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妙正经历着人生的又一个战争,江常胜也同样经历着。
祁妙经历着世界对她的冷漠而过,江常胜经历着自己内心的争斗。
江常胜活了十七年了,处在那个位置上的他,一生下来直到现在,虽然读的书不多,走的路不多,但所阅之人之事,所历之物之史,都要比常人,多出太多了。
江常胜见过无数的风花雪月,也见过无数的刀光剑影。
江常胜见过无数的刺客,几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偷偷摸摸的溜进眺南府,伪装成佣人,伪装成兵士,刺杀自己的父亲西莽王江业,还有很多刺杀自己的,有用美人计勾引自己的,有用忠诚和友好换取自己信任的。
太多太多了,只有十七岁的江常胜,就算再怎么不学无术,就算再胸无斗墨,阅历,思维,性格,也早已不是常人更不是同龄人可以比拟的了。
正因为如此,江常胜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是见多了酸甜苦辣,见多了各种各样的人物,见多了悲欢离合。所以,正在经历着战争的不只有祁妙,还有自己。
年少轻狂的他,有他的狂妄嚣张,也有他的韬略深藏,有他的随心洒脱,也有他的冷漠心肠。
江常胜深深的知道,像祁妙的这样的姑娘,世界上太多了,多的简直数不清,一抓一大把。
江常胜深深的知道,像今晚这样的故事,或者说类似的故事,世界上太多了,多的让人望洋兴叹。
江常胜更是知道,自己不是圣人,自己不是英雄。
江常胜也知道,自己虽然贵为西莽王江业的儿子,虎国唯一异姓王世袭罔替的世子,但是在今天,在这一刻,那些以前拥有的东西,都是派不上用场的。
自己如果现在去救祁妙,先不说能不能救下来,自己能不能自保都是问题。
趋利避害是人的思维,弃它而守己,是人的本能。
在这一刻,江常胜是纠结的,是痛苦的。
如果是在以前,这种情况搁江常胜面前的做法很简单。
看心情,心情好了,救,心情不好了,不救,自己没有义务,自己没有那么多闲心去拯救世界上所有深处在水深火热里的人!
但是在今天,在孓然一人离开当阳城已经二十多天快一个月的今天。
走了万里路的江常胜,风吹日晒,爬山下河的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自己变了。
自己想救这个叫做奇妙的祁妙姑娘,没有看心情好或看心情不好!是真的很想救!
以前的江常胜,是不会在这一刻犹豫的,在这刻因为自己的安危和她人的安危做思想抉择的。
是因为在农田里偷西瓜的原因吗?
是因为和老农一起做豆羹的事情吗?
是因为被当做书生看待吗?
是因为换下锦衣玉食,素袖出行的原因吗?
江常胜自己也不知道。
江常胜眉头紧皱,在这十万火急的时候,焦急的他,从床上迅速的下来,在房间里来回踱了两步。
虽是两步,万千思绪,百般惆怅,在他的胸中闪过。
这便是江常胜的战争。
祁妙在挣扎,在斗争。
看着面前的三个男人,其中一个已经脱下衣服,脱掉衣服的男人,原来每一件衣服下并不是人,而是动物。
祁妙的眼眶里满是泪水,眼睛里满是绝望,痛苦,还有愤怒和仇恨。
她的身体在发抖,一边挣扎,一边索性闭上了眼睛,因为她不想看见这几个动物的模样。
她已经做好了准备,开始摸索着,要怎么才能自裁。
虽然自己无力抵抗,但是自杀的勇气还是有的。
“大概这就是命吧。”
祁妙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所有的绝望,痛苦,不甘,仇恨,愤怒,到最后,是一声幽幽的,无人可闻的叹息。
就在男人一边绑着祁妙一边跃跃欲试的时候,祁妙已经做好准备自尽的时候。
忽然房间的门轰然被踢开,“砰!”
这一个变故吓了所有人一跳,正在脱裤子的男人差点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昏暗的灯光下,所有人只看见那是一个一脸冰霜的年轻男子。
他衣诀偏偏,他冷漠傲然。
三个男人立刻反应了过来,满是防备和心。
“你是谁!”
为首的男人一脸的警惕,从角落摸出了一把刀,三个男人都是一脸色的杀气,只要江常胜有一点不轨的举动,他们三人会立刻蜂拥而上。
下一秒,三人只见面前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男人。
低了低头,抬了抬头,一个斜眸。
满是邪气凛然的不羁和狂妄,更是带着冷酷和风霜。
“你们三个,住在和平客栈,不知道我是谁?”
三个男人微微一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江常胜看起来满是自信与霸道,就像无视了面前三个男人的杀意一样,自顾自闲庭散步般的向前走了一步。
“我的名字,就你们三个废物,还不配不知道!”
为首的男人勃然大怒。
“你算什么东西,威胁我们?”
