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能想到的是个正常人和不是正常人会经历的,我们大都经历过,无非就是贫穷饥饿,遭人白眼,努力读书等千篇一律的人生。
出身,一直是我最大的痛,想要寒门出贵子,想要鸡窝飞凤凰,几乎不可能,尤其是把读书作为唯一跳跃阶级渠道的乡下孩子。
我是个很笨的孩子,智力发育很晚,七八岁的时候还会闹笑话,你我他分不清,幼儿园时候有一次和同学打架,老师问我,是你先打他的,还是他先打你的,我说是他先打你的,老师一脸问号,又问我,到底是他先打你的,还是你先打他的,我说你先打他的,老师给我脑瓜来了一记重磕,说你要说我,是我先打他的还是他先打我的,我被打蒙了,说我先打他的。
老师一脚把我踹翻了,说你先他的你委屈个什么劲。
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还常常因为智商不在线闹笑话,有一次老师问我,灯泡是以什么为单位的,我说以泡为单位的,班上的学生都笑翻了,说一泡电灯泡啊,我说,是啊,老师又问,面条是以什么为单位的,我说以条为单位,同学们再次哄堂大笑,我都不知道他们笑得什么劲。
上三年级的时候,我渐渐开了窍,那时候流行拉帮结派,我打架还可以,年纪相对小一些,所以被选为村里帮派创始的老七,可我也天生的正义感爆棚,所以帮派以多欺少时,我从来没动手过,老大说我是怂包,就来打我,后来看我不想跟他们混在一起欺负人,也就不再勉强我,但被他们欺负过的人却找来他们的亲哥堂哥表哥之类的来打落单的我。
尽管那时我不理解,为啥我明明没欺负他,甚至还护着他,为啥他却只打我。
越是经历这种事情,我就越心怀正义,也更学会了忍,我觉得自己与他们不同,这些人没文化,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和牲口没多大区别,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开了窍,很多事情一点就通,一学就会,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经常觉得身边的人好蠢,甚至大人们的行径和语言也让我觉得他们好蠢,和他们讲话很费劲。
期末结束时,老师们给我的评语一致是,骄傲得像只公鸡。
我读书和做题越发得心应手,各种天赋也开始凸显,在穷乡僻壤和一帮泥潭里的猴子竞争,只要我想,无论是考试,背书,跳绳跑步踢毽子,画画书法音乐,都可以轻而易举拿到第一,我常常因为考试满分而觉得无趣,想要看一些课外的书,或者玩一些高智商的东西,但我们那边村子太落后了,学校没有图书馆,一本多余的书也没有,家里人更舍不得买书给我,说我学好课本的知识就可以,所以我的四五六年级就荒废了,在我看来三个月就能学会的东西,硬生生拖了我三年,我在这三年里,只能通过问老师问题的形式汲取这世界的知识,其他时候就只能把做过的题目重做一百遍,偶尔得到一本书,就把书上的知识都背下来,老师看我聪明,让我买本数学奥赛题做做,我求家里几个星期加上省吃俭用几块钱买了本奥赛题,仿佛发现了新大陆,沉浸其中,四年级起就开始熬到凌晨两点才睡觉,不出几个月我研究出了一套解数矩形方阵的全新万能公式,把数学老师惊呆了。
可那时候我最感兴趣的却是画画,别的孩子周末出去玩,我就在家里自学画画,因为没钱买画本,就只能靠自己想象作画,家长出去打牌一天,我就可以一天不吃饭,一直沉迷画画十几个小时,画的东西我现在都画不出来,后来我看着电视临摹水墨国画也画的有板有眼,学校里到处张贴着我的画,很多人开始夸我,说我是天才,但也有村里的农妇说我是不男不女的二椅子,说我整天就会翘着兰花指整一些女人会的玩意,他们说只有女人才会去画些花花草草的。
我在这种恶意的诋毁中自我怀疑,还有外村学校各种流氓混混的威胁中艰难生长,每天和村里的发小被拦路抢劫,每天要忍受各种智障和神经病的骚扰,尤其冬天的时候,外面下着大雪,外村的混混把我们教室的玻璃都砸的一干二净,大家手脚和脸上被冻出很多冻疮,生不如死。
因为出类拔萃,所以招到很多人的嫉恨,其实我在小说里不止一次提到,当你想要做主角的时候,当你足够出众时,坏人自然就会过来打压你,踩踏你,尤其是穷山沟里十来岁的孩子,从娘胎里就坏,坏到骨子里,他们比大人的恶更恶,不要以为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尤其是性的方面,他们远比大人懂得多玩得花。
所以长大后让我给穷山沟里的孩子捐钱捐衣服,永远也不可能,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没人比我再懂那里,捐了的东西永远也到不了我们这样善良老实的孩子手里。
那时老师们都说,我们学校几百个学生,只有我可以考上县城的重点中学,我也知道,我可以考上,后来也的确是只有我考上。
在外村上学的三年里,我隐忍一切不公,就是为了离开这些刁民,开启不一样的人生,我的理想不是做医生老师也不想做科学家,我想成为中国首屈一指的画家,可是我家里太穷了,我从山村走出来到县城,都是借钱才能交得起学费的。
贫富差距的冲击让一个乡下孩子显得格格不入,那时班上少部分的乡下孩子还穿着补丁,县城的很多孩子长得也标志,尤其是二十年前,安踏和阿迪这些只有城里孩子才穿得起的名牌,班主任又大张旗鼓跟我们在课堂上介绍某某同学穿的什么牌子的衣服,这事我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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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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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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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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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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