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背枪的那些年的,过的日子很苦,因为年纪小,很多雇主都不信任他,接到的单子不多,其中还有很多雇主,更是欺负他是童工,货物送到了不结佣金。
而徐征的妈有大烟瘾,花钱如流水。
那时候已经是后期,根本戒不掉,一旦开始戒,就是宣判死亡。
徐征为了维持他妈的性命,只能把价格压得更低,以量变来堆叠金钱。
总有贪便宜的雇主。
他的活儿总是干得很漂亮,可好人从来不混这一行。
有次徐征被拖欠佣金,逼急了,他直接把干了接货不给钱的那人一枪子。
然后报复就来了。
他被仇家追上门,迷晕后送到阿比亚群岛。
后来的那几年,是他人生中最黑暗的那几年。
他受尽折磨和屈辱,可耻的污点跟随他一辈子,可如果再让他选择一遍,他同样会做出相同的抉择。
不是没受够苦。
只因为他是徐征。
铁铮铮的徐征。
哪怕知道做下这件事之后前方就是深渊,可他傲骨不允许他退缩。
那时候洛克菲勒是阿比亚上某一个小岛的岛主,他是第一个接收徐征的人。
二十年前的阿比亚群岛有点累死华夏古代的君主制度。
阿比亚群岛中最大的一个岛屿叫埃尔塞比,那里的岛主是个中国人,名字叫阿森,相当于整个阿比亚君王。
洛克菲亚是某个小岛的岛主,相当于诸侯国,听令于阿森。
徐征幼年时的皮相就很俊美,在一众西方面孔中,东方面孔很少见,自带一层神秘美感的滤镜,而徐征身上又有着幼小孤狼一般的狠劲儿,相当迷人。
吸烟的人本就没有什么羞耻感,也荤素不忌,男女通吃。
洛克菲勒当晚就想把徐征收入床下。
那些魔头甚至纷纷前来观摩,想看洛克菲勒怎么收服这头孤狼。
徐征是当衣服被剥掉的时候,才明白过来洛克菲勒想要干什么。
当时他被捆得像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他直接自己当时说了这么一句话:“你要是胆敢把你那恶心的东西赛我嘴里,我就让你残废一辈子。”
洛克菲勒当即被震慑住了,没敢造次,决心先把徐征扔进地下室惊醒‘训练。’
那时候,阿比亚群岛是世界上最大的‘训练基地’,不管男女,多大年纪,有多烈性,在训练室统统撑不过七天。
七天之后,虎狼也会温顺得像一只兔子,各种讨巧卖乖的技巧熟练无比,然后经过检验考察之后,确认为合格品的,就会被送往世界各地,用于当做‘礼品’送给各种高官政要,或是技术骨干。
徐征极具攻击性,洛克菲勒又恼恨他,他被下令特殊照顾。
在那间暗无天日的地下室内,徐征被剥掉了所有尊严和人格,赤条条的呆了七天。
徐征声音发紧:“他们用各种工具对我进行挑逗,在我最难受的时候又狠狠给我一鞭子,然后派了好几个大汉来凌辱我,企图让我熟悉、习惯。”
他没有详细叙述具体是怎样一间地下室,也没有说是如何‘挑逗’,更没有说,他到底有没有……
徐征像是一眼就看穿了陈娇娇在想什么,当即打断他的胡思乱想,“没有。”
陈娇娇预感到这会是一段沉痛的历史,可没想到竟然是如此的屈辱。
她心绪翻涌,脸色比锅底还黑。
她几乎能想到,小小的徐征在那样的环境下,应该是多么绝望。
小小的少年所在墙角,周围都是淫靡的声音,所有人都把他当成玩物,这种人格的践踏,她光是想象都觉得受不了。
‘没有’这两个字,徐征几乎是解释得有些欲盖弥彰,陈娇娇想,大概……他是不愿意把最伤痛的痛楚揭露在她面前的。
她也就没有开口。
徐征见她的表情就知道她的思想不对劲,几乎是有些恼怒的道:“真的没有,我用他们用来打我的鞭子戳瞎了他们的眼睛。”
“嗯?”陈娇娇突然又觉得,这好像才是徐征能做出来的事情。
只是那戳瞎眼睛的过程,徐征可以忽略不提。
那时候他就已经懂得卧薪尝胆的道理,装作屈服和曲意逢迎,趁那些大汉得意的时候,狠狠把鞭子的手柄插入了那个人的眼睛。
以至于在后来回国后,徐征总是时不时的想起这段经历,导致他性格嚣张跋扈,肆意无比,从来只硬碰硬,绝不愿意再在人前服软。
因为在阿比亚的时候,那个为了生存服软的自己,让他自己都觉得恶心,他刻意在摆脱过去的影子。
洛克菲勒很快得知了这件事,赶来的时候,得意手下的眼睛已经无力回天。
他暴怒无比,不信这世界上没有阿比亚驯服不了的‘礼品’。
他极怒之下,把徐征送到了埃尔塞比岛上。
那是阿森的地盘,那里的训练室,比他那个训练室残酷百倍。
徐征记得,当时他最惨的时候,只能拖着两条裸露出白骨的双腿在的训练室里爬行。
而那些‘训练师’,会往他重伤不愈的腿伤上,放置蛆虫,还会把他扔进有食人鱼的水池里。
他在埃尔塞比的训练室里坚持了整整一个月,人已经到了濒死状态。
整个阿比亚群岛都被震惊。
因为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礼品’,能够在埃尔塞比的训练师手底下坚持这么久。
哪怕有不肯屈服的,也会因为忍受不住折磨,而自残寻思。
但徐征一次都没有。
他总是用那种仇恨不屈的眼神盯着所有人,没有人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会被驯服。
徐征成了阿比亚群岛上一个巨大的挑战,所有训练师都跃跃欲试,想要征服他。
他被装在一个透明的玻璃容器里,被大张旗鼓的送到各个岛屿,以最不堪的形象被人展览,被人训练。
那时候,不知道是怎么形成了一种莫名的风气,好像只要驯服徐征,就是最大的荣耀一般。
这件事后来惊动了阿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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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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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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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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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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