道。
“不是闲人的闲!是咸盐,咸甜,那个咸!”张道长有些气急败坏。
“原来如此,怪不得跑到这里来,你跟着山还真有缘。”荣霜说道。
张道长更加起急:“你们!你们到底什么来历?混在军队里有什么企图?”他激动起来,真气激荡,带的道袍飘起来。
凛风和荣霜无奈的对视一眼,凛风轻蔑的笑道:“原来还是个入了仙籍的,你这是想收了我们?”
张咸不由自主的抖了一抖:“我!我知道我打不过你们!可是……可是降妖除魔本就是我辈义不容辞……我……我……”
“忘词了?可以打了吗?”凛风说着便作势要扑,还没扑,张咸便吓得矮了一截。
荣霜在一旁笑的快要站不住,“你这个小道士,可要笑死我了!”
可怜张咸都快哭了。
面对两个比自己强大太多的妖怪,哪怕刚刚一起拯救了粮草小分队,张咸还是很受伤,本想着借此机会攀上军队,为国效一分力,可是自己虽然终一生之力入了仙籍,眼下却根本不是这两个妖怪的对手!
不用他俩动手,张咸越想越难过,越想越灰心,眼泪真真的快要掉下来了,又羞又愧又无奈,竟然一跺脚一声吼,转身扬长而去,跑了!
凛风与荣霜目瞪口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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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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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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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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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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