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陛下打算将虎墩兔的势力彻底消灭!无论插汉是否投降,虎墩兔必死无疑!除了咱们之外,九边、科尔沁、土默特,都已经接到了命令,会在同一时间对插汉发动进攻。功劳这东西,手快有,手慢无。咱们可得注意了,千万不能堕了咱们天子门生的名头!”朱可贞肃容道。
“放心吧总兵,咱哥几个打仗啥时候含湖过!这次一定将虎墩兔给活生生的抓回来,让他们瞧瞧咱们的厉害。”王来聘胸脯拍的邦邦响。
“虎墩兔的人此时都在河套附近,离咱们这距离不近,若同时发动进攻的话,哪怕昼夜赶路,也难以赶在他们之前抓到虎墩兔吧?”相比于王来聘的盲目自信,徐彦琦则考虑的更多一些。
“我所想的也是这样。毕竟咱们从地理层面来讲,并不占优势。但也不一定就没有机会,这跟虎墩兔的性格也有很大的关系。”
“性格?离这么远跟性格有啥关系?”
“虎墩兔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擅长跑路。没有万全把握的仗,他不会打。敌弱它就强,敌强它就弱。让他打打顺风仗可以,让他正面和九边的军士们交锋,除了被逼到绝路,否则根本不可能拼死战斗。
但此时九边诸镇的实力已经空前强大,绝对不是虎墩兔能够抗衡的,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虎墩兔率军望风而逃。只要他能跑的掉,咱们就有机会。而他跑掉的可能性又极大,毕竟“虎跑跑”的称号可不是白叫的。”
虎跑跑这个称呼,是朱由检起的。
他自己不知道,但是已经在明军内部流传开来。只要提起虎墩兔的名字,便会联想到这个侮辱性极强的称呼。
朱可真的这一番分析,王来聘两人都觉得很有道理。
从陛下的命令来看,似乎没打算让他们生擒虎墩兔,毕竟论起距离,确实是远了些。此时的虎墩兔像是在猎场被围猎的兔子,四周都是猎人,至于栽到谁的手上,那就要看猎人的本领了。
而他们作为第一批军校生,且都已经身居高位,自然不愿放过这么大的功劳。
“此次咱们出动多少兵马合适?”徐彦琦想了想问道。
“一万骑兵即可!”
“这么少?”
“咱们要的是机动性!我是这样考虑的,一万骑兵打头阵,后面再跟两万其他兵种殿后,若是骑兵能把虎墩兔解决掉,自然最好。若是解决不了,后面也有两万士兵顶着,不至于让虎墩兔走脱。”
朱可贞认为,若是想抢功劳,速度一定要快。
带着步兵,推着车,运着粮食,等到战场上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还抢个屁功劳?
所以他打算带一万骑兵直接突袭,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战场,这样才有机会在其他几方势力之前干掉或者抓到虎墩兔。
“总兵所言极是!就这么办!”
“嗯,来聘,你去把将领们叫来,我分配任务。”
“好嘞!”
王来聘应声快步走出去叫人去了。
在他们商议完的当日晚上,科尔沁部首领巴达礼也接到了朱由检的命令。他将手下的布达奇等首领叫到了一起,商议接下来的行军计划。
“皇帝陛下已经下令了,让咱们这两日召集军队,进攻插汉。说说吧,大家有什么建议。”
“打就是了!明军那么强,打个插汉还不是手到擒来!?咱们只需要敲敲边鼓就行了,尽量保存实力,别死太多族人就行。”一个首领有些不在意地说道。
“对,明军如此强大,让咱们跟着无外乎是想让咱们做炮灰,他们在后面坐收渔翁之利。这样驱狼吞虎的计策,向来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咱们不能任由他们摆布!”另一名首领也附和道。
帐内的气氛变得热烈起来,大多数人都认为,明军居心叵测,不安好心,他们得小心防范。
巴达礼平静地听着众人的交谈,坐在为首的位子上一言不发。
“我不这么认为。”
一个不一样的声音响了起来,巴达礼心里一动,看向了说话的布达奇。
布达奇冲巴达礼点了点头,接着环顾一周说道:
“大家都只想到明军有可能拿咱们当炮灰,有没有想过,咱们够不够资格成为明军眼中的狼?明军强大,大家有目共睹。但这种强大,已经远远超过咱们太多太多,同样也超过了插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真的还需要用你们所说的那驱狼吞虎之计吗?
计谋,往往都是因为实力不足迫不得已的行为,现在的大明,只要下定决心,打插汉跟打三岁小孩儿一样,还需要用驱狼吞虎之计?诸位,不要小瞧了大明,同样,也别对咱们科尔沁太自信。大明的变化,比羊身上的毛还快!”
“你这是涨他们志气,灭自己威风。”
“对,既然他们那么强,怎么不自己打去,叫咱们过来北边守着干嘛?”
“对啊!”
一群人对布达奇的言辞很不以为然,认为他对明军的实力盲目崇拜了。
“涨他们的志气?他们的志气还需要涨吗?”布达奇冷哼一声,继续说道。“你们想的无非就是怕被大明利用,怕成为他们的炮灰。但你们有没有想过,能被大明利用也是他们对咱们的一种认同?咱们除了手底下有些人马之外,别的还有啥?
羊毛?奶茶?还是马粪?
随着大明的火器越来越强,咱们战马的作用也越来越小。纵使你的弓马再娴熟,也不过是一颗子弹就能解决的问题。只要这个发展势头不会停止,咱们就永远抬不起头来。
既然如此,何不干脆顺从?让下面的部民过上安稳的日子,总比让他们骑上战马去送死强上太多了吧?面子,面子能换来铁锅还是盐巴?不靠明人,你们喝的奶茶里面都没有茶叶的!还搞不清楚状况吗?
若不趁此时还有被利用的价值好好表现,等他们独自拿下插汉,你觉得咱们还跑得了?
那土默特都直接归顺大明,去大明讨封了,咱们还在这考虑怎么样才能不做别人的炮灰。那首领的蒙古王,下辈子也当不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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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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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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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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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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