为首的男人说着这句愤怒的话,却并没有妄动,在这一刻,他和他的同伙,被江常胜的突然出现吓到了,也震住了。
他们还没有胆量去拿自己的命去赌博。
如果被他们知道面前这个男人,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年轻人,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冲上来,就算不杀了江常胜,也会让他三天都醒不过来。
但是这一刻,他们不敢动,因为在这个大漠里,在这家和平客栈中,住着的,大多都是穷凶极恶之辈,和平客栈能开在这种地方不倒,据说老板娘更是一个非常了不得的人,无人敢惹。和平客栈全靠那位老板娘镇着,那位老板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和平客栈,一律不准动武。
哪怕你在和平客栈的门外与人厮杀,但是店里面,只要谁敢乱动,损坏一张桌子或者椅子,就拿命来赔,胳膊腿什么的都不算,就用一条命来赔!
这条规矩,是用无数鲜血和命立下来的,所以到了今天,和平客栈在这片大漠里屹立不倒,成了很多人的好留处。
他们怕,如果面前的男子是什么不能惹的人,他们就算躲得了今天,在这片大漠里,估计也走不出去。
此刻的江常胜,心也是悬着的,自己不能说自己是江常胜,说了没人信,更没有用,还有可能会导致被杀人灭口,更不能被看出来自己其实是一点战斗力都没有的。
江常胜突然有些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一点硬本领都没有,很多同龄人都已经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杀人布阵,样样精通。
而那些天赋异禀或是气运不错还有勤学苦练的人,更是直接走上了更高的修炼一途,彻底脱离了常人的范畴,开始聆天地,寻本心,追寻大道,比如说那位毁掉婚约的公主宋秋水,年纪轻轻,已经是地听境六层了。而江常胜,别说修炼,就算普通人所拥有的水平,知晓文史,开三十斤的硬弓,都没有那个能力。
说到修炼一途,每个人一生下来都是有可能进入这一途的,进入这一途的方式有很多,读书可以,习武也可以,《全道经》上讲,三千大道,每一途,既是起点,也是终点,理论上来说,就算是吃饭,不停的吃东西,也可以吃出一片道法天地来,很是神奇。但是对人类而言,最简单的入道方式,便是两种,一种是学文问心,一种是以武入境。
地听境一层到三层,其实都是普通人类在进行量变的过程,是一个开始积累学习的过程,当量变积累到了一定程度,便开始质变,达到地听境四层后,便开始逐渐和常人区分开来,拥有常人无法拥有的能力。
每一个大境界,共分为九层,修炼问道一途,就犹如登天梯一般,越往后,越往上,越难。
地听境之上,便是天启!
江常胜心中烦闷,很快就将这些思绪清理,冷笑了起来。
“我不想跟你们多说,我懒得跟你们多说,我现在给你们十秒钟的时间考虑和收拾行李,你们要不要放开这位姑娘,然后滚出这里。”
“十秒钟后,我开始杀人。”
说完这两句话,江常胜走到了桌前,自顾自的坐了下来,背对着众人。
三个男人都惊呆了。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的不知所措,不敢相信。
“十。”
“九。”
安静的房间里,江常胜开始数着时间。
三个男人又惊又怒,握紧了长刀。
“三。”
“二。”
男人们的额头上流出了汗,江常胜的手心里捏了一把汗。
“一!”
背对着他们的江常胜,一个侧颜,眼睛里满是暴虐。
在这一刻,江常胜甚至已经打算好了,实在不行,那就只能拼命了!
也就是最后这一个眼神,江常胜的气势在这一瞬间几乎到达了一个可怖的程度,那种生杀大权尽在己手,屠尽一切在所不惜的冷漠暴躁,是常人无法演绎出的。
这三个男人心照不宣的,没怎么收拾东西,迅速如同丧家犬一般,滚出了房间。
他们脚步之迅捷,不言不语之默契,和他们之前的为人师表,暴躁还有客气,脱下衣服时的丑陋,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足矣让人惊叹人性之幽深复杂。
江常胜并没有太过惊讶,因为他很的时候就知道,世界上大多数时候,许多人多是这番模样,欺软怕硬,贪生怕死,这并不稀奇,而是常态。
“呼。”
听到他们下楼的声音,江常胜暗自松了一口气,看来他们并没有愿意玩命的那个胆量。
江常胜坐在椅子上,愣了许久,才想起来房间里还有一个人儿。
回过头去,那是一个颤颤巍巍捂着嘴巴满脸泪痕的女孩。
她瘫坐在地上,光滑的肌肤裸露在空气中,她身上的肚兜已经被扯烂了一角,她下半身只有一条底裤。
圆圆的脸,干净的眼,带一分丰腴的身段,不是那种标准美女的模样,而是那种家碧玉的可爱与纯美。
在经历了今晚这一切的她,在这一刻显然几近崩溃。
江常胜站起身来,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想了想,走了过去。
叫做祁妙的她下意识的往后躲闪了一下,江常胜叹了一口气,帮她披上了衣服。
紧接着,江常胜走出了门,开始处理后事,查探那三个男人的踪迹,看有没有潜在的危险或是需要做的必要手段。
在做完这一切之后,江常胜回到了楼上。
当走到了自己房间门口正准备开门的时候,躲在墙角里的人儿缓缓的出现。
江常胜微微一愣,感觉到了自己的衣角被一只手轻轻扯住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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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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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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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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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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