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被神仙抓走的囡囡和爷爷都回来,村民们投来惊异的目光,不能理解。
一部分村民相信神仙的话语,仍然认为囡囡是鬼魅,拉着自家小孩的手赶紧躲开了。
囡囡的目光暗淡下来。
她脸上有些失落和哀伤,或许,以后再也没有小伙伴愿意跟自己一起玩了。
回到家里时,破旧的木门已经不见了。
茅草屋里,唯一值钱一床破棉絮被子和几个陶罐也不见了,就连一把破凳子,也没了踪影。
囡囡义愤填膺,要去上门把丢的东西找回来。
“算了,没有了就没有了,咱们去城里买更好的东西。”
秦羽笑着说道。
大柳树村,有了老神仙之前的说法,村民心有芥蒂,小囡囡爷孙怕是过不下去了,只能换个地方生活。
一听到进城,囡囡的满眼都是光芒。
上一次进城还是在年前,当时爷爷给她买了一串糖葫芦,那真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大柳树村离城里很有一段距离,将近四十里,三人走了三个多时辰才到了下关城。
囡囡一点儿也不感觉累,兴致勃勃地在路两边到处看。
秦羽原本给了囡囡一大块银子,让她看着买,但囡囡拿着银子左看右看,什么都没舍得买。
秦羽干脆自己出手,给她买了一些糖葫芦、肉串让她拿在手里慢慢吃。
“哥哥,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太好吃了,呜呜,我真怕自己在做梦。”
囡囡都感动得哭了。
“先少吃一点,该吃晚饭了,前面那个酒楼看起来不错,咱们去尝尝。”
秦羽摸了摸囡囡的小脑袋,笑着说道。
囡囡兴高采烈地朝着酒楼门口冲了过去。
“哪儿来的小叫花子,这是你来的地方吗,快出去,出去!”
看着穿着破烂的小囡囡走过来,小厮赶忙把她往外轰。
“放肆!”
秦羽怒喝,小厮感觉自己脑中仿佛响了一个炸雷,头昏眼花,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
只见一名穿着白袍的青年站在自己面前,正拉着方才那个脏兮兮的小女孩,冷眼看着自己。
少年穿着考究,气质凌然,一看就不是平凡人家子弟。
“这位公子,小人有眼无珠,得罪了,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小厮连忙道歉。
秦羽冷哼一声,也懒得跟这种人计较,冷声道:“带路!”
小厮连忙讪讪的将三人迎了进去。
“要你们这里最好的包间,然后要一桌最好的酒菜。”
秦羽直接说道。
“客官,本店最好的包厢是六楼的青云楼,不过每个包厢要百两银子的服务费。”
小厮赶忙说道。
眼前这人看起来非富即贵,但他们店里的酒菜可不便宜。
秦羽拿出一锭金子,往桌子上一按,金子直接陷入桌面,冷声道:“够了吗?”
“够了够了,我这就带您上去。”
看到这一手,小厮面色陡变,连忙说道。
“公子,这太破费了,我们随便吃一点就好了。”
囡囡的爷爷有些不安。
“无妨,这些东西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先吃饭吧,吃完我们去帮囡囡挑一些衣裳。”
秦羽笑道。
对凡人而言,金银珠宝是无价之宝,但对他来说,犹如粪土一般。
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搬来一座金山。
青云楼上,碧绿环翠,登高望远,尽收眼底,看着脚下蚂蚁一般的人群,小囡囡兴奋地直叫。
“哥哥快看,那些人好小啊!”
囡囡开心的拍手叫道。
上来的饭菜也颇为不错,都是一些鱼翅、燕窝、鲍鱼之类,色香味俱全,颇为丰盛。
小囡囡和爷爷看着这些造型精美的饭菜,都不知道该从何下筷子。
一顿饭吃得小囡囡泪水连连,差点儿把舌头都吃进去了。
从酒楼出来之后,小囡囡依旧意犹未尽。
“哥哥,真是太好吃了,还有那么多东西没吃呢,实在是太浪费了。”
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囡囡有些可惜地道。
“没事,只要你想吃,以后每天都可以吃,现在我们先去买衣服去!”
