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当女剑修开始快穿>1440 逃荒一家人(54)
  次日,苗修身着隆重的十二章大礼服,头戴十二旒,佩天子剑,于永阳南郊登基为帝。

  不用说,这一身行头都是七杀给他准备的。

  十二章上,绣着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等图案。

  每一章都有特殊的含义,合在一起,是皇权至高无上的象征。

  十二旒所用的白玉珠,则是从仙湖界找来的上品。

  天子剑也不只是摆设,而是七杀专门为他打造的防身法器。

  七杀还亲自写了一篇登基诏书,由全县文化水平最高的苗同初充当礼官,大场宣读。

  内容无非是痛斥昏君妖妃、怒骂乱臣贼子、悲悯天下百姓等等。

  登基第一件事,苗修下旨封七杀为护国神师,许她地位超然,见帝不礼、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

  钟有根为长乐王、钟有福为长祥王、钟有粮为长意王,钟翠翠为长妙公主,例同亲王。

  全都世袭罔替。

  就连钟翠翠那长妙公主,苗修也说了,她家若有男丁,可改封为长妙王。

  钟定柱、钟定田、大花二花等孙辈也各有封号。

  七杀很欣赏他这种男女一视同仁的态度。

  当然了,也可能是苗修看出她对女孩儿同样看重,投她所好。

  但这不重要。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苗修还特意申明,钟家是大钟朝唯一的异姓王。

  往后再大的功,都只能封五爵。

  第二件事才是册封自己家人,以及高慕刚等站队较早的重臣。

  方勇也得了个封号,御前威武大将军。

  手下那几个兵,还是当初从宁西卫带来的。

  永阳县才多少户人家?何况还有边远村镇未曾通知到。

  所以场面较小,人也少,和历朝历代的登基仪式没法比。

  但因为大家都心存希望,配合度极高,整个过程也算不失庄重。

  只要自个儿不觉得寒酸,那就真不寒酸。

  被请来观礼的葛平林、罗征等人,觉得这些人自说自话的实在可笑,可不知怎么的,又笑不出来。

  顺带一提,县里属官全部投诚,踊跃参与,没有一个站出来说苗修是反贼。

  可见朝廷没人心到什么地步。

  也是苗修自到永阳后,做了许多利民之事,大家都看在眼里,觉得这人靠谱,值得信任。

  老神仙又数次说他有龙气,是天生的帝王,能给百姓带来福泽。

  纵然不信他,还能不信老神仙?

  苗修就这样当上了皇帝。

  开局一个县,另有外挂七杀,以及不知道有什么用的家人和大臣。

  比开局一个碗的朱太祖强多了。

  钟家几兄妹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这辈子还能当王当公主,头大如斗,忐忑不安,跑来问七杀,“娘,以后咱家做什么?”

  七杀:“以前做什么,以后还做什么。”

  钟有根不解,“我都是长乐王了,还得种地?”

  虽然他不识字,也觉得自己这封号比兄弟妹妹的好,常挂在嘴边。

  七杀反问:“不种地你想干啥?”

  想要白拿俸禄是不行的,所有册封目前都只是虚名,没有实惠。

  得等到一统天下之后,俸禄才能到位。

  这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

  高、罗、张三家,还悄悄往暂时充作皇宫的县衙里搬了几箱金银,略表诚意,也是前期的投资。

  钟有根:“......那还是种地吧。”

  除了种地,他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当木匠可没有种地让他高兴。

  看着青苗从土里钻出来,施肥浇水、开花抽穗,他心里就被装得满满的,熨帖得很。

  哪天不去地里看看,他连饭都吃不下。

  而且现在有那么多雇工,种地又不累。

  想让他放弃种地是不可能的,谁来都不好使!

  钟家其他人和他的想法类似,参加完仪式,吃了顿饭,就匆匆往钟家庄赶。

  有的挂念着地里该拔杂草,有的惦记着那几头大肥猪别被人偷了。

  七杀本来打算留钟定柱、钟定财、钟定金、大花二花几个在永阳,像带小喜鹊和钟定田一样带他们,转念一想,又作罢。

  有些事情真的得讲天赋,还得看他们个人意愿,强行将人塞到不合适的位置,只会造成痛苦。

  钟定柱、钟定财等人,明显在田野里更为快活。

  所以留在她身边的还是只有小喜鹊和钟定田。

  但读书是必须的。

  不是为了科考,而是为了明理。

  便跟他们说,下次见面要考校功课,让他们用心读书。

  几人脸色瞬间变得沉重,就像小学生领到了假期作业。

  倒是钟定柱的媳妇儿何小兰,悄悄拉着七杀的手说,“奶奶,我能不能经常带着五二来看望你?”

  钟五二也取了大名钟兴博,但大家还是习惯叫小名。

  七杀:“这有什么不可以?你尽管来!”

  何小兰有心让儿子上进,她当然支持。

  可惜五二现在还小,不然她能亲自给他开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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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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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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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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