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少爱吃肉沫茄子,江少口味清淡,最难伺候是小姐……”
“小姐啊,那就白斩鸡吧。”
“白斩鸡不好,不如煲个小鸡炖蘑菇,营养又健康。”
“天太热了。”
“那咱们凉拌手撕鸡。”
“……”
去他妈的手撕鸡,那群人是魔鬼吗?
整天吃鸡。
……
横店影视城,华国最大的影视基地之一。
每天都有几十个剧组在这里拍摄,上万的演员和台前、幕后的工作演员在这里排队等着。
如果说在外面看到明星还会特意的拿出手机来拍一下的话,在这影视城中大家都已经免疫了。
除非是看到一些出名的大牌演员还值得他们围观一下,否则二三线的演员出现都激不起一点小水花。
夏天天气炎热,太阳宛如一个大火炉一般挂在蓝色的幕布上,高达三十九度的室外温度晒得许多人都蔫了。
强烈的闪光灯和打光板下,连睁开眼睛都是一个问题,然而就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中,宋峥然还是完美的演出了自己的角色。
“咔。”
躲在树荫下的胖导演高声大喊了一声,顿时感觉自己额头上的汗珠因为这说话的力度都簌簌的往下流淌着。
黑色的棉质T恤都快能柠出水来。
他圆润肥胖的脸像是洒上了芝麻的新疆馕饼一样被烤得裂开了花。
拿着一本骑马钉装订的剧本充当扇子,狗腿十足的给青年男子扇着凉风。
“宋老师,真是辛苦您了,这大热的天气带着假发头套……来来来,咱们去休息一下,您先喝点茶稍等稍等。”
这部剧主要是讲了一个现代颓废男教师突然觉醒了阴阳眼,一路收鬼、打怪、升级最后牵扯出了强大的身世秘密。
今天拍摄的部分就是男主宋杨的前世,身为一国的太子,他从一出生就被奸人构陷说他乃是“七杀孤辰”的煞星,将来注定会颠覆这江山王权。
皇帝忌惮自己的儿子会使得天下大乱,所以将他关押在了冷宫之中,直到成年宴上,国师提出让男主以血献祭。
男主的妹妹雪葵,是这后宫之中唯一一个个真心对男主好的,为了救出宋杨,雪葵答应了和亲北荣。
在成亲的路上,雪葵被百鬼嗜血而死,宋杨彻底黑化,杀了国师,逼宫称帝。
可他终究忘不了妹妹的死,因此使用了逆天的法术——束灵阵。
一次坑杀了上万俘虏,用他们的灵魂为媒介,以求得雪葵的一次重生。
这个觉得是整个剧本的高光人物,因为雪葵的纯真、命运的凄惨和对哥哥的执念使得这个人物有血有肉,也是原著中最受欢迎的女性角色。
虽然戏份不多但是比女主的存在感更强。
制片人和编剧在选人的时候考虑了很多的因素,最后才决定了用赞助商推荐给他们的关系户——当红小花孟依依。
要说这孟依依啊,连导演都不知道她是谁,特意去查了一下。
选秀节目出身,然而在节目上的表现也极为糟糕,唱?唱功一般、跳?跳也是全程在划水。
而且听说是某书香世家出生的名门千金,可她的脾气不好、性格叼酸古怪所以在团员中也没有人喜欢她。
靠着一身的名牌和各种凡尔赛式的炫富言论成为大众们讨论的话题,热度还算可以。
导演也很怀疑这选秀歌手出道的非科班演员真的能演好这么重要的角色吗?
他心里倒是有别的人选,可制片人告诉他,孟依依背后的大佬给剧组投资了脸五百万,要是不用孟依依,这笔钱就只撤回。
所谓一分钱难死英雄好汉。
徐导在决定拍这部剧的时候可是倾家荡产,卖了两套房子才凑齐了八千万的,每一分钱都用在了刀刃上。
捉襟见肘。
五百万,要足够他再坚持半个月了……
行吧行吧,长相还过得去,服装、造型、音乐什么的到时候补救一下,至于台词功底,现在有了专业的配音演员倒是还好。
说到这徐导也不由感慨了一下这行的不容易,从前演员十分敬业的,台词、表情什么都是提前就准备好。
现在大部分演员念台词就跟唐僧念经似的,毫无感情,读完了就拉到。
导致演艺圈不得不诞生出了另外一个行业——配音演员。
他们不用任何画面,仅仅是一段台词都能读出许多不同感情来,这一点来说,比屏幕前的许多所谓的“演员”都要强太多了。
可夏天是拍摄的高峰期,每个剧组都极缺配音演员,他现在要临时去找一个还挺难的。
这边,宋峥然脱下了自己古装戏服的外套,长袍下面露出一条毛绒绒、白花花的大腿出来。
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明黄色碎花的沙滩裤,嘴里叼着一只抽了两口的香烟,蹲在屋檐下吞云吐雾。
这模样哪里有半点当红爱豆的光鲜亮丽?
像极了沙滩上度假的沙雕青年。
经纪人阿力走过来时正好看到宋峥然这模样,不由担忧得跟林妹妹似的皱起了眉头,小心翼翼的劝诫道。
“哥,然哥,您下次能不能别在这公众场合抽烟了?万一被媒体拍下来的话,您这国民男友的地位可就不保了呀。”
“还有,你怎么又把这条土到掉渣,一点也不符合您身份的大裤衩给穿上了呀?上次你出息百花奖穿这个去,公司不是叫您把它丢了吗?”
阿力急的都快要哭了。
可宋狗子还是一脸享受的蹲在屋檐下抽烟,青紫的烟雾将他大半张俊美的容颜遮住,露出的下巴线条瘦削而精致。
“丢?你知道它多少钱吗?五千美金,换成华国货币可是价值三万……我不丢。”
而且,这是晚晚给他买的。
除非是这裤子被他穿破了,否则他是不会换的。
夏妤晚为什么会送这条裤衩给宋峥然呢?
这说起来又是另外一件糗事,宋狗子这辈子也不愿意想起,也不准别人提。
时间久了大家也只记得偶像宋峥然有一条很骚包的裤衩,老是穿着着裤衩上热搜,标题如下:
【心疼我们家哥哥,春夏秋冬都是裤衩。】
【求众筹给宋峥然买裤子。】
【冬天了,宋哥哥你要记得穿秋裤啊。】
【宋狗子,你的裤子该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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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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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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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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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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