秦羽摸了摸囡囡的脑袋。
“好耶,囡囡有漂亮的衣服穿了!”
囡囡兴奋不已,浪费食物的那点儿沮丧,立刻烟消云散。
秦羽带着两人来到了一家制衣店,给囡囡和爷爷各挑了几件衣服。
囡囡换上了新衣服之后,气质变得娴静许多,不复之前假小子的形象。
换上了新衣服之后,囡囡竟然变得有些羞涩起来。
“村子里的房子有些破了,先放在那里,我们找个客栈住一晚,明天在城里挑个院子吧,以后就住在城里。”
秦羽也不逗她,对囡囡爷爷说道。
“这不合适,这太破费了。”
囡囡爷爷连忙摆手说道。
城里的房子都是天价,是富贵人家住的,他做梦都没想过,有朝一日会生活在城里。
最大的梦想,不过是把村里的老宅翻修一下。
“您不用客气,我的身份您想必您也有所猜测。”
“钱财对我们而言,只是身外之物,根本用不上,能让囡囡的成长环境好一点,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秦羽笑着说道。
见秦羽这么说,囡囡爷爷才不安地点头答应下来。
从他见到秦羽的时候,就觉得这人不是一般人,再到叶仙仙出手,他愈发笃定秦羽也是神仙人物。
金银对他们珍贵,对神仙来说是凡俗之物。
第二天,秦羽找到了城里负责房屋买卖的牙行,直接丢下百两银子,道:“我要上好的宅院,不要太大,但位置环境必须好。”
牙行的人见秦羽出手如此阔绰,大喜过望,片刻之后,就挑出了一套三进的小宅。
秦羽看了一下,十分满意,直接签订了契约。
秦羽回到客栈的时候,小囡囡刚起身。
换了一身新衣裳,洗得干干净净的小囡囡除了肤色稍微黑一点,与富家小姐没有多大区别。
穿着新绣花鞋的小囡囡有些局促不安,走路的时候特别小心,似乎生怕脏了新鞋。
“早晨我出去买了一套小院子,咱们去看看,以后就住在那里了。”
吃过早饭后,秦羽道。
这座院子在城内富人区,原本是一个商人的住宅,虽然不大,但装修布置极为精致,有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感觉。
“好漂亮的房子,比我梦里的还要好看。”
小囡囡欢快的在院子里转来转去,极为喜欢。
她做梦都没想过,能住进这么好看的大房子。
“公子,这……这实在是太珍贵了,老汉不敢收。”
囡囡爷爷局促不安。
他还以为,秦羽随便买座小宅院,没想到是如此的豪奢,超乎他的想象。
“您和囡囡是我的救命恩人,一套小宅子而已,待会儿您跟我去挑几个仆人回来,不然这宅子太清静了一些。”
秦羽摆手说道。
囡囡爷爷连忙道:“公子,不用了,我和囡囡都是农村出来的,不习惯别人伺候。”
“再说,我们也养不起仆人。”
虽然有了宅院,但他们没有一点儿积蓄,连自己都养不活,更何况是养仆人。
“钱财的事你不必担心,我会留下足够多的银子。”
“选几名仆人,一方面是想让这宅子热闹一点,另一方面也是想找一些人来保护你们。”
秦羽笑道。
见秦羽这么说,囡囡爷爷也不再多言。
“哥哥,这房子好漂亮啊,以后我们真的就住在这里面吗?”
囡囡开心的问道。
秦羽拍了拍囡囡的脑袋,笑道:“以后这就是咱们的家,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噢,太好了,囡囡在城里也有家了!”
囡囡开心的大叫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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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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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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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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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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