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孙头不知讲了什么笑话,把不苟言笑的慧珠逗得巧笑连连。
宋丹脸红彤彤的,看起来像是喝醉了。
“大爷,我悄悄跟您说,我家姐可不一般了…”
“你信不信,这世间无数王公子弟,天骄人杰都是我家姐的裙下之臣。”
丫头喝飘了,连宋秋水都有点管不住了。
“哼哼,曾经有一个是什么什么王爷的儿子,被许配给我家姐。”
“那个家伙可是出了名的天字一号臭番薯烂鸟蛋。”
“他怎么可能配的上我家姐。”
“你可不知道,我家姐可酷了,我家姐怎么可能甘愿成为一个政治牺牲品,怎么可能会把自己的婚姻大事,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处理,我特别佩服我家姐,直接把那封婚约给打了回去。”
说到这里的时候。
火锅店里很多人都凑了过来。
“咦,你说的是西北莽王的世子江常胜吗?”
“说到江常胜,谁不知道啊。”
“那真是太有名啦!”
“我的天,说到那个西北世子,我可听别人讲过他一大堆故事。”
“最有名的就是咱们虎国的秋水公主退他婚约那件事!”
“这位姑娘,你该不会就是秋水公主吧。”
宋秋水连忙解释规避,撒谎圆了过去。
老孙头做出一幅特别惊讶的样子看向宋秋水不说话。
宋秋水悄悄伸出手摆了摆,比了一个“嘘”的手势。
老孙头连忙缄默一言不发。
一时之间,火锅店里因为江常胜和宋秋水这两个名字热闹了起来,人们七嘴八舌议论纷纷,不一会儿就彻底聊嗨了。
宋丹带起了这个话题,自己倒是趴在桌子上醉了过去满是安静。
如果让众人知道,当今圣帝的妹宋秋水就坐在他们的面前一言不发,他们会是什么表情。
如果再让众人知道,另一个主角,当今的莽王之子西北世子江常胜也坐在这家火锅店里,他们会是什么心情。
“常玉公子,你听说过西北世子吗?”
一个喝的很高兴的男人跑到江常胜面前聊天瞎扯起来。
“听说过啊。”
“那当然听说过。”
“江常胜可是世间最有名的纨绔子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啊。”
江常胜没有一丝一毫的避讳。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不适或是难堪之色。
更是和火锅店里议论纷纷的人们打成一片。
主动爆料起来。
讲了很多自己“听说过的”西北当阳城故事。
一时之间,整家火锅店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江常胜笑的格外放浪。
喝的很尽兴。
推杯换盏中的他,在这一刻仿佛真成了名叫常玉的自己,而不再是以前那个常胜。
没有人知道,一边和别人一起取笑议论自己,一边喝着酒的他,内心到底是何种五谷陈杂。
江常胜第一次喝了这么多酒。
不论是谁走过来跟自己拼酒自己都是一概接下,一饮而下。
不知道过了多久,宋丹倒在慧珠的怀里睡着了,很是调皮的动来动去,慧珠温柔地哄着她,老孙头则是跑去别的桌子上跟人划拳了。
桌子上只剩下宋秋水和江常胜两人在一起安静地吃着火锅。
许久后,一个声音先响了起来。
“秋水姑娘,给,这里还有蘑菇,我看你挺爱吃的。”
某人忽然鼓起勇气夹了一口菜,也不知道是真的关心,还是虚与委蛇的客气,抑或是只想打破气氛的沉默罢了。
那人宛然一笑,倒没有扭捏客套,而是落落大方的盛起碗接过。
“谢过常玉先生。”
又是一阵沉默。
“常玉先生今天其实是有点古怪的。”
“莫非是有什么心事不可?”
那人声音突然响起。
简单的两句话,让江常胜退无可退,避无可避。
回之一笑。
“哦?我哪里古怪了?”
“难不成秋水姑娘能看破人心不可?”
“在下倒是愿闻其详。”
红唇轻启,声音温顺动听。
“最初在桌上的时候,我便感觉常玉先生好像有什么心事。”
“方才常玉先生去了厕房后,回来变得好多了。”
“但是眼睛是不会骗人的。”
“从开始到现在,常玉先生虽然一直故作稳重安静,或是高兴开心,却难掩神色之寂寞与难过。所以依女子愚见,先生定有心事藏着掖着不说。”
说到这里,宋秋水微微一笑,明眸皓齿靓丽动人。
“女子我一番妄议并没有任何恶意,希望常玉先生不要介意,只是想和先生你随便聊聊罢了。”
江常胜一摆手。
“嗨,没事,姑娘一看便是端庄善良,落落大方之人。”
“在下虽然不才,但也不是什么心眼的人。”
“有缘相逢一起吃顿火锅,如果随便聊聊天都得心翼翼衬着对方的心情去说话,那这火锅也吃的太难受了,不吃得了。”
“你说是不是?”
两人相视片刻,哈哈一笑。
“秋水姑娘可饮酒?”
“酒量不好,自有约束,饮不过十。”
“哈哈,巧了,我酒量其实也不怎么好,我还挺怕秋水姑娘你喝酒厉害呢,那我可真的招架不住,再喝一会儿我也就不行了。”
“姑娘大可放心,在下并不是酒桌上那缠酒斗气之徒。”
“喝酒嘛,点到即止,开心就好。”
“我先敬姑娘一盅。”
两人这第一杯酒下肚。
“先生为什么有心事呢?”
“唉,实不相瞒,最近手头紧,缺钱花,俗话说得好,一文钱难死英雄汉,我自然也一样啊。”
“这可不,愁死我了。”
宋秋水一呆,江常胜一笑。
她以为他有心事不肯跟自己多说。
她哪里会知道,自己就是他的无端风波,留他惊心动魄。
越是不可多说,越是夜长梦多。
第二杯酒再下肚,两人话匣打开,一吐为快。
“姑娘,一看你就是出自名门大家吧,你也别藏着掖着了。”
“你的妹妹宋丹早就把你们暴露的差不多了。”
“要不说说?”
“哎,这丫头真是没心没肺口无遮拦没一点记性。”
“常玉先生,你也不是你自己所说的那般普通吧,只是一个懂点医术进京赶考的书生。”
两人相视再次哈哈一笑。
第三杯酒开始下肚。
“既然姑娘看出来了,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明人不说暗话。”
“是的,我就是那个拿到春之大帝传承,获得铩羽箭的常玉。”
“没有所谓的同名同姓,只有我自己。”
宋秋水一只手托着下巴。
“终于肯说出来了,即使常玉先生您一直刻意隐藏,但是您的气机总会若有若无自然而然的勃发出来,这东西可骗不了人的。”
“地听境八层,跟那个传说中的人一模一样。”
“姑娘您更了不得,年纪轻轻天启境三层,要是我没猜错的话,秋水秋水,您定是咱们虎国明珠,宋秋水公主咯。”
“先生何故隐瞒身份?”
“我听说先生虽然和紫诩门闹出了天大的动静。”
“但是后来紫诩门并没有继续发难先生,反而有些故意敷衍众人,异常的沉默。”
“先生您现在已经不在危险人物的通缉榜上了。”
“许多人都以为先生您死了。”
江常胜砸了砸嘴。
“唉,人怕出名猪怕壮啊。”
“虽然现在不在通缉榜上了,但难免会有心怀歹意之人向我出手的。”
“更何况,紫诩门虽然暂时饶了我,但是仇恨却是还在的,想找我报仇的有很多。”
“是么?”
“我听说紫诩门在那一晚出动了很多人围杀先生,最后却不了了之。”
“先生可否告知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真是太奇怪了,按道理来说应该会有那一夜消息的,但却完全杳无音信,查无此人。”
江常胜暗自松了一口气。
还好大家听说的基本都是山寨的事情。
既然连宋秋水都打听不到,看来知道那一晚的人确实不多。
不然自己的双重身份就要彻底暴露了。
“不好意思,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实我也记不大清了。”
宋秋水眸光闪烁,不好意思继续发难。
“对了,我听说常玉先生有一匹马。”
“是的。”
“传说中的踏仙?”
“是的。”
“这就更奇怪了,踏仙马可谓是世间神品中的绝品。”
“上一匹踏仙马,虎国的人都知道,那是两百多年前的时候出现的。”
“那匹踏仙马为江家所有,效力了江家三代,主要是第一代家主江宏和第二代家主江图的坐骑。”
“一变麒麟,二变真龙。”
“我记得传闻说那匹踏仙马后来已经一变化为了麒麟。”
“但是变为麒麟的时候,我虎国已是疆土太平,少有战乱。”
“然后江家从第三代家主开始,踏仙马虽然还在江家为江家效力,却没怎么出现过了,后来也就消失了。”
“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又从西北走出了一匹踏仙。”
“我记得江家的那匹踏仙马叫做太平。”
“先生您的马是叫做盛世吧。”
“太平和盛世?还敢问先生您的马从何而来?与江家有何关系?”
宋秋水字字珠玑,落地有声,说完这番话,安静地盯住了她面前的常玉。
“实不相瞒,这匹马是我师父带回来的。”
“哦?师父?”
“是的,我从家境贫寒,被师父收留长大。”
“在我五岁的那年,师父有一天带回了这匹马。”
“是师父告诉我,它的名字叫做盛世。”
“后来盛世便一直常伴于我们。”
“我长大成人后带着盛世出门游历,一路走来,这才知道这匹马还有着这样的来头和渊源。”
“在这之前,我自己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踏仙马,师父也从来没有跟我讲过。”
“我还以为盛世只是一匹普通的马呢。”
“至于西北江氏,那可是千门万户极土木之盛的大家,在下跟他们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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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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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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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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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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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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